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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幼儿入园及收费热点问题
2014-11-21 18:53 【我要纠错】

一、 幼儿何时可以报名上幼儿园?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办理哪些手续?

截止当年8月31日年满三周岁的幼儿可以报名上幼儿园,各幼儿园招生时间不一样,一般来说在每年的3-6月份,有些幼儿园可能会在1月份左右接受家长登记。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学龄前儿童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流动人口子女在居住地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当出具本人 身份证 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如果办理申请助学券的手续,还需要按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入园手续一般包括:入园体检、办理交纳保教费用的银行卡、购买幼儿午睡使用的被褥等。

二、 我的孩子上托班很困难,请问,为什么公办园停办了托班?

近年来我市学龄前幼儿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幼 教资 源出现了短时的相对短缺,为提升学前三年普及率,从2012年起,公办园全部停招托班,保证有充足的学位容纳3-6岁学龄前儿童。考虑到百姓的需求,目前民办园仍然可以招收托班幼儿,如果家长有需要可以到民办园咨询。

三、今年2月份过 春节 ,我的孩子一天都没有去幼儿园,是不是保教保育费就不用交了?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1】100号宁教财【2011】16号宁财综【2011】212号)规定:幼儿园在放寒、暑假和新学期 开学 的当月,保育教育费按天收取,每天的标准等于月标准除以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通俗一些说,也就是学期初或学期末的一个月,幼儿因故未入园的,也应交纳保育教育费。其中工作日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校历为准。

以2013年2月份为例,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用为720元,自1月29日放假,2月22日开学,本月法定工作日为17天,正式开园天数为6天,如幼儿符合申请助学券的条件,则幼儿园应向家长收取的保育教育费用为720/17*6-200=54.1元;如幼儿不符合申请助学券的条件,则幼儿园应向家长收取的保育教育费用为720/17*6=254.1元。

四、我的孩子生病了,很多天没有去幼儿园,当月的保教费用有减免吗?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1】100号宁教财【2011】16号宁财综【2011】212号)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休园期满一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减半收取保育教育费。

例:某幼儿园正常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每月720元,一幼儿因故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休园,且事先办理了休园手续,则幼儿园当月应向家长收取的保育教育费用为(720-200)/2=260元。

五、 父母在南京打工,孩子户口在外地,能在南京上幼儿园吗?能享受幼儿助学券吗?

父母在南京打工,孩子户口在外地,在南京可以上幼儿园,也可以对照条件准备材料申请助学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助学券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2、到申请助学券的当年8月31日前满3—6周岁;3、就读于具备发放幼儿助学券条件的幼儿园大班、中班、小班或混龄班。4、幼儿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暂住证;5、幼儿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生活两年以上(截止申请幼儿助学券当年的8月31日前);6、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并向就读的幼儿园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不能兑现幼儿助学券。

六、 幼儿园入园为什么不按 学区 报名?为什么我家门口的幼儿园,我去报名,总是答复我说报名已经结束了?孩子没地方上幼儿园,怎么办?

目前幼儿教育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但尚未纳入义务教育范围,所以幼儿园没有划分学区,不按学区报名。各幼儿园招生时间由各园的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如果幼儿园答复家长报名已经结束,说明幼儿园招生计划已经完成,无法再容纳新报名的幼儿入园。如果您的孩子年满三周岁,在6月份尚未找到可接收的幼儿园,可电话咨询孩子户口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教育局,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解决您孩子的入园问题。

七、 幼儿园的班额有限制吗?小班、中班、大班分别是多少?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苏教基〔2004〕28号)规定:幼儿园编班人数: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

八、 有的民办幼儿园收费很高,教育部门为什么不限制其价格?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11】100号宁教财【2011】16号宁财综【2011】212号)的规定: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当地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成本进行监审,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保育教育费标准。如有部分民办园收费高,可能幼儿园在硬件配置、软件投入方面的成本比较高,反应在幼儿园收费上可能就会造成核定的收费标准高。

