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归纳奠基(最小问题): 证明 n=1 时命题成立;
  • (2) 归纳假设(子类问题): 假设 n=k 时命题成立;
  • (3) 归纳递推(解决当前问题): 由归纳假设推出n=k+1时命题也成立。
  • 从而就可断定命题对于从所有正整数都成立。
  • 第二数学归纳法(完整归纳法)

    第二数学归纳法原理是设有一个与正整数n有关的命题,如果:

  • (1) 归纳奠基: n=1,2 时,命题成立;
  • (2) 归纳假设: 假设当 n≤k (k∈N)时,命题成立;
  • (3) 归纳递推: 由此可推得当 n=k+1 时,命题也成立。
  • 那么根据①②可得,命题对于一切正整数n来说都成立。
  • 单调有界准则 ,数列 递推 ,一定要 递推关系 ,不是递推用不了

    设a1=1, \(a_{n+1}+√(1-an)=0\) ,证明{an}收敛,并求 \(lim_{n→∞}a_n\) .

  • 若存在极限,设为A,则A+√(1-A)=0,A=(-1-√5)/2
    a1=1,a2=0,a3=-1,所以 猜想{an}单调递减,有下界
  • 下面用 第二数学归纳法 证明{an}单调递减:(一般用于 单调性
  • n=1,n=2 时,a1=1,a2=0,a1>a2
  • 假设 n≤k 时, \(a_{k-1}>a_{k}\) 成立
  • n=k+1 时, \(a_{k+1}=-√(1-a_k)<-√(1-a_{k-1})=a_k成立\)
  • 所以{an}单调递减
  • 下面用 第一数学归纳法 证明{an}有下界:(一般用于 上下界
  • n=1 ,a1=1>(-1-√5)/2成立
  • 假设 n=k 时,ak>(-1-√5)/2成立
  • n=k+1 时, \(a_{k+1}=-√(1-a_k)\) >(-1-√5)/2
    1-ak<(3+√5)/2=(1+2√5+5)/4
    √(1-ak)<(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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