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准解读】第一讲:什么是标准赛制

【判准解读】第一讲:什么是标准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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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判准解读Ⅰ】什么是标准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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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准解读系列 第一讲:什么是「标准赛制」


提到政策性辩论,华语世界的辩手通常第一想到的就是「奥瑞冈」。那么奥瑞冈式辩论为什么叫奥瑞冈,他和我们今天讲的「标准赛制」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理一理。


政策性辩论起源于美国,早在1854年以前,维克森林大学就公开声明成立了辩论组织,而校际辩论比赛最晚在19世纪90年代已经广泛举办。随后,政策性辩论的赛制和规则不断变更,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才发展出了较为固定的比赛结构和用时规则。


早期:牛津标准式



早期的美国大学社团辩论赛制较为多样,有的采取英国牛津联盟的「群议式」,有的采用「议会式」或改良后的「团体制」,各个比赛的流程、参赛人数和评委构成差别很大。


1920年左右,各校齐聚一堂争夺奖项的「锦标赛」由体育界引进。由于锦标赛比起过去相互邀约的友谊赛更具吸引力,锦标赛迅速在全美各地流行起来。早期的锦标赛是区域性的邀请赛形式,而由辩论组织主办的全国性辩论大赛则首见于1926年在科罗拉多州举办的大型校际锦标赛。


为了控制锦标赛每场辩论的时间,每位辩论选手申论与驳论的时间渐渐由过去的12分钟缩减为申论10分钟、驳论5分钟,而每队三人的「哈佛大学制」也缩减为每队由两人所组成。这个后来被称为「牛津标准式」的辩论赛制自此成为美国辩论界的主流。


牛津标准式保留了牛津联盟辩论正反方各两位辩论选手首先轮流申论的传统,并将开放辩论阶段缩减为先反后正的四次驳论,且缩短辩论时间、提高竞争性。这个修改出来的赛制广泛受到美国辩论界欢迎,自1940年代起成为美国竞赛辩论的主要赛制。基于它与牛津联盟辩论的渊源,美国辩论界遂以牛津标准式来加以称呼。


探索:奥瑞冈式的提出


1926年,一位名叫斯坦利·格雷(J. Stanley Gray)的学者在《口语传播季刊》(Quarterly Journal of Speech Education)发表专文,建议将英美法庭中最刺激的「质询」(cross-examination)阶段移植到竞赛辩论里。格雷相信,将质询阶段加入竞赛辩论中,对提升比赛的深度与趣味有很大的帮助。



由于格雷是俄勒冈州立大学的教授,在他发表专文以前,此种带有交互质询式的辩论赛已经在校内及校际比赛中进行试验,因而在推广的过程中大家会以 The Oregon Plan of Debating 来指称。华语世界的政策性辩论经台湾传入,而台湾习惯把 Oregon州译为「奥瑞冈州」而非「俄勒冈州」,因此带有交互质询的政策性辩论赛也就自然成了「奥瑞冈式辩论」。


The Oregon Plan of Debating(1926)


其实,奥瑞冈式并不是一个全盘翻新的辩论赛制,除了加入质询答辩阶段、略为修改发言程序外,与原来的牛津标准式并没有什么不同。在格雷的原始提议中,正反双方同样各由两位辩论选手组成, 其中双方一辩只负责20分钟的申论,双方二辩则必须询问对方一辩10分钟,再作驳论及结辩10分钟。一场比赛总共要花费80分钟的时间。


定型:标准赛制


格雷提出的奥瑞冈式在推出之时并不被主流辩论赛所接受。因为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加入10分钟质询的辩论常常有背离理性讨论,转而成为肤浅、哗众取宠的脱口秀的现象,虽然这些问题可能只是出于少数态度欠佳的辩手对质询阶段的误用,但对不愿为了娱乐性牺牲竞赛辩论教育价值的主办单位而言,采用奥瑞冈式的确有不小的风险。


后来,经过反复试验,大家发现把质询限定在3分钟内是最合理的:既能保障交锋,又能省去绝大部分嘴炮。于是,全美辩论联盟(National Forensic League)一直到1952年才正式接纳奥瑞冈式的标志——质询环节,并将其纳入全美高中联赛的标准赛制。美国辩论学会(Amcrican Forcnsic Association)作为美国大学辩论联赛的主办单位,甚至到23年之后的1975年,才正式接纳交互质询。两个主办单位都是在原封不动的牛津标准式的基础上,另外加入每位辩论选手3分钟的质询时间。


