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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印度电厂烟囱倒塌事故后,七部委曾联查央企海外工程
同样是火力发电厂发生的重大倒塌事故,7年前的印度电厂烟囱倒塌事件发生后,曾引发中国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开展央企海外承包工程专项检查。
当地时间2009年9月23日下午,闪电和雷雨大作,印度中部切蒂斯格尔邦电力重镇科尔巴地区的一座发电厂内,正在兴建的巨型烟囱突然发生倒塌,当时在工地施工的印度工人超过100名,造成其中41人死亡。该烟囱设计高度为275米,在暴雨中倒塌时已完成了约100米高度。
该热电厂的项目业主是印度一家大型铝业公司Balco。事发后,项目总承包方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司(下称山东电建)对《环球时报》表示,该工程确实由该公司总体承建,但在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后,山东电建将该项目从设计、材料采购到施工整体转包给了印度甘农•邓克利(Gannon Dunkerley)公司,这一事故与中国公司并无直接关系。
但与此相关的中国工程人员还是受到了牵连。随着死亡人数不断上升,一些当地人迁怒于中国公司,印度官方甚至禁止中国工程师离境,要求协助调查。山东电建相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事故发生后,出于对工程的关心,一些中国工人到现场查看情况,但以为是中方责任的不明真相的当地人表现出了不友好态度。
印度官员当时表示,印度警方通知了机场当局,禁止中国公司人员离开,因为全案需要中国方面人员协助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初步调查并没有指向他们,专业调查时则需要他们配合,因此得要他们留在印度。” 切蒂斯格尔邦警察局长称。
当年10月31日,山东电建公司与事故调查不再相关的82名中方人员全部回国。
据法新社2010年1月11日消息,就印度电厂烟囱倒塌事件,印度警方于当天逮捕了3名中国人。该报道称,这3人为中国山东电建的雇员,当地一名警员称,两名中国工程师和一名项目经理被指控“有罪杀人”,但不等同于谋杀罪。当地警方否认烟囱倒塌与天气有关,认为“糟糕的技术”和“缺乏监管”才是原因。
2010年4月29日,商务部、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共同就央企对外承包工程情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国内企业承包海外工程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事故也时有发生,在印度承建的烟囱倒塌,与相关的企业还是有关联的,反映出我们的企业在外面的工作不到位。一些事件甚至要惊动国务院,派人到事发国家处理,成本太高。”在当时的报道中,新华社援引安监总局监管司一位负责人的说法称。
对此,《瞭望》新闻周刊彼时曾援引不愿透露姓名的项目负责人说法称,一些资质不足的企业也通过不同形式隐匿在海外承包工程当中。该人士指出,国外的业主对于项目的要求都很严格,项目都需要竞标,没有资质不可能直接参与承包。
“但是,有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参与投标的公司有资质,中标以后再转包给其他人,就像借壳上市一样,其他公司用中标公司的资质,付中标公司一定的‘管理费’。”他表示,还有一种可能存在于转包环节,即受分包公司的低价格或高回扣的诱惑,将部分项目转包给资质差的公司。比如,2009年中国山东电力基本建设公司总承建的印度电厂烟囱项目倒塌事故,即系山东电建因转包环节不够谨慎造成。
当时业内也确实存在此类质疑。有分析指出,从涉烟囱事件的分包方印度Gannon Dunkerley公司的管理架构来看,仍是较为典型的施工企业。如果是纯施工企业,要承担包括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环节的任务是很困难的。
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2011年10月刊发的题为《印度BALCO电厂在建烟囱倒塌事故原因分析》的论文分析指出,该烟囱是在暴风雨条件下突然坍塌,外部原因是强烈的风振效应和烟囱筒壁环向不均匀风荷载,内部原因可能是出于施工阶段的烟囱顶部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28d龄期的强度,而且支护模板的环向或竖向刚度不足,是引起结构破坏的危险部位。最终造成顶部结构极限承载力丧失,继而倒塌;倒塌散落体撞击下部结构引起整体连续坍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