目前教育部门已重视对民办园收费价格调整的管理。根据省、市幼儿园收费政策要求:民办园收费调整周期不得少于两年,每次涨幅不得超过20%,通过对民办园价格调整周期和幅度的限制,抑制民办园过渡涨价,避免民办园价格涨价过快、收费过高现象。

九、我们是双职工家庭,家里没有老人帮忙,幼儿园放学时间又太早,想问问想给孩子在幼儿园上兴趣班,关于幼儿园开设兴趣班有什么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2〕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 亲子 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为了给双职工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幼儿园可以开办托管班,收取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南京市教育局正积极与物价等相关部门协调,确定托管费用的收取标准,支持有能力的幼儿园为有需要提供托管幼儿服务的家长开设托管班。

十、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上幼儿园,政府有没有补助?

南京市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实行伙食定额补助和保教保育费差额补助。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在我市幼儿园(含民办)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不含托班幼儿)。具体指具有南京市户籍的以下人群:(1)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在园幼儿;(2)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的在园幼儿;(3)特困职工家庭的在园幼儿;(4)孤、残幼儿;(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伙食定额补助政策的实行标准是每个幼儿按照100元/月的标准实行伙食费定额补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个幼儿每年补助1000元。

保教保育费差额补助标准是保教保育费差额补助按一般园保教保育费220元/月与“幼儿助学券”200元/月之间的差额确定,按每个幼儿20元/月标准实行,全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个符合条件的幼儿每年可以享受200元的差额补助。

十一、我家孩子2012年春季学期因搬家,从鼓楼转到了白下,请问中途转园,还能继续享受助学券吗?

幼儿入园后在学年度中途转园的,在转出园按退园处理。到转入园后,本学年度不再享受助学补助;可在下一学年度依照初次申请手续要求,重新申请幼儿助学券,并在申请表中予以注明。如果是春季学期转园,就属于以上情况。

若是在学年之间(秋季学期)转园的,则在转入园中按规定依照初次申请的手续,重新申请幼儿助学券,并在申请标准中予以注明。

十二、我家附近有所幼儿园,和我说入园要交一笔赞助费,请问幼儿园这样做合法吗?

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幼儿教育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幼儿园可以接受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助。我们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对幼儿园进行捐助,但是坚决反对幼儿园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幼儿园规范收费,如果有关于收取与入园挂钩赞助费的实名举报,必查处,绝不姑息。

十三、民办幼儿园对小区业主子女收费实行低标准,而对我们非小区业主高收费,这样合理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11】100号宁教财【2011】16号宁财综【2011】212号)的规定: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如果幼儿园对业主的孩子收费实行低标准(低于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可能是因为:(1)幼儿园考虑到地处小区,享受了小区的绿化、活动场所等公共资源,小区的业主为幼儿园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与帮助,为幼儿园各项活动开展提供了便利,所以幼儿园对小区业主的孩子收费进行了让利;(2)幼儿园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之间有关于收费方面的协议。幼儿园这样做是合理的。

幼儿园对非小区的孩子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是合理的。如果幼儿园对非小区的孩子收费高于物价局核定的标准,那么幼儿园就存在收费违规行为。

十四、今年全市新增多少幼儿入园,孩子上幼儿园能有保障吗?

今年全市新增 幼儿入园,我们已对2013年幼儿园学位供需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2012年—2013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所幼儿园,共增加了9000多个学位。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位3-6岁适龄幼儿都有园可入。如果您的孩子在6月份尚未找到接收的幼儿园,可由孩子户口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问题。

十五、我孩子所在幼儿园据说办园条件不达标,去年还能享受助学券,今年区教育局规定不再给予享受了,请问这样安排合理吗?