政策性辩论标准赛制(即后文中提及的「正统奥瑞冈赛制」)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高语速的发言成为政策性辩论的主流之后,比赛的用时结构存在一些问题。随后维克森林大学引领了用时结构改革,将大学比赛由「10分钟立论、5分钟驳论」改为了「9分钟立论、6分钟驳论」,将高中比赛由「8分钟立论、4分钟驳论」改为了「8分钟立论、5分钟驳论」,继而该规则成为新的标准赛制,被其他学校迅速接受。这也就是今天在美国通行,三十年来未曾改变的「标准赛制」。



东渡:奥瑞冈在台湾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政策性辩论而言,美国2人制的标准赛制为什么在台湾又变成了3人制且用时比例大不相同的「奥瑞冈」赛制呢?

答案是:当初政策性辩论传入台湾之时,美国的赛制尚未完全定型和统一。


1972年,美军第七舰队官兵在台北国际女青年会的「海德公园社」,举办了一场奥瑞冈式赛制的英语示范比赛,这是奥瑞冈式首次正式登陆台湾。这场示范赛引起了台湾大学学生社团「国际事务学会」的兴趣,开始推广采用奥瑞冈式的英语辩论活动。


该场比赛采用三人制,发言程序为每人申论5分钟、质询3分钟,最后结辩5分钟。这套赛制经台湾大学国际事务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大力推广后,风靡全台。他们所根据的规则来源,主要是美国辩论学者George Musgrave 在1957年所著的《竞赛辩论》(Competitive Debate))一书。该书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该书基本上只是「赛制的总结」,而缺乏「辩论的理论」;二是该书的年代较早, 美国的辩论赛制直到1975年的NDT大赛采用标准赛制后才真正开始定型


由于先入为主的印象,以及长期开展的辩论活动实践,3人制和5分钟以下申论时间的「奥瑞冈」就成为了台湾政策性辩论活动的主流。


台湾「新制奥瑞冈赛制」

溯源:台湾的「正统奥瑞冈」改革


由于台湾的政策性辩论赛制大幅削减了辩手的发言时间,增加了质询在比赛中所占的比重,并缺乏辩论理论体系的指导,因而在比赛中出现了种种乱象。游梓翔先生在《认识辩论》中写道:


竞赛辩论在西方向来被视为是一种知识界的运动(academic sport):但在台湾,辩论肤浅、要嘴皮子的形象深植人心,与知识似乎脱了钩,成为一种嘴皮子运动。

基于对辩论发展状况的不满, 当时在政治大学新闻系念书,担任政大演辩社社长的笔者,以及就读东吴法律系的温伟群先生,开始搜集欧美口语传播学界有关辩论学理与赛制的资料,希望从中找出提升台湾竞赛辩论水平的有效方法。

1988 年10 月,我们将研究美国辩论学理及赛制的初步成果集结成书,以《批判·思考·辩》为名发表,书中并提出了一套全新赛制。这套赛制原本定名为「美式奥瑞冈」,但后来因为考量到奥瑞冈式原本就来自美国,称之为「美式」奥瑞冈有些不伦不类,因此更名为正统奥瑞冈式,以凸显其回归原制的精神。

我和温伟群先生订立的这套正统奥瑞冈式赛制,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美国辩论学的主要教科书:二是美国辩论学者穆斯葛瑞福在《竞赛辩论》一书中整理的规则(即台大式的原始来源)。

我们的想法是:唯有以辩论学理为基础,赛制改革才可能获得根本与全面的成功。


1989 年初的「狮子杯辩论锦标赛」以及该年5月的「大家谈杯辩论赛」,游梓翔和温伟群两位老师采用了美国2人制的「标准赛制」对台湾的奥瑞冈比赛进行改革,并将这种赛制命名为「正统奥瑞冈式」。



正统奥瑞冈的比赛当年在台湾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判准」、「赛制」和「投票」三方面。


判准方面, 由于此前台湾辩论界对辩论理论的研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现今耳熟能详的「推定、举证责任、需根解损、正方定义权、合题性、计划与相抗计划、证据列印」等概念正是在「正统奥瑞冈」改革中游、温两位老师提出的。因此对于很多台湾辩论界的「前辈」而言,碍于各种利益与面子,很难承认。


