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华南理工大学
2023
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参加当年学测且各科目成绩同时达到以下标级要求:
1.
语文、英文科目均达到均标;
2.
数学
A
或
B
科目达到顶标;
3.
社会或自然科目达到前
标
。
二、招生专业(类)及学测科目要求
招生计划:
30
人
,招生专业(类)及学测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学院
|
序号
|
招生专业(类)
|
学测科目要求
|
备注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1
|
工科试验班(智能装备与先进制造)(含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
建筑学院
|
2
|
建筑学(
5
年)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入校后加试素描
|
3
|
城乡规划(
5
年)
|
入校后加试素描
|
4
|
风景园林(
5
年)
|
入校后加试素描,不招色盲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5
|
交通运输类(含交通工程、交通运输)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
|
6
|
工科试验班(智慧土木与数字建造)(含智能建造、土木工程、水务工程、工程管理)
|
|
电力学院
|
7
|
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
|
电子与信息学院
|
8
|
信息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
9
|
自动化类(含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1
|
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制药工程)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
|
轻工类(含轻化工程、资源环境科学)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3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数学学院
|
14
|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
物理与光电学院
|
15
|
物理学类(含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
工商管理学院
|
16
|
工商管理(全英班)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17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
18
|
会计学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公共管理学院
|
19
|
行政管理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外国语学院
|
20
|
商务英语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21
|
日语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2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
|
软件学院
|
23
|
软件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
|
24
|
软件工程(
3
+
2
中澳班)
|
环境与能源学院
|
25
|
环境工程(全英班)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26
|
环境工程(
3
+
2
中澳班)
|
27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28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制药)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9
|
传播学(
2+2
联合班)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30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
|
设计学院
|
31
|
工业设计
|
语文、数学、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
|
法学院
|
32
|
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经济与金融学院
|
33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34
|
金融科技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电子商务系
|
35
|
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物流工程)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旅游管理系
|
36
|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
语文、数学、英文、社会
/
自然
|
|
医学院
|
37
|
医学影像学(
5
年)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38
|
临床医学(
5
年)
|
生物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
39
|
生物医学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
|
40
|
智能制造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
41
|
机器人工程
|
前沿软物质学院
|
42
|
分子科学与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不招色盲色弱
|
微电子学院
|
43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
44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
未来技术学院
|
45
|
人工智能
|
语文、数学
A
、英文、自然
|
|
46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注:
1.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医学影像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四年。
2.
建筑学院各专业入校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考生面试情况及考生志愿调整专业。
3.
广州国际校区招生专业(上表序号
39-46
对应
8
个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需要较好的英语基础。
4.
以上专业(类)名称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最终批复公布为准。
5.学测科目要求中未标注数学A或数学B的意为二者达到其中一项的标级要求即可。
三、报名及考核
1
.
注册报名
考生应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
https://www.gatzs.com.cn/z/tw/
)进行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台湾居民居住证》(正反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电子照片、学测成绩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面试
我校将择优选出考生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方式和面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
http://admission.scut.edu.cn
)
、报名系统及电子邮件的通知。
3.
征集志愿安排
如我校需征集志愿,考生于
5
月
21
日至
31
日期间进行报名。我校于
6
月
1
日至
20
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
6
月
21
日前将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系统
6
月
21
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
6
月
21
日至
25
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录取原则
总成绩
=
(三科学测总分
÷45×100
)
×20% +
面试总分
×80%
其中,三科学测总分
=
语文
+
数学
+
英文,即三科学测总分为语文、数学和英文三科级分之和,折算为百分制后按
20%
计入总成绩。面试总分为百分制,按
80%
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百分制。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三科学测总分
-
数学
-
语文
-
英文成绩排序。
每个专业录取计划不超过
2
个,专业类录取总数不超过所包含专业个数的
2
倍
。
根据排序成绩、生源情况及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专业,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学生办公室审核。新生入学后,建筑学院各专业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调整专业,不同意专业调整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须商转其
他
专业。
五、学费及住宿费
文科类专业学费
|
人民币
6060
元
/
生
·
学年
|
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
|
人民币
6850
元
/
生•学年
|
示范性软件工程学院(
3-4
年级)
学费
|
人民币
16000
元
/
生
·
每年
|
医学类专业学费
|
人民币
7660
元
/
生
·
学年
|
广州国际校区招生专业学费
|
人民币
95000
元
/
生
·
学年
|
住宿费
|
人民币
600~1600
元
/
生
·
学年
|
注:
1.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2.
广州国际校区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分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六、入学与资格复查
1.
新生持《华南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仅专业受限者,须商转其他专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毕业
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将以国家教育部
2023
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
86-20-87110737
;传真:
86-20-87111502
;电邮:
[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admission.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
scut_zsb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
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
11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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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xla.gatzs.com.cn
)、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网(
https://www.gatzs.com.cn/z/tw/
)。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