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日前,河北石家庄市出台市纪委《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主要聚焦哪些方面,监督如何开展,同级监督还面临哪些难题?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纪委相关负责人。
定期抽查常委工作
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检查
根据办法,石家庄市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践行党的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廉洁自律等10多个方面进行监督。石家庄市纪委将重点监督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其中,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去产能、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明利说,对同级党委监督难、难监督,常委会成员履职情况和权力运行情况不少时候是监督的盲点。“市纪委是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加强对同级委员会的监督是重要任务。”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走访座谈、定期检查、填表报备、书面提醒、过程参与等方式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定期向基层党员群众征求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
“同级监督工作其实就是给党委常委会成员提提醒。市党委常委会成员属于省管干部,市纪委是接受其领导的,没有对市党委的管理权。”石家庄市纪委研究室干部李扬说,在具体工作中,要把监督权和管理权、处置权分清楚。一旦发现同级党委出现什么偏差,会从纪委的角度提示提醒,促进他们更好地履职尽责。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不是个新鲜事,但是一件特别难的事。因为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再回头去监督同级党委,监督力度、程度是要把握好的。”李扬说。
办法中对市委常委的“抽查”是一项创新。针对精文减会和厉行节约、联系基层和调查研究、严以律己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市纪委会对1—2名市委常委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走访座谈、测评等。同时规定,监督工作坚持市委主要领导严于一般市委常委。市纪委每抽查6位市委常委,原则上应抽查一次市委主要领导。
石家庄同级监督工作每年还根据全年的重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制定该年的工作细则,发挥同级监督的作用。
以签字强化责任担当
上级、同级、下级监督形成合力
“市委常委所在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被函询的,其本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要经市委常委审核签字把关;因违纪被查处的,市委常委要向市委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石家庄市纪委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室主任高纪领说。
同级监督过程中,不断强化市委常委的责任落实。高纪领说,“按照规定,市委常委不光是担任领导,还要掌握分管工作的情况。例如工作的分工情况、研究部署情况、开会的情况,主管常委都要了解。不能光是停留在纸面汇报材料上,还要切身去做这个工作。”
“在具体执行监督时,如果某位市委常委分管部门的人出了问题,或是被函询,主管常委不能说不知道。如果真是纪律方面出现问题,主管常委是要签字说明的。这样一来,对常委的要求就严了。分管部门的人写汇报材料时说自己没问题,如果常委不是切身去了解情况,敢签字吗?”高纪领说。
“谁是最了解你的人?说到底,还是身边的人。”李扬说,同级党委一盘棋,纪委对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调研学习等事情,都要参与其中,所以同级进行监督,情况掌握更全面。上级有上级的组织优势,下级更了解基层,同级监督有自身优势,上、同、下各级监督联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可以填补一些空白,使监督更全面、有效。(记者 史自强)
专家点评
如何更好发挥同级监督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同级监督不是一个新名词,但在实践中却面临着监督执行困难、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召开正常化、高质量、不走形式的民主生活会是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的重要方式,同级之间要敢于亮短揭丑、指出不足,真刀真枪触及思想灵魂,把我们党好的纪律和规矩制度化。
中央党校教授戴焰军:让同级监督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处理好权责关系。党内法规要进一步完善,对监督部门的职能、责任等方面作出清晰的界定,从制度层面赋予监督者能够更好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的相应权力,理顺各方面关系,让责任和权力对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