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C幢2楼产业服务大厅C201-C215号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咨询: (021)67137575、(021)12345
  •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货运经营的除外)。
  • 适用于上海市奉贤区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办理。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货运车辆,且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必须为“货运”:(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车辆应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要求;(3)车辆配置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要求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4)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达到50辆以上的单位,建设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标准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应当与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最低不少于2人);(5)专用车辆应符合《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交办运﹝2021﹞4号)的要求;(6)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车辆。^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取得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配备交通安全专职人员。^企业应当配备经安全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员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业务承接调派操作规程、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事故处理应急预案;(7)卫星定位系统监督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9)安全例会制度;(10)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11)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2)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2)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3)公共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4)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道路货物运输等字样。
  •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人首次从事道路运输及服务业经营活动、申请经营范围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需要申请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
  • 1、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负责本市范围内道路普通货运(含货运出租)、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清障施救牵引)、网络货运(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及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延续、企业变更等审批。
    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奉贤、青浦、崇明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区内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延续、企业变更等审批(道路普通货运(货运出租)、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清障施救牵引)、网络货运(除危险货物运输)除外)(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除外)。
    2、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的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延续、企业变更等审批(道路普通货运(货运出租)、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清障施救牵引)、网络货运(除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交通出行 交通运输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法定本级行使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事项办理深度
  • 网上办理深度
  • 网上咨询,网上收件,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结果信息反馈,网上电子证照反馈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虚假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 1.办理方式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
    2.线下办理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线上办理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内容如实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线上提交资料以系统为准);
    (2)申请资料可通过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上传文档格式为word、pdf、jpg格式;上传资料有原件的必须上传原件,无原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保证电子文档清晰可识读。

    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关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
    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
    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关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关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
    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关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
    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办理流程 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