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
|
科室职能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新闻宣传和老干部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保障工作;承担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对系统内有关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人事科
|
统筹本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管理系统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工资调整等工作;指导、管理教育系统教师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名优骨干教师培养考核工作;指导教师参加资格认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表彰、纪律惩戒和辞职解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和教职工调配交流等工作;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办理教职工保险工作;负责管理基层教职工档案、办理系统内教职工的退休手续和病故人员抚恤等工作。
|
财务管理科
|
统筹安排和管理市、区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负责编制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及财务信息公开;参与拟订相关教育经费的规章和办法;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教育事业信息的统计、分析;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结算中心工作;负责指导及协助管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救助管理;负责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教育装备工作;承担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图书馆(室)和各类功能室的建设规划、指导工作;推进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达到《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标准;承担教育设备的采购和招标工作;加强对学校资产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指导学校教育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单位)房(校)产管理工作。
|
基础教育科(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综合管理全区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协助相关科室承担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制订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制订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的推广;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检查、评估;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陶研会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社会规范使用文字工作;负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负责中小学学生对外交流工作;管理全区少年宫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协助相关科室承担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市有关部门学前教育政策的落实;制订幼儿园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及成果的推广;做好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
|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
统筹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统筹全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参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社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发展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审核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参与制订职业教育和成人中专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协调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评估、审核和报批,负责审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
|
学校建设管理科
|
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建设和校园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基建计划和专项资金安排,指导、协调校舍修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教育系统布局优化调整、校园规划工作;承担区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全区校园安全保障进行长效管理。
|
安全管理科
|
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和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卫生健康、饮食、校舍、住宿、校车、体育和实验器材等安保和消防工作;指导、协调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