根据《南京市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实施办法》(宁教初[2011]8号)规定:由于幼儿入园高峰的到来,鉴于个别区域达标幼儿园不能全部接纳辖区内适龄幼儿的实际,为了保障所有适龄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因此,对部分满足“一无两有”条件(无安全隐患;有教师,有教师和活动场地)尚在筹备达“省标”的幼儿园,经区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也可兑现助学券。但如两年(2013年)后仍不达标则取消兑现资格,具体要求由各区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实际决定。如果您的孩子在这样的幼儿园入园,目前无法申请助学券,您可以考虑为孩子选择符合申请助学券要求的幼儿园,也可以咨询当地区县教育局,请区县教育局帮助解决入园问题。

十六、今年春节后,有的幼儿园价格上浮了2 0%,这是不是乱涨价?

根据《关于贯彻<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费[2012]384号)规定:我市公办幼儿园中无财政拨款的幼儿园,按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保教费收费标准自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可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保教费上浮动的幼儿园由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定。价格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区教育、财政部门的认定名单,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幼儿园公示栏都张贴有收费公示,家长可以仔细核对公布的收费标准。

十七、我们想给孩子选择公办园,可是公办园都满了,要到公办园入园怎么那么困难?

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578所,有公办园 所,占%,公办幼教资源相对较少。近两年,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园接纳3-6岁幼儿的能力:(1)从2012年起公办园停招托班,将托班改建成小班;(2)新建、改建、扩建了所公办园,公办园比例正不断增加。在公办园中入园的幼儿比例达到了 %。

公办园因其收费相对较低,所以深受百姓青睐。如果公办园已满,家长可以试一试选择普惠性民办园,目前我们也在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并且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

十八、幼儿园老师和我说孩子的保育教育费用,家长所在的单位每年可以按月报销一部分费用,请问有这回事吗?具体什么文件规定的?

有这回事情。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0】239号宁教财【2010】20号宁财综【2010】618号)中规定:职工子女入园,系独生子女(含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并有南京市区常住户籍的,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每月报销10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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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幼儿何时可以报名上幼儿园?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办理哪些手续?

    截止当年8月31日年满三周岁的幼儿可以报名上幼儿园,各幼儿园招生时间不一样,一般来说在每年的3-6月份,有些幼儿园可能会在1月份左右接受家长登记。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学龄前儿童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流动人口子女在居住地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当出具本人 身份证 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如果办理申请助学券的手续,还需要按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入园手续一般包括:入园体检、办理交纳保教费用的银行卡、购买幼儿午睡使用的被褥等。

    二、 我的孩子上托班很困难,请问,为什么公办园停办了托班?

    近年来我市学龄前幼儿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幼 教资 源出现了短时的相对短缺,为提升学前三年普及率,从2012年起,公办园全部停招托班,保证有充足的学位容纳3-6岁学龄前儿童。考虑到百姓的需求,目前民办园仍然可以招收托班幼儿,如果家长有需要可以到民办园咨询。

    三、今年2月份过 春节 ,我的孩子一天都没有去幼儿园,是不是保教保育费就不用交了?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1】100号宁教财【2011】16号宁财综【2011】212号)规定:幼儿园在放寒、暑假和新学期 开学 的当月,保育教育费按天收取,每天的标准等于月标准除以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通俗一些说,也就是学期初或学期末的一个月,幼儿因故未入园的,也应交纳保育教育费。其中工作日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校历为准。

    以2013年2月份为例,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用为720元,自1月29日放假,2月22日开学,本月法定工作日为17天,正式开园天数为6天,如幼儿符合申请助学券的条件,则幼儿园应向家长收取的保育教育费用为720/17*6-200=54.1元;如幼儿不符合申请助学券的条件,则幼儿园应向家长收取的保育教育费用为720/17*6=254.1元。

    四、我的孩子生病了,很多天没有去幼儿园,当月的保教费用有减免吗?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1】100号宁教财【2011】16号宁财综【2011】212号)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休园期满一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减半收取保育教育费。

    例:某幼儿园正常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每月720元,一幼儿因故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休园,且事先办理了休园手续,则幼儿园当月应向家长收取的保育教育费用为(720-200)/2=260元。

    五、 父母在南京打工,孩子户口在外地,能在南京上幼儿园吗?能享受幼儿助学券吗?

