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起,A股市场长期激励已经持续实施了十四余年,期间围绕长期激励计划的监管政策不断完善、计划呈现形式推陈出新、上市公司公告数量不断增加,不难发现A股市场激励计划实施的成熟度日益增强。2019年A股市场长期激励政策与实践亮点颇多,如科创板注册制的推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合伙人公司治理等,都为长期激励实践注入了新的创新基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A股市场共1549家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其中2019年,共332家上市公司新公告343个股权激励计划,较2018年(403个股权激励计划)有所下降。

2019年度,激励股份的主要来源仍为定向增发,占年度样本公司的78.83%;同时发现,通过二级市场回购的方式占比较去年水平(5.13%)有显著上升,达到13.8%,另有7%的样本公司通过“增发+回购”的组合方式作为激励股份来源。详情请参阅本报告全文。

2019年度,92.09%的样本公司采取不低于公司股票市价或市价的50%作为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即常规定价;或受政策影响,有7.91%的样本公司采取自主定价,例如回购均价、IPO发行价或常规定价基础上予以折扣等。

2019年度,50%的样本公司激励范围超过公司总人数的5.85%,且随公司人数规模扩大,激励范围比例逐渐收缩,重点仍聚焦于公司高管和核心人才。不同人数规模公司的激励范围数据详见报告全文。

2019年度,半数样本企业的高管权益授予价值超过115万元,约为非高管的5倍,其中CEO权益授予价值更为突出,半数样本企业超过150万元。从同类激励群体的内部公平性来看,高管间激励价值差异远大于非高管间激励价值差异。

从市场实践案例来看,2019年有8家公司公布了科创板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其方案也充分反应了最新的市场动态,例如全部采用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半数将外籍骨干纳入激励范围,全部采取自主定价,时间安排普遍为1-2年的锁定期以及3-4年的解锁期。

点击查看德勤咨询于日前发布的 科创板上市企业激励相关专题报告

国企长期激励

2019年度,监管机构连续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基于近年政策导向,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连续五年上涨,2019年达到新高58家,其中超6成公司采纳限制性股票为激励工具。除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规范型激励工具普及度逐步提升外,国企也在逐步探索多样化的长期激励模式,例如:激励基金匹配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层激励协议、员工跟投制度等。

员工持股计划

自2014年《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4]33号)首次规范指导上市公司推行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实施员工持股的公司数量激增。截止2019年,A股市场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速度放缓,趋于平稳。

同时,近年来员工持股计划也面临着强监管的挑战。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明确要求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禁止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和信托渠道进行杠杆配资,员工作为劣后级的杠杆操作难以继续。另外,近期虽然少数企业依据2020年2月14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号)将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拟适用较短锁定期的政策,但受监管机构关注与问询后依《指导意见》进行调整。基于该特殊市场案例,未来员工持股方案仍应优先遵循《指导意见》。

合伙人计划

A股上市公司合伙人计划侧重激励及身份象征,在构建长期激励机制基础上,树立“合伙人”理念,有效推动经理人向合伙人身份转变。截至2019年底,26家上市公司合计采纳36份合伙人计划,仅2019年新增11份计划,再创历史新高。

根据激励股权标的,合伙人计划主要分为以下四大模式:

  • “业绩股票”式合伙人 :合伙人在约定时间达成公司和/或个人业绩目标,公司则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专项购买公司股票,以委托第三方管理为主。
  • “项目跟投”式合伙人 :合伙人与公司一起出资直接投入到具体项目中,通常成立项目公司,与项目紧密捆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 “员工持股”式合伙人 :合伙人参与按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操作的员工持股计划,受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分批解锁条件约束。
  • “子公司持股”式合伙人 :合伙人成立持股平台,与公司共同出资新设公司,待新设公司发展成熟后,按约定方式实现退出。

    当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到经济的常规预期,组织更需要采取战略性的方式推动传统劳动力的转型,只有使用灵活创新的长期激励模式从“管理”员工向 “激励”员工转变,借助外部政策环境,立足企业发展的人才诉求,探索推出适合自己的人才匹配机制,才能真正助力企业抓住成功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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