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传销的起源与发展,引进与禁止
连锁经营是传销吗?合法吗?是国家项目吗?
是传销,违法,不是国家项目。你这么问,说明你考察了连锁经营1040,不要上当受骗。
民间自愿连锁经营模式其实就是传销模式,下面,为你分析连锁经营传销的由来。
传销模式本质是拆东墙补西墙
这种模式最早起源于1919年美国的庞氏骗局,发明人叫庞滋。用一个人的钱,去还另一个人的钱。
2008年世界上最高金额的传销诈骗案告破,也发生在美国,纽约纳斯达克证券交易中心主席:麦道夫用庞氏骗局,诈骗650亿美元,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麦道夫被捕入狱,最后死于狱中。
二战后,现代的传销模式发展于日本。
直销就是人与人交易,中间环节会有产品。人要得到另一个人的钱,就必须要把商品销售给另一个人。这样的交易成本高,流程需要的时间长。
传销,在直销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去除了中间商品环节,不需要间接销售商品,直接就可以得到另一个人的钱。省去了生产时间、生产成本,加速了商业交易过程,中间的利润也多了起来。这个利润被分配给第一个人。第二个人想要得到分配,是有条件的,必须把这个无产品模式销售给第三个人,第三个人交了钱,第二个人才会有收入。N个人依次传递销售下去。逐渐演变成为,拉人头,收取人头费的模式。这个模式金钱的数额是有限的,越到下面得到的钱越少,金字塔顶端拿大头。极少数人割大多数人的韭菜,从业人员靠层层吸血生存,是个分钱游戏。
目前有很多直销,是披着外衣的传销。
虽然有中间商品环节,但是生产低劣、低成本产品,虚高产品价格,提高利润空间。
传销就是个分钱的游戏,越到后面钱越少,如果不虚高产品价格,钱就不够分。
中间的商品只不过是个形式,不具有使用价值。所有得到这个产品的人,都不是为了使用产品,而是为了把产品传到下一个人手里,得到下一个人的钱。不是消费,而是投资。
这个模式看起来很完美,听起来很诱人,事实上,投资者根本拿不到承诺时的巨额回报,越到下面赚的钱越少,拉不到足够多的下线,不仅赚不到钱,还会亏钱。
代理销售模式:
要么交一笔巨额加盟费,无需进货;
要么就交一小笔加盟费+进货;
要么无需交加盟费+进大量的货(进货费是变相的加盟费)。
不管怎么变,投资人必须要先花钱才能有做这个项目的加入资格。也就是入门费。
成为代理人,把从上面进来的货变成自己的库存。一旦这些货卖不掉,找不到下线接手,造成库存积压,就会亏本。
比如化妆品传销、微商等。
为杜绝直销成为变相的传销,国家在《直销管理条例》也有界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价格的30%。
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只是一种营销模式:以顾客购买产品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分享一部分利润,对生产者与消费者都有利。
而在中国,传销演变成无产品、纯资本、拉人头、无序扩张、恶性欺诈的模式。
单纯的口碑是无偿的,口碑一旦变成有偿的,且达到一定层级,就带有传销性质。
逐渐变成交入门费,拉人头,拿人头提成的传销模式。
拉人头手段,从文明(公开,透明)到野蛮(暴力,诈骗)。
从兼职(赚外快,外快赚不赚到影响都不大)到全职(投入一切求发财,若拉不到人就血亏)。
对社会从有利到有害。口碑对商家是有利的,在社会上有利于打造质量可靠可信的产品,排挤伪劣产品。口碑传播式销售演变为拉人头传销,传销的害处太多了,后面会讲到。
上世纪中下叶传销从日本传播到台湾,80年代末传销开始进入中国大陆。
1990年11月14日,雅芳为中国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此后,各种名目传销公司遍地开花。比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
1990年代,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传销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在大陆风靡一时。这种成本低廉却售价六七千的机器让很多普通工人、农民负债累累,甚至家破人亡。
1992年,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转入传销。
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
1993年,随着未经注册 或 注册未被通过 的传销公司,没有执照或手续不全擅自经营,引起传媒从正反两方面不断曝光,官方开始重视该行业。
1993年 管理开始失控,传销从沿海向内地挺进,以兴田、爽安康为代表的企业大打“传销赚钱”洗脑口号,报大单购买以“摇摆机、保健品”为代表的模式大行其道。传销大肆猖獗,而官方尚未来得及出台“针对‘新型’销售模式”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管理几乎失控。
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草拟有关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0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1995年后,传销开始进入狂热期。大多数传销组织大肆炒作,以暴利为诱饵,用新拉来人的入会费补给老会员。
安利当初只投资2亿,经过几年发展,安利一家传销公司每年能赚走中国老百姓100亿,数以万计从业者没有一个能成为千万富翁。老百姓的存款血本无归,造成资金严重外流。
1996年,为了打破外国传销公司的垄断,国家于是把注册传销公司的审批权,由国家工商总局下放到地方工商局。地方工商局有权审批成立传销公司。中国传销公司从40多家一下子增加到1000多家,造成严重的权钱交易腐败问题,局面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在传销组织虚假的发财梦下,大量老百姓拖家带口、砸锅卖铁、放弃工作从事,产生一系列弊端。
传销组织为了加速财富的积累,甚至衍变成了暴力控制人身自、绑架、非法拘禁、殴打、伤害人身健康、没收财物、强迫交钱的传销方式,时有人员失联和伤亡事件发生。
在巨大利益的诱惑面前,传销人员不择手段,用谎言拉人头,利用情侣、亲朋好友的信任,把人骗进传销组织,通过洗脑诱骗交钱加入,破坏社会人际关系和社会信任。
传销组织表面声称的公司、产品、项目等等都变成了谎言编造的、虚假的空谈、虚假的承诺。传销又经过不断更新发展,开辟了各种各样的形式,穿上了各行各业的“外衣”,对受害者实施诈骗。
