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惠皇贵太妃瓜尔佳氏,三品协领祜满之女。生于康熙二十二年十月十六日。清圣祖时册封为和嫔、和妃,清世宗时尊封为皇考贵妃,清高宗时尊封为皇祖温惠贵太妃、寿祺皇贵太妃薨逝后,乾隆又尊封为皇祖温惠皇贵太妃,与寿祺皇贵太妃等同,形成平级的双妃。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三月十四日,薨于宁寿宫,年八十六。五月,谥曰惇怡皇贵妃。十月十二日葬景陵双妃园寝。此案是温惠皇贵太妃病重,乾隆帝下旨整拢宁寿宫太妃银钱账目用度一案。

二十日,总管内务府谨奏,为治罪事查温惠皇贵太妃宫内屡年出入银钱账目不清一案。

臣等将经手之首领 太监 王壁、高九十, 太监 龚三德、马进喜、陈顺、百岁等传拏到案,逐一研讯复,严刑究诘。据王璧等各将情弊一一供吐:

缘太妃宫内所有金银缎疋等物,收贮库房向派首领 太监 及 太监 等掌管收发。自康熙年间至雍正七年,系首领 太监 李升南、乔桂 太监 甯进、王进喜等陆续掌管。

自雍正七年以后系首领 太监 王璧, 太监 龚三德、马进喜接续经管。而雍正七年以前,李升等经管时一切金银紬缎,每年出入全无账目,无可稽查。

臣等详思李升等自康熙年来,即任意出入,不立账目。此其立心即欲使无可查对,便於侵盗情弊易见,是以各犯俱置有产业,坐拥厚赀。今南乔桂、甯进之家虽俱败落无存。而李升之后人所有赀产,尚不下数万金。王进喜亦尚有家私,其为当年侵盗之物可知。

即现在之王璧等口中,亦有伊等赚过大钱之语。此雍正七年以前,侵盗之情形也至。雍正七年以后首领 太监 王璧等管接以来,因前人并无账目,伊等始立账目。然亦牵混不清,且仅有旧存及递年用账。而入项亦多未开载,且老迈懒情一应收发,俱委之龚三德等从不过问。以致龚三德侵隐参价,又侵隐簪花、首饰,复夥同马进喜、陈顺偷盗库中缎疋及卖参少报价值侵盗,朋分不一而足,虽王璧据众供尚无染指,而龚三德等俱立有房产多寡不等。

此雍正七年以后偷盗之情形,也伏查李升南、乔桂、甯进、王进喜虽俱身故,幸逃法网。而李升、王进喜遗存资产均系官物,应请查明办理另行具奏。至王璧、龚三德、马进喜、陈顺,臣等随严审,并加刑讯审。

得人参一项:

自乾隆九年至三十三年二月,共人参九十五斤十四两。除煎药及切片噙用,以及赏用共五十五斤二两外,其余共变参四十斤十二两五钱。

自乾隆九年至十八年,系龚三德自己经管。共卖过十八次,得三千二百余两,载在账目。而此项银两既未用出,又无存库,据龚三德自认侵用。

又自十八年至三十三年二月,系龚三德与马进喜、陈顺同办,共卖参十四次,得银六千九百八十六两三钱。此银虽已入用账,而所卖价值以多报少,每次各有侵赚。

龚三德、马进喜、陈顺三人分用,亦各供认不讳。惟是人参一项煎药及赏人变价俱有账目,可查切片噙用一项数至三十九斤十四两九钱,以每日噙化数分计之亦约略数目相符。但每日实用若干未有记载可查,难以凭信。臣等严加刑讯,各犯坚供如前。

