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制度建设打基础。 湖北省财政厅代拟并报请印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55号),明确湖北省推广运用工作的职责分工、政策保障等内容。印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专家,积极建立PPP专家库,提高PPP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助推PPP项目实施。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建立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等25个县、市、区也建立了本级项目库。各市(州)、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财政部以及湖北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规范性文件,营造了政策环境,夯实了工作基础,加快了湖北省PPP模式的推广运用。 二是抓宣传培训促推广。 湖北省财政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PPP理念、政策,介绍工作开展情况,编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度汇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邀请财政部领导以及有关专家,在宜昌、咸宁、鄂州等地对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财政系统干部进行培训;举办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题培训班,对全省财政金融系统分管局长、金融科(股)长、PPP中心工作人员近300人进行了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在湖北省委党校、宜昌、咸宁、鄂州、襄阳、荆州、黄冈等地举办专门的PPP培训班,解读PPP模式的理念和方法,分析相关案例。 三是抓工作创新强合作。 湖北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创新PPP模式合作方式,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协调宜昌市政府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北京签订了PPP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交通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开创了全国首个国际金融组织与中国地方政府开展PPP项目合作的先例。积极推进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等的合作。2016年以来,先后向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推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12个,投资规模659.94亿元,并配合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在武汉召开对接会,对接会共有10个项目达成初步意向,投资规模596.45亿元。 四是抓工作督查重落实。 按照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要求,下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督查的函》,要求各市、州、县财政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就政策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机构建设情况、宣传培训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确保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在湖北省财政厅的协调推动下,各市、州、县(市、区)相继成立了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PPP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政部门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全省已有武汉、荆门、宜昌、孝感、咸宁等40多个市、县在财政部门成立了PPP中心或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协调推进PPP工作,为PPP项目规范实施、顺利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抓制度建设打基础。 湖北省财政厅代拟并报请印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55号),明确湖北省推广运用工作的职责分工、政策保障等内容。印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专家,积极建立PPP专家库,提高PPP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助推PPP项目实施。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建立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等25个县、市、区也建立了本级项目库。各市(州)、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财政部以及湖北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规范性文件,营造了政策环境,夯实了工作基础,加快了湖北省PPP模式的推广运用。 二是抓宣传培训促推广。 湖北省财政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PPP理念、政策,介绍工作开展情况,编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度汇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邀请财政部领导以及有关专家,在宜昌、咸宁、鄂州等地对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财政系统干部进行培训;举办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题培训班,对全省财政金融系统分管局长、金融科(股)长、PPP中心工作人员近300人进行了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在湖北省委党校、宜昌、咸宁、鄂州、襄阳、荆州、黄冈等地举办专门的PPP培训班,解读PPP模式的理念和方法,分析相关案例。 三是抓工作创新强合作。 湖北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创新PPP模式合作方式,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协调宜昌市政府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北京签订了PPP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交通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开创了全国首个国际金融组织与中国地方政府开展PPP项目合作的先例。积极推进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等的合作。2016年以来,先后向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推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12个,投资规模659.94亿元,并配合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在武汉召开对接会,对接会共有10个项目达成初步意向,投资规模596.45亿元。 四是抓工作督查重落实。 按照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要求,下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督查的函》,要求各市、州、县财政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就政策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机构建设情况、宣传培训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确保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在湖北省财政厅的协调推动下,各市、州、县(市、区)相继成立了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PPP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政部门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全省已有武汉、荆门、宜昌、孝感、咸宁等40多个市、县在财政部门成立了PPP中心或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协调推进PPP工作,为PPP项目规范实施、顺利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