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是指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该考试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人事部 共同组织。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 实行定期 登记制度 。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再次登记。2021年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时间为5月29-30日举行。
2021年12月起,根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 电子证书
人事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13号
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 职业道德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表,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学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 专业硕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 专业博士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 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 行政主管部门 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 规定学历 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 工作时间 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前一年年底。
(四)港、澳、台地区专业人员及获准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考试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港、澳、台地区专业人员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 身份证明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确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年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中规定的 专业名称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包括: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 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大气科学、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野生动物与 自然保护 管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农业资源与环境 土地资源管理 、其他环保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以 吉林 省网上报名为例)
考生登陆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站(即原 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 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 考区 。考生按 属地原则 报名,省(中)直驻 长春 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 长白山管委会 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 考试类别 、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 错报 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 上传照片 。考生须上传当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 彩色照片 。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 照片处理工具 ”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有关事宜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6日至21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生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省(中)直或各市(州)人事 职称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 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考办)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 南关区 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 人事档案 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 公章 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 身份证 复印件 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当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
2011年1月6日—23日进行网上缴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考生未在 规定时间 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 A4纸 自行打印。
第一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以下简称“环保部”)的领导下进行。两部门共同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环保总局),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
第二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2季度。
第三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第四条 符合《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第五条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 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第六条 考试成绩 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 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第七条 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 证明材料 到考试办公室确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 准考证 。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及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八条 环保总局根据情况确定考点设置的区域和数量。考点原则上设在 省会 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点设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负责对考试考务的实施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由环保总局负责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环保总局的名义编写、出版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第十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应考人员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环保总局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机构,应具备场地、师资等条件。
第十二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 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和制度,遵守 保密制度 ,严防泄密,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 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 加强对考试工作的 组织管理 ,认真执行考试 回避制度 ,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有关规定者,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三) 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与报批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
5.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资质管理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为准则
熟悉承担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 人员的行为准则。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制度
(六)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 职业道德 规范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四、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熟悉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开办(实施)前、 实施过程 中和结束后应采取的 水土流失预防 和治理措施。
(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 野生动物保护 的有关规定。
(1)了解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工程设施防洪的有关规定;
(2)了解 防洪区 洪泛区 蓄滞洪区 防洪保护区 的法律定义。
(1)了解 城乡规划 规划区 的法律定义;
(2)掌握省、自治区人民 政府组织 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有关规定;
(3)熟悉 城市新区 开发、建设和旧城区改建的有关规定;
(4)熟悉城乡建设和发展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 风景名胜资源 的有关规定;
(1)了解本条例的适用范围;
(2)掌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须按照防洪和航运的标准、要求进行的有关规定;
(3)掌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的规定。
(1)掌握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分及保护要求;
(2)掌握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3)掌握内部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按照核心区和 缓冲区管理 的规定。
(二十四)《 风景名胜区条例
熟悉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十五)《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了解基本农田和 基本农田保护区 的法律定义;
(2)掌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二十六)《 土地复垦条例
(1)熟悉 生产建设 活动损毁 土地复垦 的原则;
(2)了解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的 损毁土地 范围;
(3)掌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保护 土壤质量 生态环境 、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有关规定。
(二十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熟悉 医疗废物 集中贮存、处置 设施选址 的有关规定。
(1)了解 危险化学品 的法律定义;
(1)掌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有关规定;
(3)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 或规定的有关规定。
(1)熟悉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
(2)熟悉建设各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的 环境保护措施
(3)掌握禁止兴建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1)熟悉 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
(2)掌握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的有关规定;