    父母在南京打工,孩子户口在外地,在南京可以上幼儿园,也可以对照条件准备材料申请助学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助学券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2、到申请助学券的当年8月31日前满3—6周岁;3、就读于具备发放幼儿助学券条件的幼儿园大班、中班、小班或混龄班。4、幼儿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暂住证;5、幼儿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生活两年以上(截止申请幼儿助学券当年的8月31日前);6、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并向就读的幼儿园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不能兑现幼儿助学券。

    六、 幼儿园入园为什么不按 学区 报名?为什么我家门口的幼儿园,我去报名,总是答复我说报名已经结束了?孩子没地方上幼儿园,怎么办?

    目前幼儿教育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但尚未纳入义务教育范围,所以幼儿园没有划分学区,不按学区报名。各幼儿园招生时间由各园的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如果幼儿园答复家长报名已经结束,说明幼儿园招生计划已经完成,无法再容纳新报名的幼儿入园。如果您的孩子年满三周岁,在6月份尚未找到可接收的幼儿园,可电话咨询孩子户口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教育局,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解决您孩子的入园问题。

    七、 幼儿园的班额有限制吗?小班、中班、大班分别是多少?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苏教基〔2004〕28号)规定:幼儿园编班人数: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

    八、 有的民办幼儿园收费很高,教育部门为什么不限制其价格?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11】100号宁教财【2011】16号宁财综【2011】212号)的规定: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当地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成本进行监审,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保育教育费标准。如有部分民办园收费高,可能幼儿园在硬件配置、软件投入方面的成本比较高,反应在幼儿园收费上可能就会造成核定的收费标准高。

    目前教育部门已重视对民办园收费价格调整的管理。根据省、市幼儿园收费政策要求:民办园收费调整周期不得少于两年,每次涨幅不得超过20%,通过对民办园价格调整周期和幅度的限制,抑制民办园过渡涨价,避免民办园价格涨价过快、收费过高现象。

    九、我们是双职工家庭,家里没有老人帮忙,幼儿园放学时间又太早,想问问想给孩子在幼儿园上兴趣班,关于幼儿园开设兴趣班有什么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2〕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 亲子 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为了给双职工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幼儿园可以开办托管班,收取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南京市教育局正积极与物价等相关部门协调,确定托管费用的收取标准,支持有能力的幼儿园为有需要提供托管幼儿服务的家长开设托管班。

    十、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上幼儿园,政府有没有补助?

    南京市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实行伙食定额补助和保教保育费差额补助。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在我市幼儿园(含民办)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不含托班幼儿)。具体指具有南京市户籍的以下人群:(1)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在园幼儿;(2)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的在园幼儿;(3)特困职工家庭的在园幼儿;(4)孤、残幼儿;(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伙食定额补助政策的实行标准是每个幼儿按照100元/月的标准实行伙食费定额补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个幼儿每年补助1000元。

    保教保育费差额补助标准是保教保育费差额补助按一般园保教保育费220元/月与“幼儿助学券”200元/月之间的差额确定,按每个幼儿20元/月标准实行,全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个符合条件的幼儿每年可以享受200元的差额补助。

    十一、我家孩子2012年春季学期因搬家,从鼓楼转到了白下,请问中途转园,还能继续享受助学券吗?

