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平台建设背景及意义

医保"各自为政",不少人曾深受其苦——随儿女长期在异地生活的退休老人,看病吃药的费用仍必须回原工作地报销,一年年辛苦奔波;就业流动性大的农民工、创业者,一换工作地,医保报销就成了大麻烦;还有那些为了治病不得已异地求医的参保人,原本经济压力就不小,还要垫付大量资金。随着人员流动日益频繁,这一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人民的冷暖记在心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2016年3月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承诺"争取用两年时间,使老年人跨省异地住院费用能够直接结算,使合情合理的异地结算问题不再成为群众的痛点。"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深圳已经互认省平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为我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范围为住院。也就是说住院发生的合理合规的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参保人在省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深圳市医保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记账,未办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医保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记账。参保人仅需承担个人应支付部分费用。 另外想特别提醒的是,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医疗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及三档的参保人,且参保状态正常。

需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的相关规定。

(1)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儿童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此项为必要材料。

(2)已办理转诊的,请同时携带医院出具的有效转诊单。

(3)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的,建议同时携带有效异地居住备案表。

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省外的人员。

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人员。

需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提前做好相应的转诊或备案手续,备案或转诊医院应在已接入国家平台的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

除上述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人群以外,在深圳参保的非深圳户籍的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外派到国内省外其他地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或因故返回原户籍地的,也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备案,方便其直接结算。

从流程和环节来看,突出信息惠民和放管服的要求,为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绝大部分环节和流程都不需要直接和群众见面,通过两个途径结算,一是通过国家结算系统自动完成,二是国家各级经办机构之间后台来操作完成。

群众需要参与和重点把握的环节就是三句话、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先备案就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选定点就是说群众需要选择接入了国家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第三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一定要持卡就医。指的是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深圳发行的是二代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功能。

Q 已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如何查询异地备案信息?

答:(1)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https://sipub.sz.gov.cn/hspms/ )—查询服务—待遇信息查询;

(2)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备案记录查询”(网址: 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personLogin?redirect=%2Fsearch%2FRecordSearch)注册并查询备案结果

(3)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

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查询-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

(4)医保自助设备:

医保业务-更多业务-备案业务-查询异地就医备案信息。

Q 异地就医备案要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

答:即时办结或者一个工作日。具体为:

(1)网上办理,如符合办理要求且系统成功上传备案信息的,系统即时(秒批)办结。系统未成功办结的,分配至属地经办部门进行人工复核,一个工作日办结。

(2)窗口和电话(传真)办理,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办结。

Q 已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完成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但查询不到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答:(1)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查询服务—待遇信息查询/业务跟踪查询;

(2)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备案记录查询”(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personLogin?redirect=%2Fsearch%2FRecordSearch)注册并查询备案结果。

(3)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查询-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

(4)医保自助设备:医保业务-更多业务-备案业务-查询异地就医备案信息。

Q 在北京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因医院系统故障无法刷卡结算,所以自行垫付了医疗费用,想知道自行垫付的费用怎么报销?

答: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垫付后,到深圳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另外,我市已开通“市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材料预审”,参保人可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并在预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邮寄到医保部门,完成报销申报手续。

报销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办事指南--医疗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进行查询。


Q 如何获得异地就医的有关信息?

答:参保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网址 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search/MedicalTreatmentOrganSearch );

已经在参保地完成备案的人员,可以在网站注册,完成实名验证后,即可在线查询本人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

Q 省外参保人,已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能在深圳几家医院刷社保卡就医?

答:参保人可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查询深圳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联网平台情况(网址 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search/MedicalTreatmentOrganSearch )。省外参保人,已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的,可到深圳已接入国家联网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刷卡。

Q 国家联网的医院名单的查询方式?

答:国家联网的医院名单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search/MedicalTreatmentOrganSearch)进行查询,选择需要查询的行政区域。如选择“广东省”“深圳市”,可查询深圳市已接入国家联网平台的医疗机构。

Q 跨省异地就医那些人群可以受益?

答: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本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符合我市转诊规定转往市外就医的人员。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人员。(由就诊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视同已备案)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除外以上情形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


Q 跨省异地住院结算时,万一不成功怎么办?

答:国家平台建立了报错联系处理机制和系统应急处理机制,随时响应处理问题。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持卡结算时报错,请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备案了,就医的医院是不是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这两点都没问题,请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第一时间排查解决持卡结算问题。

Q 选择跨省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方便吗?

答:深圳目前已实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异地就医量大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已基本满足外省备案人员在深圳的基本的就医需求。

人社部将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争取实现县级、重点乡镇和社区全覆盖,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在现有医疗机构入网的基础上,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我市将继续按照人社部、广东省的相关部署开展增点扩面工作。

Q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什么异同?

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均已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异地就医与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不同点:

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的目录和待遇政策。

2.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与深圳市内的一致,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合计52个病种;跨省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目前只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

3.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也已开通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异地生育就医仍需参保人垫付后申请报销。


Q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好处有哪些?

过去: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自己先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

现在:省心、省时、省力、省钱!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Q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很复杂吗?

政策很简单,三句话十五个字。

(1)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2)参保地待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3)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Q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否意味着全国漫游呢?

我们大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合情合理的异地就医时碰到的跑腿垫资的问题,这是全民医保的应有之义,我们也会责无旁贷把这项工作做好。但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实现了全国漫游,如果医保全国漫游,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序就医,无序就医不是我们的追求目标。一方面,无序就会增加就医人员的总体负担,不仅仅是医疗费用的负担,异地就医还包括交通费用,住宿的费用,吃饭的费用,还有看护的费用等等,这些成本都会增加。另一方面,无序就医也会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全国人民无论大病小病都跑到大城市、大医院来看,大医院必然人满为患,就会影响真正需要到大医院看病的疑难杂症患者,使得他们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基于上面这些原因,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时候,明确提出要强基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要鼓励群众就近就医。在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过程中,为了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我们也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比如说,需要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必要的备案登记,对于危急症患者或者是疑难杂症患者,确实在本地看不了,需要转外就医的人员,也要按照转诊规定提出转诊申请,由参保地医疗机构按照当地转诊的规定出具意见书等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在异地就医结算的过程中促进有序就医。

另外,在现阶段,由于我们国家不同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好的医疗资源往往都集中在大城市、中心城市,所以我们国家的异地就医现象相对会比较多一点,群众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也会大一点,这正是我们现在着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重要意义之一。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就医的问题,还是要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使大多数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我们也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Q 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报销费用可在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一并结算吗?

部分地区异地就医已实行一单结算,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只结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具体情况要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