(3)了解海洋工程拆除、弃置或者改作他用的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4)熟悉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有关规定。
(1)了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 基本原则
(2)熟悉经济 社会发展 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有关要求;
(3)了解需切实解决的突出 环境问题
(4)了解加强 环境监管 制度的有关要求。
(1)熟悉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的主要要求;
(2)熟悉切实加强重金属 污染防治 、严格化学品 污染管理 、深化重点领域污染 综合防治 的有关要求;
(3)了解 改革创新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有关要求。
(三)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熟悉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
(2)熟悉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有关要求;
(3)了解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关要求;
(4)了解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
(1)熟悉 节能减排 的主要目标;
(2)了解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有关要求;
(3)熟悉加强 工业节能减排 的有关要求;
(4)熟悉加快节能减排 技术产业化 示范和推广应用的规定;
(5)掌握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的要求。
(1)熟悉重点 生态功能保护区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2)了解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主要任务。
(1)熟悉 生态脆弱区 保护规划 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2)了解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的总体任务和具体任务。
(九)关于推进 大气污染物 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 空气质量 的指导意见
(十) 产业结构调整 的相关规定
(十一)关于抑制部分行业 产能过剩 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熟悉当前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较为突出的产业和行业;
(2)了解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导向及环境监管措施。
(十二) 环境保护部 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1)熟悉提高环境保护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
(2)熟悉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的有关要求。
掌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分类。
(1)熟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含义;
(2)了解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3)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1)了解列入本名录的 危险废物 类别;
(2)了解列入本名录危险废物范围的原则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总则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 环境影响预测 与评价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 技术论证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
8.环境管理与监测
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11.方案比较
12.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编制 总体要求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2. 大气污染源 调查与分析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4. 气象观测 资料调查
6.大气 环境防护 距离
熟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原则与要求。
7.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与建议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的主要内容。
8.附录
了解附录中对 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图、附表、附件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 水环境
1.评价等级
掌握地面 水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级别 的划分。
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3. 地面水 环境影响预测
4.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1.总则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要求
掌握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同评价工作等级的评价技术要求。
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8.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熟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基本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1.总则
2、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1.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2.工程分析
3.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现状评价
4. 生态影响预测 与评价
5.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及 替代方案
1.总则
2.环境影响评价 实施方案
(1)熟悉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2)熟悉规划方案初步分析的内容及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八)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总则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的内容与方法
1.总则
熟悉风险识别的范围、类型和内容。
3.风险计算和评价
(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1.适用范围
熟悉规范的适用范围。
2.总则
3.验收调查技术要求
熟悉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 标准值
(十三)一般工业 固体废弃物 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技术方法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把握、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工程分析
(一)污染型项目工程分析
(二)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
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 自然环境 与社会 环境调查
(二)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 与评价
(三)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 与评价
(四)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五)声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六)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三、 环境影响识别 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1)熟悉环境影响识别的方法;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二)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与评价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护
(四)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五)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六) 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评价
五、环境保护措施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析
九、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与标准、技术方法正确解决环境影响评价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和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四、环境影响识别、预测与评价
六、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七、环境 可行性分析
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
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行业管理 的各项规定,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主持进行下列工作:
(一)环境影响评价;
(三)环境影响 技术评估
(四)环境保护验收。
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在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中,以该单位的名义接受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业务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时,应为委托人保守商务秘密。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其主持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 技术文件 承担相应责任。
六、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不断更新知识,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人事部 曾在某些方面2004年做出权威预测: 环境工程师 (环保类)将是今后几年需求最大的热门人才,具体来说有 工业卫生 学者和毒物学者、生物环保、化学环保、工业环保等人才。估计很多同学都是被这类“美丽传说”所吸引,才在高考后选择了环境类专业。我们将从以下方向分析 环保工程师 的就业前景和就业方向。
一、 就业形势 :工作好找,待遇不高
环保职业被人们评为了加强21世纪最热门的职业,但是各种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环境专业人才受到冷遇,这是因为在具体的环境治理行业,往往投入大于产出,赢得微小,除环保 咨询业务 与环保技术服务业每年亿元 人民币 的盈利外,其他 行业普遍处于亏损的状态,因此,与此相关的环境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也是 叫好不叫座 ,很多同学入学前觉得该专业一片光明,入学后才发现哀鸿遍野:都说工作不好找。
二、技术类岗位:学习能力更重要
环境工程 主要工作方向还是水处理, 垃圾处理 ,烟气处理,也就是通常所说三废处理,水处理分污水和 给水处理 ,涉及行业门类较多,就业适用面较广,烟气处理是最热门与抢手的,薪水很高。
三、销售类专业:专业性弱,选择面大
大多数 环保产品 的销售岗位在招聘时,企业会要求毕业于 环境工程 专业。拥有专业背景的人才可以给客户以专业的解说,同时也可以承担一些售后服务的职能。
四、考证:只选有用
以环境保护和监测专业为例,考取“分析中级操作工证”和“分析高级操作工证”是此专业的基本要求。除此之外,可以就自己理想的 目标职业 有针对性的选择一些证书,像从事 室内环境 工作的可以考“ 室内环境检测 中级证书”、“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等。还有一些基础的应用证书如英语、计算机方面的证书,和AUTOCAD等操作方面的认证,也是 用人单位 会考虑的。
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4-02-16 [引用日期2021-04-28]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1-12-17 [引用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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