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指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狭义上的
法律
:
经过拥有
国家立法权的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
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
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一般均以
“
法
”
字配称,如《
反食品浪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8
号)
。
法规
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
“
法规
”
一般用
“
条例
”
、
“
规定
”
、
“
办法
”等
称谓。
行政法规
:
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并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
如《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21
号)。
地方性法规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如省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并由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如《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4
号)。
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
规章由本部门首长或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规章一般称
“
规定
”
、
“
办法
”
,但不能用
“
条例
”
。
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
能
的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令第
32
号)。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如省会)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
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72
号)。
四、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规范性文件指属于法律范畴(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
国家机关
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上讲,
规范性文件
指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
的文件。
如《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湘政办发〔
2021
〕
59
号)、《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湘管发〔
2021
〕
26
号)
。
五、组织内部文件
组织内部文件
:指单位组织制定的对组织系统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如我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湘管办发〔
2020
〕
4
号)。
以上内容
来源:《立法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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