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 113 2 5 日臺教文 ( ) 字第 1132500779 號函辦理。

一、 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國 15 名學子於 113 年暑期赴捷克參加斯拉夫語夏令營活動。
二、
本校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3 2 19 日下午 4 時止
三、本校推薦名額:至多 5 名。
四、申請人請務必先詳閱 甄選簡章 (含報名表),並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備齊「應繳文件」(請見第六點)繳至國際事務處,若申請案超過 5 件,國際事務處將敦聘校內師長進行初選,最終推薦至多 5 名優秀傑出學生至教育部複選。
五、申請資格:
(一)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 70 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 70 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推薦學校須為申請者正在就讀或已畢業之國內大專校院。
(五)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錄取者申請。
六、應繳文件:
備齊下列所有資料,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將完整資料依序排列後合併成 1 PDF 檔,檔名為申請人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主旨名稱:申請人姓名 _ 申請 113 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寄至本校承辦人黃子洋先生之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 捷語或斯拉夫語檢定 / 成績證明(請參考甄選簡章第六點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成績證明)
  • 在學各學年成績單影本(本校歷年成績單,含 112-1 成績)
  • 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之履歷 (2,000 字以內,以捷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者,請檢附中文或英文翻譯供校內審查 )
  • 夏令營申請表 (請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請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僅簽名部分可手寫 )
  • 七、 其他應遵守事項:

  • 獎學金詳細資訊請參考 捷克教育部綱站 ,甄選簡章未規定事項,須依該網頁公布獎學金規定辦理。
  • 如需於返國後辦理成績登錄、學分採計,請於出發前一個月,備妥接待學校錄取證明,洽詢國際事務處海外暑期課程承辦人沈祐賢先生( [email protected] )辦理校內行政程序。
  • 八、本案承辦人:
    如對計畫內容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王姿懿小姐 (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電話: 02-7736-5789)
    如對校內流程有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海外教育股黃子洋先生 (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電話: 02-33662007 分機 228)

    附件: 夏令營簡章 夏令營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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