赛制方面 ,由于长期习惯于三人制的比赛,以及喜好长时间质询所带来的场面效果,新的赛制对于赛事组织和社团活动而言都存在压力。


投票方面, 由于台湾长期以来缺乏「核心议题」与「整体举证责任」的意识,因而习惯于采用评分的方式决出胜负。「正统奥瑞冈式」要求采用「直接投票」的方式,根据推定和举证责任判定胜负(标准赛制中允许「低分胜」)。而这对于当时台湾的评委冲击是巨大的,很多人并未掌握根据议题和举证责任的方式判罚比赛的能力,而评分无疑是糊弄过去的好办法,因此「直接投票」的方式也遭到了强烈抵制。


在大家谈杯落幕后,两位推动者先后入伍服役,在缺乏有组织的推广行动下,正统奥瑞冈式只在几项零星的校内比赛中持续流行。随后,改革者进行了策略调整,根据当时台湾辩论界的现状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游梓翔老师在《认识辩论》中写道:


服役期间,我开始对正统奥瑞冈式的相关争议作冷静检讨,发现争执焦点其实都架中在形式问题上,许多辩手不同意「将三人制政为两人制」、「质询时间缩短为3 分钟」,以及用挑衅意味太浓的「正统」两字作为赛制名称,但除了「由评判人员裁决胜负」仍受各界质疑外,很少人反对「重视论点架构」、「强调证据资料」以及「扭转质询答辩脱序现象」的改革实质内涵。

为了避免因为形式问题阻碍了正统奥瑞冈式的改革美意,我决定将新制奥瑞冈式的形式保留下来,并将正统奥瑞冈式的内涵融入原有的规则框架之中。至于争议较大的评分问题,我的做法是减缓「评判依双方论点交锋判决胜负」的脚步,先设法简化评分单的项目及分数,以及增加整体分数(即论点分数)的比重。希望各校能在习惯了简化与纳入论点分数的评分单后,体会依论点判决胜负的好处。

于是一份全新的赛制草案——奥瑞冈标准式便这么诞生了。这套整合新制与正统奥瑞冈式的新赛制也等于替五年来轰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画下句点。


上文中提到的「奥瑞冈标准式」,有别于美国的「政策性辩论标准赛制」,是政策性辩论在台湾本土化后的妥协方案。对于正统奥瑞冈改革过程中的三大争议焦点的处理为:在「判准」上,全盘接受;在「投票」上,加大整体分数比重,以逐渐过渡到「直判」;在「赛制」上,完全沿用之前的发言程序,但细化质询等环节的规定。


目前,这套「奥瑞冈标准式」是台湾政策性辩论的主流赛制,沿用至今。



接轨:大陆的政策性辩论传承


2001年,上海大学与台湾东吴大学进行了辩论交流活动,杨陨电学长和上海大学辩论协会系统学习、译介了许多政策性辩论的资料,并在2006年联合上海政法学院首次在大陆举办了政策性辩论公开赛,并于赛事上发表了《上大宣言》。此后,上海成为了大陆政策性辩论赛事的长期举办地,一直沿用台湾奥瑞冈式的比赛模式。


十年后的2011年,关于「根属性」的理解成立大陆政策性辩论界讨论的焦点,在美国留学的徐纯通过对于身边英文资料的研究,给这场讨论画上了令人信服的句号。同时,在洪一玮学长的倡议下,大陆的政策辩爱好者达成了「回归原典」的共识,正式开始研究美国当下的政策辩理论与实践活动。刘杰学长更是全职投入到了美式辩论教育活动中,成为大陆辩论界最熟悉美国辩论实践活动的专家。此后,《论证与辩论》(旧译:辩论与论辩)、《政策性辩论导引》(introduction to policy debate)等美国政策性辩论教科书陆续得到翻译,为广大政策性辩论爱好者提供了学理问题的探究基础。



基于「回归原典」的初衷,我们在2015年开始尝试引入2人制的标准政策性辩论「标准赛制」,并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在2017年推出了大陆地区首份对评委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政策性辩论赛会判准》。


如今,在各项条件基本已经成熟之际,我们真诚地希望能让参赛队体验到与国际接轨的政策性辩论比赛,让更多人喜欢上这项历史悠久的竞技运动。


编辑于 2018-10-1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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