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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试

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

院试也叫章试,是 为了取得参加正式 科举考试 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 ,属于 明清 时期 童生 考生员最后一试, 明代 因督学称部院,故谓之院试。由提学道(清 雍正 四年后称 学政 )主持。 [1] 看背景目的

院试中又有岁试、 科考 之分。岁试是学院考查童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考试;科考是在乡试前举行的从童生中选择生员的考试。 考试分两场 第一场为正试 ,考两文( 四书文 、孝经论)、一诗(五言六韵诗); 第二场为复试 ,考一文(四书文)一诗。考试结果揭晓名为出案。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 考取者称 生员 ,俗称 秀才 (茂才)或相公 。院试录取的生员名额,与考生当地之文风如何以及钱粮丁口多少都有关系。如清初规定,将府、州、县分为大中小三类,各类取录的名额很不相同。 顺治 四年(1647年)规定,大者40名,中者30名,小者20名。顺治十五年(1658年)又规定:大府取20名,大州、县取15名,小州、县取4至5名。 [2] [3] 看考试内容

院试、 乡试 会试 殿试 是明、清两代科举考试的程序。主要有三级,最低一级是“院试”,第二级是“乡试”,最高一级是“会试”和“殿试”。院试之前还要经过由知县主持的“ 县试 ”和由 知府 主持的“ 府试 ”。 [4] [5]

没用 有用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院试

考取者称 秀才 (茂才)或相公

又称 章试、道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