又查金子一项:自雍正七年以前,据供系已故之李升、南乔桂、王进喜、甯进掌管并无账目。

自雍正七年以后,系王璧、龚三德、马进喜等陆续经管,始立有账目。今逐一查算应有金子并金叶。共重八百二十二两金锭,四百三十二个。数十年来,赏人及兑换并打造首饰所用各数内,金锭数目相符,金子尚多余六两二钱零二厘。臣等严加究诘,据称金锭按件使用是以无余金子零散使用,是以积有余平,并无他弊。惟兑换金子时价值少报,每次俱有侵赚。但年分久远,银两花用不能记忆实数,坚供如此。

又银两一项:

雍正七年以前无账可考,就雍正七年以后,王璧等账内查核旧存银一万一百二十两六钱。加之分例、表礼、换金、变参等项共应有银九万七百三十四两一钱。使用账内共用银八万七千八百三十四两一钱,借与高九十银十五两,现存银二千七百七十两,计短少银一百十五两,讯之经手之龚三德供认,零星侵用是实。但臣等伏思雍正七年以前无账,则旧存之银是否只有此数,实难遽信。安知非伊等有心毁匿旧账,以便侵隐。随严行究诘,据龚三德及王璧坚供,李升等四人经管之时,实无账目,旧存银两并无侵隐情弊,坚供如前。

又查缎紬纱布一项:

自雍正七年以前无账可查,雍正七年以后至乾隆三十三年以每年进项计。共应有五千六百二十余疋,但王璧等所记之账,惟乾隆十六年至三十三年二月,此一十七年始有赏用、裁用账目。其乾隆十六年以前至雍正七年,此二十二年亦无账目。今就所有乾隆十六年以后账目,核算计用过缎纱等项二千三百余疋,尚缺少缎紬纱三千二百余疋。据伊等供称,即系乾隆十六年以前至雍正七年此二十二年中用去。

臣等伏思此二十二年中,亦自必有用过之处,但自乾隆十六年至三十三年计十七年,用过缎紬纱二千三百余疋,即以此数较算,雍正七年至乾隆十五年计二十二年,纵有用数亦不过二千七八百疋,尚应有三四百疋余存。将此严讯龚三德等,皆称陆续偷卖,不过数十疋属实。其余委系用去不能记忆,矢口一辞。

又查貂皮一项:

乾隆二十二年以前,皮库档案回禄无存。龚三德等存有貂皮账一本,系雍正七年至乾隆二十二年,所进貂皮共二千余张。其开除用账,则乾隆十五年以前并无记载,无可查核。今亦自十六年以后用账,核计自十六年至今共十八年,使用貂皮一千七十余张,尚应存八百九十八张,其并无账目之。乾隆十五年以前至雍正七年共二十二年,约计所用似无余剩,但既无用账可查难保无侵隐之弊。将此诘之龚三德等俱称,当日遗漏用账,今实无辞可辩。

又查首饰等项:

所开用账均属相符,惟数珠一项按账校对尚少二盘珠坠。只开有一副,情亦可疑。将此情节严讯该犯等,据供从前发嫁过四位格格,进过孝敬皇后,赏过三阿哥福晋,俱是头面一副。即各随有珠坠一副数珠,亦多有用去者,但未经记账实不能记忆确数无可置辩等语。臣等复严加刑讯该犯等,惟自认该死无辞。

查 太监 龚三德系管库之人乃胆敢将变得参价任意侵用,又将库内缎纱夥同盗卖,计有账可查,伊亲口供认明确者,已有四千余两而无账可查者,其中之侵蚀尚不知更有多少。藐法肆行,情由可恶至此已极。

查侵盗仓库钱粮数在一千两以上者,依例应拟斩监候。而龚三德所盗视此有加,殊觉情重法轻。应请将龚三德即行正法,以昭国法。

马进喜自二十九年派同管库计,经管四年乃敢夥同龚三德、陈顺盗卖库中缎疋。又与伊等夥分参价,种种不法,虽分肥入己银二百六十八两数,在千两以下,但情由可恶难以轻纵,应照监守官吏侵盗仓库钱粮一千两以上例,拟斩监候,秋后处决。

