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学校
相关通知和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际,现将
202
3
年
秋季学期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积极端正的入党动机和入党意愿,在202
3
年
6月1
5
日前提交入党申请书至党组织。
2、思想政治觉悟高,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3、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大学生的要求,掌握了一定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道德良好,师生评价高,在团支部民主评议得票不低于50%。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表现积极踊跃。
5、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年内未因上课出勤、寝室内务卫生及其他违纪等情况受到通报以上处分。
6、成绩优良,必修、限选课无挂科,或曾有不及格科目但已补考通过,在过去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70%。
7、已经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者不重复参加评选。
二、推荐程序
1、辅导员会同本年级党支部书记根据各专业
班级申请
人数比例和党员
情况
合理确定名额
计划
数
,
党委进行协调
。
2、本科生各班级推荐工作由辅导员负责、班级团支书具体组织,研究生各班级由辅导员负责、班级
团
支书具体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在班级内公示。
3、各
班级
填写
名单表格(
附件
1
)
,
经所在
专业
班级辅导员审核
签字
后,于
9月1
8
日(周
一
)中午
12: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所在党支部书记。
4、各党支部
应于
9月
1
8
日(周
一
)召开支委会
或支部大会
,
根据推荐推优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等,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本单位公示
7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联系支部的学院领导或组织员到会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5、各党
支部于
9月
24
日
前
将
入党积极分子
名单电子版(附件
2)
及备案报告(附件
3)
发到学院邮箱
[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留存本支部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要坚守原则,按照对党组织负责的标准推荐,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违反评选流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如有类似情况请及时向辅导员和
学院党委
反映,对于采用非组织行为或违反程序规定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
监督电话:
88366616,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专业班级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册
附件
2:管理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附件
3: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报告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