1990—1997年,早期,传销没有法律约束,乱象丛生。大量人员涌入行业,传销行业变得十分混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997年 “万人大会”,兴田爽安康在长沙召开万人大会。会场拥挤不堪,场外太多人无法挤进去。场外人质疑场内人切断他们信息获取的权力,阻碍他们发财,由口水战演变为拳脚战,最终会议未能进行,场面失控,造成严重的群众性运动互殴事件。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73号令《传销管理办法》。国家一度想要把传销进行规范起来。
1997年底至1998年初,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血本无归的、闹事的传销难民,产生大量失业人口,引起社会治安,犯罪案件上升。
1998年,由于传销带来了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朱镕基总理发表讲话时宣布对传销实施“一刀切”。
一夜之间,国家规定所有传销公司,不论好坏、大小全部“暂时予以取缔”。
在传销发展的8年时间中,由于各路媒体的大肆宣传,很多人都辞职从事传销活动,而这种做法纯粹是为了暴富,人们迫切的想抓住某种机会,一时冲动,丧失了判断能力,越陷越深。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传销在中国被取缔后,各地(代表省份:广西)传销依然存在并发展着,每年都有大量受害者上当受骗。
因之前签订了五十年的合同,也为了要加入世贸,有几家(雅芳、安利、完美、玫琳凯)传销公司不得不开放,但是要以模式透明、有产品直销的形式,且必须取得核准牌照。
(2006年,雅芳拿到中国首家直销经营许可证,由于经营不善,如今已经退出中国。)
(2006年,商务部批准,允许完美开展直销业务,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保洁用品。)
(2007年,安利拿到商务部的直销牌照,销售生活用品牙膏、牙刷、护肤品、钙片等。)
完美、安利、雅芳模式大同小异,都是靠发展 人头 为主,建立网络,利用自己的 人脉 销售产品,都是销给身边的亲朋好友,然后自己再从中抽取属于自己的利润。
安利与完美的模式
属于半直销,半传销模式。尽管网上说法不一,但这种模式的确涉嫌传销。
价格虚高,远高于成本价格。
直销员向他人推销,层层计酬,单个产品销售最高报酬在价格的20%-29%。远高于其他行业销售员的提成报酬率。
实际操作中往往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虚假承诺发财,诱骗加入。
发展下线,利用人脉圈渠道层级式销售,实际操作中往往利用信任、杀熟、欺骗加入。
洗脑式文化,给销售员打鸡血,直销员每天念口号,到处上门推销。
平常用安利产品的人并不多,安利产品基本都是内部自销自用。
口号上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上真正赚到大钱的人凤毛棱角,这么多从事安利的人也没见他们发财。
国家为什么不取缔安利公司和完美公司?
两点主要原因:
1.首先国家签了五十年合同,国家不想失信反悔。
2.上世纪国家实力不够,美国在世贸组织威胁中国,为了加入世贸组织,国家妥协。
完美、安利也做出了让步与妥协。现在这个模式,在明面上不得触犯中国法律,销售模式已经很透明了,大家基本都知道是传销公司。去做的都是一些异想天开者,或者人脉资源多的自信者。人脉资源多赚大钱的可能性自然就大,这点放在无产品模式的传销里也是如此。
这个模式适合兼职,挣点小钱。不适合全职,全职成本高,难以赚到大钱。
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 禁止传销条例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法传销的特征:拉人头、入门费、计酬方式
犯罪标准:人数达到30人,层级达到3层(30+3)
判刑人员:老总、大总管、分总管或经理。在传销组织担任管理、策划、操纵、发起、协调、宣传、培训的传销骨干人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7年8月,随着被骗大学生越来越多,传销人员呈现高学历化,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 创业 、 就业 "的幌子,以" 招聘 "、"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依法取缔。
传销在国外是否合法?
国外:
有的国家对传销模式不一刀切,非绝对化管理。如果未使用暴力、诈骗手段,未产生严重后果,法律不会严究。
当传销产生严重后果后,没有传销罪这条专门的罪名,而是以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判刑。
(实例:美国麦道夫诈骗案、美国伊丽莎白诈骗案)
国内:
中国对传销模式是一刀切,绝对化管理。无论是否用暴力诈骗手段、是否产生严重后果,符合传销特征就是违法,达到标准就是犯罪,专门立了一条:组织、领导传销罪。有直销牌照除外。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
公司“甲”,把产品卖给“乙”,“乙”觉得产品不错,把产品介绍给“丙”,“丙”如果购买了甲的“产品”,“甲”会给予“乙”部分回扣。
驾校,“学员”觉得“教练”教得不错,“学员”把“教练”介绍和给“朋友”,“朋友”如果报名了,“教练”会返给“学员”钱。
客户口碑传播式销售,作为一种先进的销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促进产品卖出去,消化积压的库存与过剩的产能,拓宽销售渠道,帮助解决公司商品销售难的问题。
国外的传播式销售,是直销,有产品有服务,玩法、运作模式透明,计酬方式公开,无虚假承诺,不保证发财。
西方注重人权与自由,不会暴力胁迫加入,全凭自愿,该模式在国外处于有序、良性运转当中,因为模式运作透明,风险也透明,人们会评估风险,风险就是一旦发展不到下线,就无法获利,外国人不会盲目地辞职、一窝蜂地加入。
在国外超过一定层级也是不允许的,国外禁止多层次传销、无限连锁式销售、滚雪球式销售、层压式销售。
无论国外还是国内,传销模式的本质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操作方式。
这个模式是把双刃剑,操作好了能发挥作用,没操作好就会用来害人。
大家观念车上的传销,其实是狭义上的中国式传销,并非是广义上的传销。
提到传销,脑海中马上浮现出的画面是什么?暴力拉人头,群居打地铺、集体洗脑上大课?
