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驻大阪总领馆发布了《 重要通知!赴华健康码最新政策 》。为方便广大赴华人员准确理解相关规定、顺利乘机,请计划赴华人员务必仔细阅读上述通知和以下说明。

一、关于疫苗接种证明

1、在日本接种: 需提交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外务省在机场发行的接种证明,格式如图。

2、在中国接种: 需提交显示受种人完整个人信息、接种时间、疫苗种类、接种单位名称及印章的正规接种证明(或包含以上信息的电子版接种证明)。

3、在第三国接种: 需提交第三国出具的显示受种人完整个人信息、接种时间、疫苗种类的接种证明和《 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

注: 未完成疫苗全程接种视为未接种。

二、关于预审

1、预审邮件标题

请注明“姓名- 护照号码 -国籍 -申请预审”。

2、一次肺部CT或X光检测(孕妇无需此项检测)和两次核酸检测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三次检测时间均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肺部检测在提交预审前一个自然月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在提交预审前3日内完成、且至少间隔24小时。

例:10月5日提交预审,肺部检测在9月6日至10月5日间进行,核酸检测在10月2日至10月5日间进行。

(2)三次检测报告均须显示与申请人登机证件一致的个人信息,请勿使用日语假名或非登机证件信息,详细要求见下图;两次核酸检测须 注明采样方式 ,杜绝唾液采样或邮寄采样;核酸阴性、抗体阳性的检测报告无效。

3、预审有效期限

预审自通过之日起 一个自然月内 有效,有效期内请勿重复申请。例如,9月5日通过预审,则该预审10月4日24时前有效,请在有效期内进行登机前双检测。 预审失效后需重新进行三次检测并向使馆提交预审 ,请根据航班时间合理规划检测 和申请预审 时间 ,以免耽误行程

4、 自我隔离 和健康 监测

(1)预审通过后,请按总领馆邮件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的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

(2)如预审通过后出现核酸阳性,需重新进行三次检测并提交预审。如出现抗体阳性且未完成疫苗接种、或出现疑似症状,请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隔离时长超过预审有效期,须再次进行三项检测并提交预审。

三、 关于健康码所需资料

1、 日本居留证明

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在留卡、住民票、日本签证、出国命令书、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等其中一项即可。

2、有阳性史人员申码

一次性提交申请预审资料(即三次检测结果)和 通知 中“三、有阳性史人员申请要求”中规定的材料。

四、乘机赴华船员

1、请严格按照 专项通知 要求步骤执行,步骤缺失不合规者无法获得健康码。

2、请提前向日本出入境部门提交上陆计划,根据船员上陆许可有效期合理规划乘机行程,避免造成非法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