陈顺以并非管库之人,胆敢夥同入库肆窃,且复夥分参价,不便以常人侵盗而论,仅拟军流,应请与马进喜一例照监守官吏侵盗仓库钱粮一千两以上例,拟斩监候秋后处决。

王璧系管库之首领 太监, 虽不经手钱粮众供亦无染指,但一应账目率意登记,缺略难查,又一任 太监 龚三德、马进喜前后乘间偷盗侵赚,并不查察罪实,难逭查律载钱粮互相觉察,若知侵欺盗用仓库钱粮匿而不举及故纵者,并与犯人同罪至死,减一等,王璧应照此律拟斩,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但系 太监 纵容同类酿成侵盗恶风,应请改发打牲乌喇充当苦差。

首领太监高九十向不经管银钱库务,惟自十二年至十四年,曾经管缎疋三年,讯之众供尚无偷盗情弊,但身为首领向龚三德等借用官银十五两,甚属不合,应将高九十照凡系官钱粮等物,私自借用,其非监守之人借者,以常人盗仓库钱粮论,数至十五两,杖一百,例应杖一百。系 太监 应革去首领,鞭一百,仍追原借银十五两还官。

至龚三德等侵盗库物,既已计赃论罪则分用之赃理宜照数追还。但事隔三四十年有全无账目者亦有,虽有账目而参差不全,难以考查者。将该犯逐加刑讯,亦俱自认侵盗无辞置辩,而物件之数与侵用银数究不能记忆清楚,确言寔数。

应将龚三德、马进喜、陈顺、王璧现有之财产,概行查明入官。又副首领 太监 百岁系经管缎纱等项之人,今虽审无侵盗情弊,但因循故习并不记载收存数目,明立档册,又首领 太监 陈忠当龚三德寄放缎纱之际,亦不根究来历,擅自接收,均属不应。应将百岁陈忠革退首领,照不应重律各杖八十,系 太监 各鞭八十以示惩戒。所有陈忠借欠龚三德银一百三十两,除还钱七十千外,其余照数追出,并寄存之缎纱八件,一并入官。

再各犯本籍有无赀产,俱经选差番役星往查封。今差往王璧、马进喜本籍之人已回,该二犯原籍并无产业,陈顺原籍亦查明只有伊叔陈珍地六十七亩零,亦无别项财产。惟龚三德原籍山东武城县,原差尚未回京,应俟回时有无财产,另行查办。

谨将各犯供词另缮清单,恭呈御览,为此谨奏请旨。等因缮摺。

学习办理总管内务府大臣事务、多罗贝勒臣永瑢( 乾隆皇帝第六子,纯惠皇贵妃苏氏所生。他在十七岁那年,乾隆二十四年,冬天,奉旨过继为其父弘历之二十一叔父、慎靖郡王允禧之嗣后,封贝勒) 。

经筵讲官太保、大学士、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兼管吏部、户部、理藩院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三库事务、忠勇公加三级傅恒。

内大臣、工部、左侍郎兼总管内务府大臣、革职留任又革职留任三和。

镶白旗汉军都统、署理镶蓝旗满洲都统兼奉宸苑卿总、管内务府大臣降二级留任四格。

经筵讲官,吏部左侍郎兼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兼管国子监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革职留任德保。

户部左侍郎,管理三库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纪录一次降一级留任英廉。

署经筵讲官,户部右侍郎。正白旗满洲副都统署理。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官员,兵丁事务管理,养心殿造办处武英殿光禄寺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高恒。