国外就没有这种印象。
实践证明,传销模式在中国行不通。国民天性的问题,导致投机取巧、坑蒙拐骗泛滥,为了拉人不择手段,把传销模式做变味了。
中国式传销:
直销式传销:伪劣产品,价格虚高,虚假投资项目,假技术,虚假宣传,营造能发财的假象,欺骗投资人投资,诱骗代理人加盟。
北派传销:无产品,暴力式拉人头,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与手机,无法与外界联系。
南派传销:无产品,谎言邀约、感情欺骗、冒用国家名义、谎称合法性、诈骗称国家用于投资开发、虚假承诺、保证发财。内部严格保密,运作模式不透明,忽悠新人,以精神控制为主。
很多人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加入到这个模式当中,甚至举家加入。从事后才发现,发展不到下线,举步维艰,千万回报也是假的,国家项目也是假的。
如果知道这不是国家项目、没有6位数保底收入,不能保证发财,很多人当初就不会加入。
其实,传销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是违法的。
美国有《媒体销售法》《多层次传销管理法》《商业机会法》《禁止金字塔销售法》
加拿大《公平竞争法》第55条对多层次传销作出定义,第55.1条明确提出禁止金字塔销售,对违法者处5年以下徒刑及2.5万加元罚款。
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任何人在商业活动中,采取下列方法直接或间接引诱一个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权力,即属于滚雪球销售行为。具体方法是:通过介绍加入,被介绍加入就可以获取产品、服务、某种权力的报偿。对这种违法行为,处以2年以下徒刑和罚款。
2009年,日本警方逮捕了保健品传销公司Ladies and Gentlemen的会长波和二,当时是日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集资诈骗案。日本有一部法律叫《无限连锁会防止法》,就是专门针对非法传销的一部法律。
企业加盟企业,才是真正的连锁经营,比如连锁店加盟。这种连锁经营才是1998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引进的。虽然是国家引进的,但也不能说是国家项目,严格来说是:国家引进民间操作的项目。国家只是引进了,并不负责经营。
个人加盟个人,是无店铺连锁经营(伪连锁经营),偷换了连锁经营的概念。
在百度上搜索连锁经营显示是合法的,导致很多新人被骗。
以民间自愿连锁经营、1040阳光工程为幌子,本质上就是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
传销项目往往号称:
民间纯资本运作,民间自愿连锁经营,民间互助理财、1040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大开发之中部崛起,国家扶贫项目,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创业项目”、"北部湾建设"、“某某商务商会”“东盟自由贸易商务区建设”"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 "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连锁经营"、“新金融连锁理财”
表面上往往称:培训机构、咨询机构、教育机构、演讲机构等
这些不同的叫法,假称国家项目,换了一种更体面的称呼,穿衣服迷惑新人,其实都是传销,干的事情都是一样的,五级三晋,发展下线,收取人头费。
所谓的“第五波经济浪潮-资本运作”
第一波经济浪潮:个体经济
第二波经济浪潮:股票
第三波经济浪潮:房地产
第四波经济浪潮:电商
第五波经济浪潮:资本运作
五大经济浪潮观,只是个人的经济学观点。
前面四个浪潮,传销人员在详细描述中,都是客观描述。
第五个经济浪潮,传销人员用来忽悠人。前面四个详细描述是真的,资本运作详细描述的内容被传销人员歪曲描述了。
通过真真真真假,让新人相信有关资本运作的描述也是真的。变成真真真真真。
虽然传销看起来也是一种资本运作,上线拿下线的钱,但资本运作≠传销,这是两码事。
资本运作
资本运作就是字面意思,
说白了就是怎么用自己手中的钱,或者使别人的钱为我所用,赚更多的钱。
笔者本科学的是工商管理专业,资本运作用MBA更专业的说法就是:
资本运营(Capital Operation),又称资本运作、资本经营
西方经济学中没有这一概念,
90年代在我国出现,它是形成于中国的一个经济学新名词。
资本运营是指以利润最大化和资本增值为目的,以价值管理为特征,将本企业的各类资本,不断地与其它企业、部们的资本进行流动与重组,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动态重组,以达到本企业自有资本不断增加这一最终目的的运作行为。
资本运作的方式一般指的是
1. 如何投资,如何拆分、组合资本,将资本优化重组,让手中的资产与资金,实现增值,获得短期或长期的收益。
2. 如何在证券资本市场获得股权溢价、差价利润、长期增值、股份分红。
3. 如何管理和优化投资结构,降低或规避投资风险,实现获利最大化。
4. 如何利用金融手段,如何融资、如何放贷、利用钱的时间价值,获得定期利息收益。
5. 如何利用现金流资金链、如何利用金融杠杆,盘活项目,将价值放大,钱生钱,无中生有。
