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是传授准驾驶员安全行驶思想的第一人,然而驾校教练叶某不但酒后开车,还发生交通意外后撞车逃逸。
7月23日,经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叶某拘役6个月,罚金12000元。
今年46岁的叶某是我市一驾校的教练员,从业1年多时间。今年6月18日晚,他与朋友在飞云街道一家酒店吃饭。席间,叶某喝了3小瓶装喜力啤酒。
酒足饭饱后,叶某驾驶教练车回家。
在飞云开往马屿的途中,前面一辆大货车一直挡着教练车。叶某从大货车左边超车,不料对面一辆二轮燃油车迎面驶来。教练车避让不及,与燃油车撞在一起,燃油车翻倒,车上的两个人也摔倒。
叶某担心对方发现自己酒后驾车,便弃车离开现场。不过,他心里还是担心燃油车上两人的伤势,便打电话让朋友送伤者到医院检查。
事情办好后,叶某略微放心,便打算去面店吃碗面。还没来得及吃面,交警找上门来,对他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抽血检验。
经检验,叶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9mg/ml,已达到醉酒标准。
据了解,送医检查的两伤者伤势程度均为轻伤。后经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叶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时,叶某供认,他曾于2006年、2007年,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扣证一个月,罚款500元的处罚。
法院认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叶某曾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此次又酒醉驾驶机动车,且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现场,酌情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