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我要开药店”
一次性告知单
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04月
一、事项名称:
“我要开药店”套餐服务
二、受理对象:
企业法人
三、适用范围:
耒阳市行政范围内新开药店
四、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企业设立的条件;
(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符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1、具有保证所有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
1)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
2)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5条的规定配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4、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
五、套餐服务联办证照(事项):
(一)营业执照;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
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
(五)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
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
(六)涉税事项办理。
六、审批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部门。
七、受理窗口:
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件事一次办”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八、办公地点:
耒阳市西湖南路
566号
政务服务中心
九、办公时间: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
0734-4758066
监督投诉电话:
0734-4758366
政务服务热线:
0734-12345
十一、申请材料:
涉及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材料要求
|
基本资料
|
1
|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经营者及委托代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
|
2
|
委托代理人证明
|
复印件
|
1
|
经营者及代理人签名
|
3
|
代理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
|
复印件
|
1
|
代理人签名
|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
①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根据市场主体类型选择办理
|
1
|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
2
|
申请人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
|
3
|
住所使用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4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
1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
原件
|
1
|
|
2
|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3
|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③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1
|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
2
|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3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
原件
|
1
|
4
|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
原件
|
1
|
5
|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6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
原件
|
1
|
④有限责任公司
|
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
2
|
公司章程
|
原件
|
1
|
3
|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1
|
4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原件
|
1
|
5
|
住所使用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6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药品
经营许可
|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的
提供
|
1
|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
原
件
|
1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申报打印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或聘书
|
原
件
|
1
|
是执业药师的需提供执业药师注册证
|
3
|
其余从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
|
原件
|
1
|
|
4
|
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内审报告
|
原件
|
1
|
|
5
|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
复印
件
|
1
|
包括制度、职责、程序
|
6
|
企业营业场所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
复印
件
|
1
|
|
7
|
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
原件
|
1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1
|
申请报告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2
|
耒阳市城管局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办理表(城市容貌类)
|
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3
|
广告设施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4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证照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5
|
广告设施设计平面图、结构图、效果图、设置地点、材质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6
|
广告设计安装施工企业资质证明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7
|
涉及公共安全的,应提交设计单位或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证明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8
|
户外广告设置承诺书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9
|
依照法律法规应提交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
|
复印件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
经营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
|
1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申报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
|
2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
/
消防设计文件深度达到要求、内容全面
|
3
|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
|
4
|
施工图审查报告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
/
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场所提供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
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提供
|
1
|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2
|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原件
|
1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3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置的工程竣工图纸
|
原件
|
1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图纸装订成册,加盖施工单位竣工章,(其中水,电,通图纸加盖消防施工单位竣工章及审图章)
|
4
|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法人签字,单位盖章,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注:各资质有效期不能过期)
|
5
|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50
㎡
以下
无需办理
|
1
|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
提供单位具有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姓名及编号
)
|
原件
|
1
|
|
2
|
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复印件
|
1
|
3
|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复印件
|
1
|
4
|
场所平面布置图
|
复印件
|
1
|
5
|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培训签到册、培训照片
|
复印件
|
1
|
6
|
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7
|
法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8
|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9
|
消防设施布置图(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盖有该设计院公章的蓝图)
|
原件
|
1
|
10
|
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11
|
该单位主体建设的产权手续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涉税事项办理
|
1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复印件
|
1
|
仅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提交
|
备注:
1.
涉税事项办理
:新办纳税人可填写《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税务机关提供
“套餐式”服务,可一并办理电子税务局开户、登记信息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税控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事项。
十二、审批时限:
12个工作日
“我要开药店”总审批时限为:
12个工作日
|
涉及事项
|
工作日
|
备注
|
综合窗口受理
|
1
|
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装修、现场踏勘或整改等时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且最高开票限额十万以上的最多需要20个工作日。
|
营业执照办理
|
2
|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
10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物审批材料
|
5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8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
7
|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
10
|
税务事项办理
|
即时
|
十三、办理流程: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书
0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0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0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07.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08.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补领、换发申请——营业执照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通用
药品经营许可证
城管局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办理表(城市容貌类)_46185城管局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办理表(城市容貌类)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_3020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
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021.4.22)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样本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样本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定稿_2809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定稿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复查意见书-样本.JPG
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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