6. 如何管理公司投资方向、经营战略、技术革新,让公司运作模式或品牌形象更被认可,更值钱,实现公司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经营利润增长,市值的增长,促进公司效益长远发展。
资本运作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包括的种类有很多。
资本运作是否合法?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只有符合规定才合法。
传销和资本运作是两个概念,传销顶多只能算是资本运作的一种,不是所有资本运作都是合法的,传销这种方式就是非法的。
就好比开店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开妓院属于开店的一种,不是所有的开店都合法,开妓院就不合法。
买卖股票、基金都属于资本运作,这种资本运作是合法的。
但股市交易也不能违背证监会的条例规定,和法律的其他规定。
内幕操纵股票价格、欺骗投资者买卖,属于“证券欺诈罪”。
隐瞒、虚构财务报表,上市,虚假承诺获利,属于“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非法集资不是一层一层的,而是扁平结构,广泛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参与成员互不认识)
传销是一层一层金字塔式吸收个人存款,是在受害者的特定的人脉圈中吸收。(参与成员互相认识)
非法集资有专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传销有专门的:“组织、领导传销罪”。
这两种是典型的非法资本运作,虚假承诺高额返利。
银行居民储蓄存款2-3年的定期存款利率在3%左右,银行这种资本运作是合法的,承诺的利率是真实的。
但是不是所有的资本运作都合法。非法资本运作往往诈骗宣称高额回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高于基金、余额宝理财的利率,以数倍,几十倍,上百倍的收益率,引诱人投钱,实际上兑现不了承诺。
资本运作≠传销
资本运作≠民间自愿连锁经营=1040阳光工程=传销
传销人员,以资本运作为幌子,利用新人不知道资本运作是什么,美其名曰:“资本运作”,忽悠新人加入。
连锁经营1040本质是传销,这种金字塔式的分钱运作模式,看起来是资本运作,其实是违法的,有专门的法律管的。至于国家为什么会立法禁止,一定是该运作方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对国家弊大于利。
这种模式在中国是否适用?能否使国人脱贫致富?
1.案例分析
为数不多的实例表明:能
大量受害者实例表明: 不能
根据许许多多受害者最后的下场,该模式非但不能赚到钱,还会让人付出巨大代价。
不能用极少数个例,去形成普遍的认知,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事物要一分为二辩证地看,要看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好比,不能因为有些人小学初中文凭也能当老板,就说读书无用论?
就像买彩票一样,是有极个别人中大奖发财,但不能说买彩票就能发财。
判断事情不能以偏概全,但事情往往都会向大部分比例的方向发展。涉及到数学–概率论。
笔者两个堂叔被骗进广西桂林南派传销,六万块钱,血本无归。
笔者一个在广西北海曾做1040上总的朋友,现在36岁,在广州跑美团外卖,8-9k/月,出来还是一样打工,并没有翻身、实现财务自由。
2. 本质与结构分析
多数人失败这个结果,是由这个模式的本身的结构决定的。该模式的资金分配方式、五级三晋制、三条发展线等,是精明的传销人员,精心设计好的割韭菜的数学公式。
无论“北派传销”、“南派传销”,还是“以产品、项目为幌子,披着直销外衣的传销”,
本质都是拉人头、收取人头费的分钱游戏,都是金字塔结构。
金字塔顶端的少数人,赚下面大多数人的钱,从事的大多数人注定是炮灰。
3.数学模型分析
分析3的几何倍增原理
设方程:3的X次幂 =Y (假设每一层都能找到三个合伙人,设x为层级数,X≠0,则设Y为下线人头数)
设方程:Y×人头提成提成平均值=Z (设Z为总收入)
Z=Y×人头提成平均值=3的X次幂 *人头提成平均值
从方程当中看出,Z受到变量Y影响,也就是说,总收入受到人头数影响。
根据3 的几何倍增原理,理论上Y一直顺利增加,Z就一直倍增。
如果,一旦Y没有增长,Z增不下去。也就是说,一旦没有拉到人头,就没有钱。
很多人只看到在3的几何倍增理论下,财富裂变式增长,冲昏了头脑。
却没有考虑变量,以及变量的增长在实际当中的不确定性与困难性,就冒然加入从事。
4.理论与实际分析
以南派传销-连锁经营1040为分析
理论上:能赚到大钱,3的几何倍增理论,拉三个合伙人,你的合伙人也能分别拉到三个合伙人,以此类推下去,就能赚到大钱。
实际上:几乎赚不到大钱,拉人头并没有一开始被骗进去时,说得那么简单容易。
2-3年后,大多数人都拿不到,加入时承诺的那么多钱。
能否赚到大钱,取决于人脉圈、铺垫邀约能力。说白了就是骗人加入、人脉变现的能力。
真要拿到1040万,下线需达到2000多人。
以我的推荐人为例,她从事一年多,三个合伙人都没凑齐,花四个月时间发展我,发展失败。
经过了解发现,连锁经营里面有大把的人,加入很长时间,还未找齐合伙人。这说明了拉人头的困难性。
为什么人头那么难拉?
