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19 3 1 年至 1934 中国共产党领导创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这个历史时段里 主要由赣南、闽西、粤东苏区组成的中央苏区已经形成 各级工农民主政权已先后建立。依托中央苏区 并以地方政权为基础和纽带成立的中央工农民主政权 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已经有效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项国家权力 体现中共执政理念。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 有了从地方到中央的苏维埃政府机关事务工作。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在红色割据区域建立苏维埃政府之前 一般要先成立革命委员会 作为工农兵贫民夺取政权前指挥暴动的政权机关的组织。《革命委员会组织纲要》规定 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各区域内的最高政权机关。县革命委员会设组织、宣传、政治保卫、财务四科和秘书处。其中秘书处下设文书、收发两股。从各科、处职能来看 县革命委员会里负责机关事务工作的 当系秘书处与财务科。县革命委员会 ( 以及其他级别革命委员会 ) 系临时权力机关 政权处于草创阶段 机关事务工作不是大量的、经常的、有序的 没有专司机构不足为奇。况且《革命委员会组织纲要》明确要求 “各级代表及各级执行委员会和各部办事人员 均有尽义务之责。”这意味着革命委员会的机关事务工作 多由各部 ( 主要是秘书处和财务科 ) 办事人员兼职完成。

1930 3 月间 先后成立的闽西苏维埃政府、赣西南苏维埃政府 以及同年 10 月成立的江西省苏维埃政府 都内设秘书处 以掌管机关事务工作。

一苏大前尚未成立中央政府 故一苏大的会前、会中事务性工作 均由临时筹备机构承担 其工作人员亦从相关单位调集、借用。

1931 11 7 日至 20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隆重召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大会期间正式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时称“赤色中国”。赤色中国的最高政权机关为全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 ( 简称“全苏大会” ) 。全苏大会闭幕后 由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 行使国家最高权力。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 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11 27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 项英、张国焘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委员会初设九部一局 即外交、军事、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检察等部 以及国家政治保卫局。此外 还设立了总务厅。由此 中央政府初具规模 保障中央政府正常运转的机关事务工作 日趋繁杂。

12 11 广州起义四周年纪念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在瑞金创刊。 12 18 日出版的第 2 期第 4 发表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任政府工作人员的文告 其中有“委任方维夏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总务厅厅长”的内容。这表明 第一次全苏大会结束后 临时中央政府便成立了总务厅 并委任了该厅首长。从此 中央政府里有了管理机关事务的专门机构。

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 ( 以下简称“中央总务厅” ) 的职权及详细组织情况 从其实际履行的职责、开展的工作来看 中央总务厅为管理中央政府 ( 中央执行委员会及中央人民委员会 ) 内部事务的工作机构 其职责主要是为中央政府正常运转提供后勤保障。为切实履行职责 中央总务厅下设处 ( 管理处、出版处、总务处等 ) 处下设科 ( 文书科、会计科、交通科等 ) 科下设股 ( 事务股等 ) 。另外 还有运输队。全厅工作人员一度达到 165 人。

中央总务厅机关无专门办公场所 随中央政府首脑机关一起处理 公务。从成立之日起 到红军长征离开瑞金 中央总务厅历经数次迁移 先在叶坪 1933 4 月迁到沙洲坝 1934 7 月迁到云石山 同年 10 10 日随中央红军主力实行战略突围即长征 1935 10 月到达陕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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