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破除论文“SCI至上”,鼓励发展高质量论文,进一步完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和学术会议目录》(试行)(下文简称三高目录),现对全校征集调整修改意见,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本次调整主要针对期刊目录,以现有的三高期刊目录(附件1)为参照,可以少量增加期刊和调整等级,仍要求本学科期刊总数不超过100;

2、调整后的本学科目录T1 占比不高于本学科期刊目录总数的 20%,T2占比不高于本学科期刊目录总数的30%,且国内期刊总数不低于本学科期刊目录总数30%;

3、期刊所属学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中的二级学科;

4、新增为 T 1、T2的期刊和等级调高的期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0版中科院分区二区以上;

(2)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拟入选项目》;

(3)入选国家一级学会公布的相关学科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等级;

5、新增为T3的期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入选国家一级学会公布的相关学科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

(2)入选最新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目录(CSCD);

6、交叉学科期刊可根据各学科期刊总况调整期刊所属学科;

7、期刊降级、删除以学院整体意见为准;

8、期刊跨学科调整,需征得相关学院同意,并经相关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9、进入《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2020JCR警告期刊》的期刊建议谨慎确定三高级别;

10、本次调整的目录适用于2021年以后发表、收录的论文。

二、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将需要调整的期刊汇总后填写《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调整信息表》(附件3),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后,于4月26日下午16:00前反馈至科技处成果办,纸质件需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与纸质件完全一致)请发送至成果办邮箱。

联系人:许丽娜 王蒙

联系电话:025-586997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416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和学术会议目录(试行).xlsx

附件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附件3: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调整信息表.xlsx

附件4: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xlsx

附件5:2020JCR警告期刊.xlsx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