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章程第二章第六条
,
学会设立“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奖”(简称“学会奖”)
,
每两年一届。“学会奖”先由学会秘书处组织成立的初选小组筛选推荐候选人、再经学会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定,最后向在连续两个年度的电影生产中在表演艺术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颁奖。
“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奖”自
85
年创办以来,已举办过
13
届。虽然只是学会内部从事电影表演创作的演员自己评自己的专业奖项,但电影产品的社会性、电影表演的公开性和“德艺双馨”的评价标准,都使得“学会奖”在电影演员和观众心目中的地位远远超过一般的行业内部的专业评奖活动。为了把今后的电影表演学会奖办得更好,在总结往届评选经验的基础上,现对“学会奖”章程做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
、评奖宗旨
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奖(简称“学会奖”)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我国电影表演艺术的创作实践和学术研究,提高演员的自身素质、思想修养和艺术修养,奖励在电影表演创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会会员。
二、奖项设置与评奖标准
目前已形成的奖项有“学会奖”、“学会特别荣誉奖”、“学会终身成就奖”、“学会新人奖”、“学会杰出贡献奖”。每届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奖项。
“学会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
获奖者必须为学会会员,且德艺双馨。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
一
)
参评者必须是在连续两年的评奖年度内,并在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批准上映的影片中担任角色者;
参评者必须在新片中的表演取得优异成绩的,且不分主角、配角均可参评。获奖者不分等级,并列获奖;
参评者除在银幕上塑造好一个角色外,还必须提交一篇创作该角色的学术文章,以对其塑造的角色和创作过程进行认真地总结与分析;
(
二
)
学会新人奖
学会新人奖专为鼓励和推介年轻的电影新人而设立;
参评者年龄须在
30
岁以下,且从未获得过重要的电影奖项;
参评者必须是在连续两年的评奖年度内,并在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批准上映的影片中担任角色者;
4
.参评者必须在新片中的表演有突出表现,且不分主角、配角均可参评。获奖者不分等级,并列获奖;
5
.参评者除在银幕上塑造好一个角色外,还必须提交一篇创作该角色的学术文章,以对其塑造的角色和创作过程进行认真地总结与分析;
(
三
)
学会特别荣誉奖
获奖者年龄须在
75
岁以上,一生从事电影表演艺术工作,参与过多部优秀电影的演出,并塑造过很多难忘的银幕形象;
2
.获奖者曾经出演的银幕形象不分主角、配角均可获奖;
3
.获奖者必须提供一篇其表演创作的学术文章;
每届评奖前设立由学会秘书处组织成立的初选小组和评委会,评委会是“学会奖”评选活动的最高权利机构,由学会秘书处在会员中聘请有影响的电影表演艺术家若干人组成。每届评委会负责当届评奖、颁奖工作。
四、评选程序
:
每个评奖年度,先由学会秘书处从连续两年获得电影局批准通过的电影片目中筛选出候选人名单,再由初选小组评选出入围候选人名单
,
最后报评委会进行最终评定;
由评委会确定本届奖项设置及获奖人数;
根据确定的获奖人数,在初选小组提供的候选人名单基础上评委进行终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
以票数多少为序,直至达到获奖人数;
如果遇到票数相同的情况,则需全体评委对票数相同者另行投票,直至票高者胜出;
2
.评选出的获奖演员进行复审后,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资金来源
以学会向社会集资为主。
六、奖励形式
以颁奖为中心展开学术研讨、深入生活采风、实践演出等系列活动,也可根据当年集资情况采取其他形式进行。
七、主办单位:
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