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设计团队,包含精装修专业、机电专业等相关专业设计技术人员;
竞聘单位近三年内承担过3个以上类似办公项目的设计项目,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竞聘单位的主案设计师近三年内有至少2个以上5000平方米以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类似单位设计经验,了解合伙制事务所办公的特点,并提供证明材料;
参与本项目的主案设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在装修工程设计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并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除经业主同意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直至工程最终竣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所有会议和设计管理工作;
项目主案设计师及设计团队成员在竞聘单位需有2年以上连续社保记录;请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竞聘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近五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未履行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诉讼,竞聘人未处于财产被结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