    幼儿入园后在学年度中途转园的,在转出园按退园处理。到转入园后,本学年度不再享受助学补助;可在下一学年度依照初次申请手续要求,重新申请幼儿助学券,并在申请表中予以注明。如果是春季学期转园,就属于以上情况。

    若是在学年之间(秋季学期)转园的,则在转入园中按规定依照初次申请的手续,重新申请幼儿助学券,并在申请标准中予以注明。

    十二、我家附近有所幼儿园,和我说入园要交一笔赞助费,请问幼儿园这样做合法吗?

    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幼儿教育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幼儿园可以接受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助。我们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对幼儿园进行捐助,但是坚决反对幼儿园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幼儿园规范收费,如果有关于收取与入园挂钩赞助费的实名举报,必查处,绝不姑息。

    十三、民办幼儿园对小区业主子女收费实行低标准,而对我们非小区业主高收费,这样合理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11】100号宁教财【2011】16号宁财综【2011】212号)的规定: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如果幼儿园对业主的孩子收费实行低标准(低于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可能是因为:(1)幼儿园考虑到地处小区,享受了小区的绿化、活动场所等公共资源,小区的业主为幼儿园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与帮助,为幼儿园各项活动开展提供了便利,所以幼儿园对小区业主的孩子收费进行了让利;(2)幼儿园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之间有关于收费方面的协议。幼儿园这样做是合理的。

    幼儿园对非小区的孩子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是合理的。如果幼儿园对非小区的孩子收费高于物价局核定的标准,那么幼儿园就存在收费违规行为。

    十四、今年全市新增多少幼儿入园,孩子上幼儿园能有保障吗?

    今年全市新增 幼儿入园,我们已对2013年幼儿园学位供需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2012年—2013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所幼儿园,共增加了9000多个学位。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位3-6岁适龄幼儿都有园可入。如果您的孩子在6月份尚未找到接收的幼儿园,可由孩子户口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问题。

    十五、我孩子所在幼儿园据说办园条件不达标,去年还能享受助学券,今年区教育局规定不再给予享受了,请问这样安排合理吗?

    根据《南京市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实施办法》(宁教初[2011]8号)规定:由于幼儿入园高峰的到来,鉴于个别区域达标幼儿园不能全部接纳辖区内适龄幼儿的实际,为了保障所有适龄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因此,对部分满足“一无两有”条件(无安全隐患;有教师,有教师和活动场地)尚在筹备达“省标”的幼儿园,经区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也可兑现助学券。但如两年(2013年)后仍不达标则取消兑现资格,具体要求由各区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实际决定。如果您的孩子在这样的幼儿园入园,目前无法申请助学券,您可以考虑为孩子选择符合申请助学券要求的幼儿园,也可以咨询当地区县教育局,请区县教育局帮助解决入园问题。

    十六、今年春节后,有的幼儿园价格上浮了2 0%,这是不是乱涨价?

    根据《关于贯彻<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费[2012]384号)规定:我市公办幼儿园中无财政拨款的幼儿园,按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保教费收费标准自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可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保教费上浮动的幼儿园由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定。价格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区教育、财政部门的认定名单,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幼儿园公示栏都张贴有收费公示,家长可以仔细核对公布的收费标准。

    十七、我们想给孩子选择公办园,可是公办园都满了,要到公办园入园怎么那么困难?

    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578所,有公办园 所,占%,公办幼教资源相对较少。近两年,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园接纳3-6岁幼儿的能力:(1)从2012年起公办园停招托班,将托班改建成小班;(2)新建、改建、扩建了所公办园,公办园比例正不断增加。在公办园中入园的幼儿比例达到了 %。

    公办园因其收费相对较低,所以深受百姓青睐。如果公办园已满,家长可以试一试选择普惠性民办园,目前我们也在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并且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

    十八、幼儿园老师和我说孩子的保育教育费用,家长所在的单位每年可以按月报销一部分费用,请问有这回事吗?具体什么文件规定的?

    有这回事情。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0】239号宁教财【2010】20号宁财综【2010】618号)中规定:职工子女入园,系独生子女(含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并有南京市区常住户籍的,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每月报销10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