传销本身只是个模式,并无好坏之分。被国人早就玩得臭名昭著。
为了加快致富,不择手段,暴力限制人身自由,谎言欺骗。上头卷钱跑路频频发生。
即使是新型传销,依旧是靠骗,利用信任,欺骗感情。
很多人投钱进去,都亏了。
国家经济法与刑法都明文禁止传销,很多媒体对传销骗局都揭露过。
一旦被行政处罚,或判刑,不仅富不了三代,还会祸害三代,自己与后代不能考公务员,国企上班,不能考事业编制,从军。政审会有污点,找工作会受到影响。
传销的口碑并不好,大多数人不认可传销,对于传销都比较忌惮,谈传色变,所以能拉到的人头有限。
感情邀约与行规矛盾,行业规定又不能乱搞男女关系,但不感情邀约又拉不到人,邀约人来之后就撇清关系,新人往往失落离去,难留住新人。
对于知识面稍微广的人,能看出行业很多说辞的漏洞,也不会相信行业。
为什么国家要禁止?
冒用国家名义,透支国家政府信用。
纯人头费,不产生额外社会价值与利润,对社会没有价值。
把钱投入行业打水漂,对社会的效益很低,把钱用于其他投资,投资的社会效益会更高。
拆东墙补西墙,各个省份的人互相拆墙。
从局部看,看似带动当地商店、租房经济。从全国看,对整个社会来说是零和的,社会经济总效益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
要求全职,掠夺劳动力。
越来越多大学生被骗,浪费高等教育资源,不利于整个社会知识技术革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谎言诈骗,败坏人际关系感情、社会信用,诚信信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不择手段拉人头,造成社会伦理道德崩塌。伦理道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
政府说往东,传销人员偏往西,批评政府愚民政策,骂中央新闻是假新闻,传销人员思想自成一派,与马列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不听政府话,思想分裂,思想异徒,不利于统治稳定。苏联颠覆就是教训。
大量受害者血本无归,增加贫困失业人口,破坏家庭幸福。
引发治安、犯罪案件,造成社会不稳定。
一旦合法化,传销会无序扩张,一发不可收拾,难以控制后果,会产生大量传销难民。
假设中国14亿多人,每人投69800,加入。
经计算
最多只有不到5千万人能上总,其他的13亿多人都是炮灰。(13亿难民)
能拿到1040万元的人数,不到70万人,其他的14亿多人都是炮灰。(14亿难民)
多数人成就少数人,会拉大贫富差距,反而使穷人更多。国家会抵制。
而且,人口是有限的,这种模式在中国发展19代就发展不下去了。
3的一次方等于=3
3的二次方等于=9
3的三次方等于=27
······
3的十八次方等于=387420489 (3.87亿)
3的十九次方等于=1162261467(11.62亿)
3的二十次方等于=3486784401(34亿)
传销对中国是弊大于利的。
对于传销模式能否赚到钱,其实行业人已经给出了答案。
连锁经营1040本质就是传销。但行业人否认这是传销,认为自己做的不是传销。说明他们也认为传销是不好的,是赚不到钱的。
传销模式,这只是个商业模式,直接实话实说,邀约人来就行了,为什么要用谎言欺骗人去从事?
如果实话实说,新人在充分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很难认可这个模式,哪去拉那么多人头?
必须虚假承诺好处,撒很多谎,诱骗新人加入。说钱来源于国家投资产生的利润,是国家发的工资,而不是来源于拉的人头,2-3年后国家发6位数保底工资。
新人要是知道上总后没有六位数保底收入,要是知道行业是违法犯罪的,当初就不会加入。
既然是靠虚假承诺,就说明实际上赚不到承诺的那么多钱。
传销资金分配方式:
以3800一份,21份69800为例
新人交69800
返新人:19000(要交“所谓个人所得税”10%)税后所得:17100(实际到手没有这么多,还要交其他杂费,返的钱一般会给推荐人保管,有的体系出现不守承诺赖账的情况)
剩余的:50800
推荐人:获得6000左右
直接一代老总:获得10500(实际到手没有这么多,要交“个人所得税”10%,入了操盘手口袋)
关于资金分配的具体数额,不能一概而论,不同体系都会有差异。
但遵循的原则不会变,那就是:
层层往上都有钱,老总最多。
老总的提成率最高,高层的老总们拿大头。
推荐人,发展新人加入,发挥的作用最直接,功劳最大,为了激励推荐人努力拉人头,推荐人分到的钱仅次于老总。(找够三个合伙人,依然可以当推荐人,人人都是业务员)
其他的人(一般指中间的主任、经理们)分剩下的钱。他们也起到了组织、培训的配合作用。
10%个人所得税归操盘手。所谓的45%税根本没有上交国家,而是给了老总。
培养现代化红色商人?
没有,在行业里主要是看一些成功学、心理学书籍、学习怎么利用人性的弱点欺骗人加入。短时间内确实可以增加知识、养成自律,但时间久了会发现平时交流的都是一些重复、同质、单调的内容。聊个人经历,说行业好话,感恩与坚持,感谢推荐人。核心围绕的是铺垫、邀约、发展。
传销人员会花很多时间在铺垫朋友、同学、网友聊天上面。培养的是骗子。
看过一些传销人员,发现他们根本没有半点商人该有的样子、气质。
这个行业加入根本没有门槛,街坊只识几个大字的大妈大叔都可以加入。人人都自称商人,自称创业。
至于他们规定的不允许在校学生加入、22-50周岁才能加入,实际上他们说一套做一套,只要能拉到人头,不讲武德,居然骗很多大学生放弃学业加入,有的大学生并没有满22岁,有些体系哪怕是六七十岁的大爷,也不放过。
行业称是从无产品(纯资本运作)到有产品(实体经营)的跳板?
