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银保监局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声科技”)因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被处罚款合计195.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7.67万元,并罚没97.67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案由是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多保鱼”凡声科技。尽管凡声科技已于2019年通过子公司投资控股取得了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但取得前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必须获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业务许可证”的规定,因此受罚。

2019年12月13日,银保监会下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机构授权营销宣传合作机构的营销宣传活动仅限于保险产品展示和说明、与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网页链接等,营销宣传合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展保险销售,不得开展保险产品咨询,不得开展保费试算,不得片面比较价格和简单排名,不得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不得代办投保手续,不得代收保费,不得限制保险机构获取客户投保信息。

2019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其中,《通知》提出了八项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主要包括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活动;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等。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