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际传播效能需重构渠道和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外传播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我国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成绩显著同时,也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国际传播中“有理说不出”“说出传不开”“传开人不信”的话语困境依然存在。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将外界的质疑转化为传播的机遇,是当前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的重要任务,需要传播者不断学习和摸索实践。作为一名文化企业从业者,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认为要从思想、渠道和组织三方面入手,统筹推进,逐步突破传播困境。
首先,要从新的高度认识战略传播的重大意义。就新闻传播领域而言,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有两次:第一次是2019年1月25日提出“四全”媒体;第二次是2021年5月31日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研究布局,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 。中央有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国际传播提出的新要求和新论断,要求我们必须从新的高度认识战略传播的重大意义。过去,国际传播是学术界的课题,是宣传、外事、文化等部门的事务性工作,是外宣媒体、涉外文化机构的常规性任务,现在我们要意识到,外宣工作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新高度,必须从战略传播高度推动国际传播的转型升级。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做国际传播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亲自抓也要亲自做。新形势下,要强化战略传播意识,突出战略传播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将“传播”环节前移,让“传播”与决策、督办、治理一体布置,同步推进,更加靠前地阐释党中央治国理政理念,确保落实与效果有机统一。
其次,要高度重视渠道建设。在战略传播过程中,是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有的基层同志认为,渠道是高速公路,是基础设施,应该由高一级层面统筹,基层要做好内容建设。如果把文化走出去看作1.0阶段,“要想富,先修路”,那无疑要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前面。历史上看,曾为殖民地国家的第一份报纸,几乎均由西方殖民者创办,这为现代意义上的国际传播奠定了最初的渠道基础,影响深远。国内专注于演艺国际交流的某机构负责人在分享30年经验时候,第一条就提到要高度重视专业渠道资源积累,“30年与国外剧院、艺术节以及艺术团体艺术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文化走出去,各种载体都要注重在国(境)外建立有效渠道,演出之于剧院,展览面向展览馆,电影对于影(戏)院,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推送。像港澳地区电影产业,目前香港有61家影院,50%以上掌握在寰亚、安乐和橙天嘉禾等机构手里,银都机构仅掌握两家,澳门电影市场则更小,如果能够恢复组建银都电影院线,在港18个区的重点区域规划影院建设,那么,内地电影在港澳放映将会得到更多的支撑。
最后,要高起点高标准打造文化央企旗舰。“企业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我国文化企业发展迅速,进步明显,但是,与世界级的知名文化企业相比,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比,与产业央企、中央金融单位相比,文化央企规模普遍较小,同质化严重,尤其缺乏重量级的文化央企旗舰航母,这与新时代战略传播要求还不匹配。国资委研究报告指出,2017年,德国出版巨头贝塔斯曼营收172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376亿元;利润接近12亿欧元。同年,全国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加一起的定价为1312亿元,分享这一金额的,包括中央级出版社219家、地方出版社366家,每家平均值2.2亿元。换句话说,“全国所有的图书出版社加在一起不如国外的一家公司”。
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一方面要整合资源,做大文化走出去的文化央企;另一方面要掌握文化规律、在适应时代趋势上高起点高标准做强文化央企,形成外宣领域的文化航母。现在,世界排前三的新闻传媒公司都是科技公司:谷歌、Facebook和苹果,在跻身前十的公司中,没有一家会将自己描述为新闻公司——它们更专注于社交媒体、科技、娱乐或电信领域。文化央企要适应大数据时代,积极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通过科技赋能业态创新增强国际传播能力,利用大数据和新技术进行精准、个性化的传播,推进中国故事和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区域化表达、分众化表达,从而为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发挥排头兵作用。
(作者系文化企业从业者,原题为《提升国际传播效能需重构渠道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