实际上,老总上总后依然是无产品,继续在拉人头,发展下线。
行业几乎找不到成功出局的老总,出局意味着伞下要拉2000多个人头,并不是29个。
体系伞下有2000多人的老总,全国又有几个呢?
老总上平台后,老总的上级会揭谎真相,真相就是没有保底六位数收入,收入都来源于发展下线,要拿钱就必须继续发展。对于大部分新晋老总而言,只能选择包装炫富,营造假象让别人以为自己发财翻身了,继续给下线打鸡血、造梦、画饼,赚的每一块钱都来自于被骗的新人。老总并没有拿到保底6位数工资,他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去投资实体。下线没有发展新人进来,那么老总当月的收入为0。
老总上面还有操盘手,对于操盘手来说,老总只是个打工的傀儡,对于下线而言,老总是个人面兽心的吸血鬼,疯狂吸取下线的血汗钱。
关于一些节假日礼物、生活用品、证书,不是国家发的,送的礼物,是老总自掏腰包,哄下面人的。证书其实很简单,PS批图搞定,PS这方面我很懂。这种技术含量美图秀秀就可以搞定。一些视频,是以前的传销人员剪辑上传到网上,传销讲师会从视频中断章取义给新人上课,剪辑软件Pr我也很懂。这种字幕配声剪辑也不必用到Pr,用剪映就能搞定。
行业的保密管理很严格。
一级只知道一级的事情,下线不能向上级多问,上级也不能给下线多说,同级交流也要有所保留。
对于内部:
“三不问”,不该知道的真相不要多问。
刚加入的新人不能问室友做了多长时间,发展了多少人,有没有赚到钱。
内部不允许传播负面,只能说行业好话。说行业坏话按不自律罚款。
对于外部:
“一问三不知”外面人问起,要一问三不知。特别是警察查房,要保持冷静,假装配合警方调控,要求出示身份证就出示。如果行业信息泄露到外部,没做好保密,按不自律罚款。
传销行业在我国发展中,逐步演变形成:“北派传销”与“南派传销”
区别二者不是看南北地理位置,而是看是否制限制人身自由。
北派传销用暴力手段控制人身自由、没收手机身份证。其特征是:打地铺群居、集体上大课洗脑、居住饮食条件简陋。强迫参加。
南派传销不用暴力手段、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没收手机身份证。其特征是:住别墅(高档小区,租金1800/月,5人合租,人均360)、不集体上大课,洗脑一般就是两三个人左右,居住饮食条件相对较好,家庭式温馨氛围,以精神控制为主,自愿参加。
改革开放初期,传销最早出现在我国两广地区。1990年,在广州注册了中国大陆第一家传销公司-雅芳。
传销重灾区:
北部湾建设、东盟自由商务贸易区
广西:来宾市(起源地之一,“传销的天堂”)、北海市(北部湾核心城市,“北海风云”)、南宁市(大沙田)、桂林、玉林、钦州、防城港等几乎全省(广西是传销第一大省,南派传销发源地)
广东:横跨珠三角的SG(亮碧思组织)、进口贸易组织
西部大开发:
“传销西南三大城”
1.成都:龙泉驿、双流、温江、郫都等地
2.贵阳:南明-花果园、观山湖-金阳等地(贵阳传销体系分流到四川、重庆)
3.重庆:沙坪坝-大学城(西部科学城)、南岸-弹子石经济开发区、
九龙坡、巴南、合川、涪陵、繤江区等地
西安:未央区、浐灞新城生态区、长安区
昆明:呈贡区-东盟森林御花园南区
河南:郑州
河北:廊坊、秦皇岛
天津:天狮组织
山东:德州、菏泽、威海
辽宁: 沈阳
中部大开发:
武汉:汉阳经济开发区、黄陂盘龙城、洪山、江夏
长沙:天心、雨花、开福、岳麓区
南昌:红谷滩新区、澄碧湖公园、昌东花园
合肥:包河-滨湖新区、蜀山-天鹅湖、瑶海区、北城世纪城
南京:桥北天润城、雨花台、威尼斯水城、江宁天景山
福建: 福州、厦门
以上是传销事发高频曝光区,实际上全国各地还有很多城市都存在,如黄赌毒一样屡禁不止。
本人曾被骗进重庆大学城1040连锁经营传销组织,下面大概讲一下重庆大学城传销。
重庆大学城“连锁经营”传销组织,以大学生为主,堪称南派传销“高学历高素质”的典范。
许多985、211、重点名校、研究生、准研究生、硕士生、本科生(大都是一本以上)。
不计其数的大学生纷纷辍学、休学、考上研未读、甚至有一些放弃保研资格的人,投钱参与其中。
邀约方式:主要是通过同学关系网、校园各类群、入群+人,邀约校园人脉、网友。
该组织住高档小区房,窝点被曝光分布在以下小区:
富力城:
富力城·天禧、河畔里、时光里、繁华里、倾城里、幸福里、春天里、书香里、蝶花岸、新壹
协信:
协信·天骄名城一期、二期、玺院,协信·城立方西区一期、二期
恒大未来城:
恒大未来城、一街区、二街区、三街区、四街区、五街区......八街区、九街区
金科:
金科·廊桥天都、金科·廊桥水乡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
重庆大学城的老总喜欢买红旗车?