暂委办理总管内务府大臣事务总管,圆明园、清漪园等处事务管理,武英殿、药房事务专管,织染局事务,正红旗汉军副都统和尔经额。

交与奏事员外郎诚善转奏。

奉旨龚三德著即行正法。

马进喜、陈顺著即行绞决。

王璧著发往黑龙江赏给索伦为奴。

高九十著发往打牲乌拉充当苦差。

李升南、乔桂、甯进、王进喜侵盗无算,身死幸脱,不足蔽辜。著将伊等骨殖起刨,抛弃以申国法。余依议钦此。

之后是查办惩处的太监家产,查办景福宫经办太监家产,乾隆33年4月20日。

二十日总管内务府谨奏为,奏闻请旨事。臣等遵旨除派郎中金简、伊龄阿、伊里布分头查办从前景福宫经手管库之首领 太监 李升南、乔桂 太监 甯进、王进喜四人家产。

查得南乔桂并无弟男子侄,甯进之侄甯德方等现今俱属落魄与人佣工并无产业。

惟首领 太监 李升本姓孙氏,其侄孙孙耀祖家中首饰衣服什物之外,现有育宁堂、永沛堂药铺二座。印子钱局一处,及借放账目房地约值银四万余两 。太监 王进喜之弟王八家中首饰衣服什物之外,现有房地约值银一千九百余两。

再现今之首领 太监 王璧 ,太监 龚三德、马进喜、陈顺衣服什物之外,龚三德现有钱铺一座,盒子铺一座,并房地银两钱文约值银二千余两以上,共约值银四万三千余两,除现存之银两钱文请交广储司查收外,地亩人口应交会计司照例办理,房间交官房取租库查收入官,借欠账目交慎刑司催追,首饰衣服什物等项交崇文门照例办理,至育宁堂、永沛堂收贮药味甚多,不能即时变价归款。查孙耀祖等熟悉药行生理况营运多年,请仍交伊等,给限半年照估定价值变价还官。如逾限不能完项,即交崇文门变价归款可也。谨将各犯家产详细缮写清单,恭呈御览,为此谨奏请旨等因。

缮摺学习办理总管内务府大臣事务多罗贝勒臣永瑢。

经筵讲官、太保、大学士、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兼管吏部户部理藩院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三库事务、忠勇公加三级傅恒。

内大臣、工部左侍郎兼总管内务府大臣革职留任又革职留任三和。

镶白旗汉军都统,署理镶蓝旗满洲都统兼奉宸苑卿总管,内务府大臣降二级留任四格。

经筵讲官,吏部左侍郎兼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兼管国子监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革职留任德保。

户部左侍郎,管理三库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纪录一次降一级留任英廉。

署经筵讲官,户部右侍郎,正白旗满洲副都统,署理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官员兵丁事务管理、养心殿造办处、武英殿、光禄寺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高恒。

暂委办理总管、内务府大臣事务总管、圆明园、清漪园等处事务管理、武英殿、药房事务专管、织染局事务、正红旗汉军副都统和尔经额。

交与奏事员外郎诚善。转奏。

奉旨。依议。钦此。

查办这件案件的有乾隆好几个外戚,他们当时(乾隆33年4月)的官职、差事分别是:

傅恒:经筵讲官,太保(正一品) 大学士(正一品) 议政大臣 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 兼管吏部、户部、理藩院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正二品) 管理三库事务,忠勇公加三级(公为世爵最高等,加三级是啥)(乾隆帝原配中宫孝贤纯皇后之弟)

高恒:署经筵讲官、户部右侍郎(正二品) 正白旗满洲副都统(正二品) 署理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官员兵丁事务,管理养心殿、造办处、武英殿、光禄寺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正二品)(乾隆帝妃,慧贤皇贵妃之弟)

四格:镶白旗汉军都统(从一品) 署理镶蓝旗满洲都统(从一品) 兼奉宸苑卿 总管内务府大臣降二级留任(本来是正二品但降二级,那该算正三品,但是仍然留任内务府总管)(乾隆帝妃惇妃,当时还是永常在的父亲)

金简:郎中(正五品)(乾隆帝妃,淑嘉皇贵妃之兄)

和尔经额:暂委办理总管、内务府大臣事务总管(正二品)圆明园、清漪园等处事务管理、武英殿、药房事务专管、织染局事务、正红旗汉军副都统(正二品)。(孝淑睿皇后之父,乾隆的亲家,嘉庆的老丈人,不过那是五六年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