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时期颁布的部分纪念章
“欣然同意”出自1918年9月中日两国《关于处理山东省各问题换文》中的中方复文,它被当时舆论视作导致中国在巴黎和会外交失败的根源,中方签字人、驻日公使章宗祥(浙江吴兴人)因此成为臭名昭著的“卖国贼”之一。
章宗祥(1879—1962)
令人不解的是章宗祥签约时为何在正常外交用语“同意”前要添上“欣然”二字?有人认为这是章宗祥讨好日本、甘心卖国的写照;有人认为这是“外交文书上之套语”,与青岛问题“风马牛不相及”;还有人认为这是章的被迫行为,理由是那时中国对日本的复文,往往“事前必须交日本方面审阅”,有的复文就是“由日本政府代为拟就而交北京政府照录发表的”。
章宗祥因“欣然同意”这四个字被打倒,觉得自己很冤枉,在其回忆录中大倒苦水。他认为被国人攻击最集中最猛烈的高徐顺济铁路借款合同和山东问题换文与青岛问题“纯为两事”,而且“欣然同意”不过是“外交文书上之套语”,不能“漫然移置于他种问题之上”。
一战时期,北洋政费开支每月约需2000万元,而财政部可靠之收入,每月合计不足1200万元。在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新当选总统徐世昌欲实现南北罢兵言和的局面,非得向日本伸手不可,央求曹汝霖和章宗祥向日本借款2千万日元以解燃眉之急。因中日两国内阁即将同时变更,日本银行对此不感兴趣。后经与徐世昌有旧交的日本外相后藤新平斡旋,日本银行始允商借2000万。
由于已经谈妥即将签字的满蒙铁路借款已达2000万,无再担保能力,日本银行要求以德国已失效的高徐顺济两铁路的筑路权作为担保。徐世昌得悉消息后,认为这两路的借款筑路权德国已放弃,移归日本,同是外国,没有区别,电嘱章宗祥照允。
《济顺高徐两路与中国前途之关系》(1920)
章认为自己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曾特意向因病去职的日本前外相本野打探日本政府的意思。本野告诉章这两路的借款如果由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与日本银行接洽,中国政府再与汇业银行接洽,纯粹是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关系,“自无政治关系可滋疑议”。
章还自辩道:“观高徐、顺济合同第一条但书,……以上两线,若干(于)铁路经营上认为无利时,得由(中国)政府与(日本)银行协议变更其路线等语”,“在日本固可表示好意,在中国亦可得日本并非继承德人权利之证明”。
此话由当事人口中说出难免有自我粉饰之嫌,但如今根据合同文本来看,第一条明文规定“但调查济顺、高徐二铁路,若于铁路经营上认为不利益时,得由(中国)政府与(日本)银行协议变更其线路”,仅凭这一条足以说明高徐顺济铁路借款合同与青岛问题之间无任何关系,否则日本人怎么会让合同留下线路变更这一规定呢?
正因为相信“欣然同意”与青岛问题没有关系,且对中国有前述收回胶济铁路一半权利、约束日军在济南青岛两地和撤废山东民政署三大好处,章“欣然”地在《换文》和高徐顺济铁路借款合同这两个文件上签了字。
(文章来源于熊玉文:《章宗祥与“欣然同意”》,原载于《湖州民国史研究》2018年第1期,有删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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