不管是老总租的还是买的,买得起也不能说明什么。红旗H5十几万,红旗H9三十万左右就可以入手。这个价格不能算得上很贵,跟家里人借点钱,或按揭购车,普通人也可以买得起的。
买红旗车并不能证明是国家项目。
买车是个人行为,自由选择,只要有钱,喜欢什么就买什么车。
不能说买的是国产车,车主从事的就是国家项目。有的老总朋友圈还炫富奔驰宝马奥迪呢!
传销人员擅长把任何现象都与国家扯上关系,强行上升到国家项目。
重庆大学城传销人员生活习性与特征:
三室一厅:一般是 5-6 个人合租,有男女混住。
1. 7:00 左右起床,晨跑、晨读,有人会做好早餐,吃早餐、做家务,看书 。
2. 8:30 左右出门,近一点就走路,远一点,骑共享电动车。
一般出门就是 3 个人。
3. 9:00 左右到达串门小区
4. 到达小区后,有时需要在小区或楼下等待 5 分钟,手机联系后,才搭电梯去房间进门。 进门就倒白开水喝。
5. 11:30 左右,结束串门培训上课,传销讲师会把纸收走,或撕碎。然后会去超市或者菜店买食材,回到住的小区。
6. 传销人员带新人时,必备纸和笔(有时拿在手上,有时放在包里),纸用完时,会去附近路过商店买草稿纸,一般是红色线稿纸。
7. 12:00,做饭,吃完午饭,做家务,有时会有人来串门给新人洗脑一个小时。
8. 14:30 午休结束,准备出门,出门带垃圾出去丢,随后就是和上午一样,继续串门 。
9. 15:00 出发并到达串门小区。
基本重复上午的步骤
10. 17:30 左右,串门上课结束,去买菜。
11.18:00 左右做饭、吃饭、做家务等等,然后适当放松一下,会找邀约来的新人玩玩游戏,打打牌。 尽量避免新人闲出时间来玩手机查网上行业资料。
如果有新人,晚上会带新人去熙街、中央公园、四川美院附近玩、拍照、露天唱歌,一般是男男女女几个人骑美团电动车,在虎溪派出所对面的那个电动车停放点。
11. 传销房间的布置,客厅几乎都是一个电视,电视柜上会放 6 个玻璃水杯、一个电热水壶。一排 7 字形沙发、一个茶几卓。
12. 传销讲师一般背靠窗户阳台,新人一般面朝电视墙。
13.行规自律要求,有新人时,女生一般不会穿太暴露的短裙,裙子要求长裙。
14. 有时晚上给新人洗脑,洗脑时间 20:00-23:00。
15. 23:00,传销人员陆陆续续回到各自窝点,开始洗漱、线上与网友聊天。差不多 24:00 左右才睡。
16. 传销人员不到 23:00,是不会休息的,甚至更晚,有时要熬更晚写总结、心得。
17. 23:00-24:00 这个时间段她们不会熄灯。
反侦察手段:
1. 口述为主,纸写为辅助,上课完,新人不能带走写过洗脑内容的纸,传销讲师会把纸撕掉。
2. 不集体上大课,房间不超过 4 个人,有时两个人。(一个新人,一个传销讲师)
3. 上课时,未经提前联系,不能随便敲门进来,也不允许提前下课,必须上够一定时间,下课前需互相联系,才能结束。
4. 一旦有敲门,传销人员会警惕性看一下门的透视镜,确认安全才打开门。
5. 发现警察敲门,传销人员不会立即打开门,拖延时间,先发个消息通风报信说调控人员来了、然后马上删除聊天记录、毁灭相关证据,随后表现得相当淡定与冷静。
6. 不止微信、QQ 聊天软件,不止一个账号。
7. 外面不会互打招呼,不成群结队,不允许扰民。
8.时不时搬房间。培训讲师,不一定住在给新人讲课的房间。房间资源可互相调用,针对新人,选择合适的人员配合,组合在一个房间。
9.传销组织在开展重要活动、会议、上课时,会有人在小区楼下放风。
10.要求下面人员自律,手机里不能保存行业资料证据,定期删聊天记录。纸质实物资料控制更严格。
11.让新人签名,并写自愿申购。然后没收申购单。
12.转账时,避免大批量出现 3800 与 69800 等重复数字,变数字,多张卡分批转。
13.带新人先取出现金再转帐,再换人去取出现金拿回来,再换人拿着现金去转帐,逃避追踪。
13.异地户籍操作,躲避施救。
14.提前培训如何应对警察调查、询问。
15.住的楼层、小区较分散,防止一窝端。
16.老总不会和下线一起住,躲在城市另一个地方,或其他城市。
17.新人被洗脑得差不多了,认可行业,通过“见总宴”才能见到总。
传销有名的人物:
天津百亿传销案一号人物:权健被判刑。卷钱跑路马来西亚,二号人物:束昱辉被判刑入狱。
南派传销:连锁经营1040传销代表人物:贺东华
广西发源→贵阳时代(观山湖→花果园)→重庆(沙坪坝大学城)
贵阳时代→13年,成都分支系(新都、龙泉驿→温江、郫都、双流、青白江)→重庆(沙坪坝大学城)
贵阳时代→14年,武汉、长沙、南京、合肥分支系
贵阳时代→13年,南昌分支系→16年,成都龙泉驿
“贵阳时代老总”
曾艳→向前→龚艳丽→向鄂→赵志雄→周兰琴
周兰琴→周慧→李元→李三中→曹春生→彭瑶→黄丽红
周兰琴→张小龙(17年被捕,18年被判刑)
张小龙→刘文英(是张小龙母亲)→贺东华(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12年在贵阳观山湖,一年时间上总,16年被捕,17年被判刑)
贺东华的下线体系,从贵阳分流出,迄今为止依然广泛分布在成都、南昌、武汉、重庆等地。
1.贺东华→周杰→田甜(成为贺东华老婆)→涂亚奇→林辟智
林辟智 →陈质麟(毕业于湖南工商大学)→ 单维新/李贺俊/李靓/江姗/黄碧云/唐风/邹勋(仅用6个月上总,被称为行业神话)/杨钊(仅用7个月上总)-谢静-彭建秋
林辟智→-林文通/黄碧云/邓丹媚/杨金林-陈质麟-李清香-单维新-唐来香-邹利
-宁博文-罗军/蒋坤/许建伟
2.贺东华→彭章富
3.贺东华→刘元沁
1.刘元沁→许雄→郑商文→曹胜南
2.刘元沁→刘志海→董乾向→唐谱阳→庞世正→赵红云→贺水兵→刘晓阳→罗朝华→李云→李琼蛾(云南大学硕士)
3.刘元沁→贺建刚(是贺东华同村老乡,其体系主要在贵阳)
