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全时段禁止秸秆焚烧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秸秆的最新通知,2022年黑龙江依旧全域全时段禁止秸秆焚烧。

近日,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秸秆还田离田作业和田间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显示, 今年依然是保持“全面禁烧”的方式,这就表明今年秸秆禁烧还是没有窗口期,任何时间段都不可以焚烧秸秆 ,并且还明确指出“消除农民怕种不上地的恐慌心理和图省事的侥幸心理”。

所以通过《通知》的内容来看,今年焚烧秸秆肯定是没戏了,在这里也是提醒所有老铁们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现在管理的非常严格,咱可不能触碰这个底线。

禁止秸秆焚烧的相关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 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 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 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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