贺建刚→袁其明(19年底,因内讧报案,导致整个体系老总基本被捕判刑)
连锁经营行业圣经:《北部湾集结号》
常读书籍:《民间资本白皮书》
<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思考>
<资本运作是民间资本投资西部的最佳方式>
《西部大开发与民间资本》、《虚拟资本与虚拟经济概论》、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没有围墙的大学》、《特许连锁经营运作操典》、《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中国西部大开发政策》以及《羊皮卷》、《人性的弱点》、《穷爸爸富爸爸》等书籍。
《北部湾集结号》已被列为非法读物,作者王彬的真实身份系王某,且王某曾参与非法传销组织。锁定犯罪嫌疑人后,警方于2010年7月3日凌晨在北海市将闻风而逃的王某抓获。
据王某交代,为达到出书蛊惑群众加入传销组织的目的,2010年1月29日,王某使用"王彬"的虚假身份,以自费出书名义,与广西人民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并支付15000元出书管理费,骗取出版社的信任并获得《北部湾集结号》的书号。
之后,王某等人擅自在无出版物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印刷《北部湾集结号》一书合计11万册。2010年2月至4月期间,擅自将《北部湾集结号》批发给南宁市、北海市的5家书店进行销售,非法发行《北部湾集结号》4万余册,非法经营额达172万余元。2010年10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
目前《北部湾集结号》,已被要求全国下架。
出版社出版的难度不大,并没有大家想象中审批那么严格。
负责审批工作人员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不会逐字逐句去推理判断内容是否涉嫌传销,况且书中也没有明显涉嫌传销的内容。
审批出版的基本要求是:
只要政治方向没有明显错误;排版格式无误、没有错别字病句。该类书籍基本都能通过审批。
出书并不是文人大家的专利。人人都可以出书,以自费方式出书,书稿基本合格,把出版费给到位,就能拿到书号。出版费是出版社重要的收入来源,出版社拿钱办事。
比如:市面上很多打擦边球的言情小说,含有baoli、seqing内容,依然能够出版。
比如:知网、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观点百家争鸣,社科类论文,谁也不能说谁的观点是绝对错的。
比如:一些科幻小说:《三体》,仅代表刘慈欣个人想象力。
比如:一些科学读物《时间简史》,仅代表霍金个人观点。
比如:人民教育出版社,是负责出版教科书的出版社。能出版教科书足以证明出版社的权威。
目前,社会各界批评人教版教科书上的插画是怎么通过审核的?
人教版教科书上的很多插画,把国人画得很丑,未成年纹身,出现不雅低俗的动作,甚至插画上中国小孩穿的衣服是MG国旗图案,网上可以去查这个事件,教育部已下令彻查。
即使是再权威的出版社,审批也并没有想象得那么严格。权威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民间资本白皮书》由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仅代表个人对于经济与投资的观点,书中没有发现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内容。
该书已经取得相关部门核字号,是合法的书籍。
书中没有明确含有涉嫌非法传销的文字内容(比如69800赚1040万、自愿连锁经营业、1040工程、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人门费等字眼)
《民间资本白皮书》内容本身是正常的内容。
传销人员曲解了书中资本运作及民间资本的概念,断章取义,并把观点延伸歪曲解释,刻意强调,灌输给新人,引导新人往错误的方向和意思去理解。
为什么新华书店出售《民间资本白皮书》?
只要合法,什么书畅销,书店就卖什么书,新华书店也要盈利。
同理:(四大银行、联通、电信也需要盈利)
银保监会并没有传销讲师说得监管那么严,未超过20万金额,银行不用上报给银保监会。办集团网卡和普通电话卡一样简单,有身份证即可办理,国家不会监听每个公民的电话。
注册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不用实缴,作为空壳公司,工商局也能审批通过登记。
其实这些国家机构根本没有管这么严,传销人员利用人们对流程与监管这方面缺乏了解,跟新人说国家在严密监管,借用国家机构的权威性,来暗示行业是国家项目。新人容易想当然。
《民间资本白皮书》的出版时间是2010年。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网站上,查询2010年所有发布的国家白皮书文件,压根找不到所谓的《民间资本白皮书》。
国家正式的白皮书,都会署上国家级机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而非挂个人名字,该书只是个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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