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十天`会留案底吗?

我的朋友跟人家打架`报警立案了`拘留十天`这种情况会留案底吗?对以后找工作会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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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政审君。

关于这个问题,政审君的答案是:即会也不会。

首先你对案底的定义理解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不可以转化为:自己被行政拘留以后,自己还能不能考公考编?自己被行政拘留后,对子女的影响等等。

  1. 定义:从各种政审的角度讲,我对案底的定义是:任何你在公安系统内网留下的不良记录和涉案记录。理论上都可以被称之为案底。(特指政审角度)

2.案底的分类:我把案底分为两种情况:绝对案底和相对案底。

绝对案底即为红线:在户籍所在地省份被行政拘留的行政违法行为、犯罪、不起诉。

相对案底即为黄线:其他任何在公安系统内网留下的,非绝对案底的不良记录行为。

3.案底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关系和具体表现体现情况。

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伙最大的误区来源于:行政违法是违法,开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所以一点事儿没有。再就是:无犯罪记录证明开不出来就过不了政审。

这两个说法都是极其错误的。❌❌❌

正确答案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开不出来的,当地公安机关会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留下备注。这个备注才是决定你能不能通过政审的关键!备注上会明确注明罪名和是否出狱(是否过了处罚期)。这个备注才是决定你能不能通过政审的关键。

例如小明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省份因为pc被行政拘留了,那么到时候小明再去开自己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时候。

小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会这样体现:被考察人小明,于xx年xx月xx日,因为pc,而违反了行政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处罚决定。除此之外别无其他任何违法乱纪情况!

小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会明确备注标注这个事儿。单位会很明确的看到小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的备注,这个备注绝对会说明小明自身的罪名和是否过处罚期的情况。

决定你能不能通过政审的,是你和你的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面的备注!

现在有的地区可能并不会直接在上面留备注,会给额外开具一个不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说明。

这个说明上的内容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的备注都是一样的。换汤不换药罢了。

那么什么情况必须要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留备注呢?

答案就是我上述所说的绝对案底的情况。

也就是你自己在户籍所在地省份被拘留了,被不起诉了,犯罪了,那么这些行为一定会作为备注留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

至于相对案底,也就是黄线问题,看派出所主管意见和当地政策了。我认为政审对于个人就应该从严从紧,所以大概率也会留备注!

那么只要招考单位看到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留下的备注(绝对案底行为)那么根据2021年中央组织部的新规,是绝对不可以通过政审的:


一句话概括:只要有行政违法被拘留(户籍所在地省份)、不起诉、犯罪行为。那么一定会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留备注,或者给予不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说明,上面也会说清楚具体罪名和是否出狱等细节。招考单位在看到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面的备注之后,会刷掉被考察人。

这个时候肯定有人要站出来和我抬杠:你是不是没看新规?根据2021年12月31日公安部发的新规,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新规。 上面不是提到了吗?只有犯罪行为才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所以理应给开。

我给的答案是:新规上只是说xxx行为属于犯罪,应该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体现。但是新规可没说xxx行为不能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留备注,而且新规也说了公安机关可以自行考量,所以如果你真的有行政违法被拘留的事儿,就别心存侥幸了。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政审通过的概率都很低。

在这里我一直强调,户籍所在地行政违法行为。这个事儿的原因是:全国非毒品类行政违法行为全国不联网。而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去你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开。

打个比方,你是a省人。因为xxx而被行政拘留(非毒品类问题)居留地是b省,那么只会在b省查到你行政违法被拘留的记录,在别的省份不会。而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都是回到你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开的,也就是a省,所以一旦遇到这个情况。在你非户籍所在地省份被行政拘留,拘留原因也不是毒品类的,那么就没有任何问题。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不会体现。

综合来讲,楼主这个情况对于个人而言,如果真的是在户籍所在地省份被拘留的,那么肯定以后所有有政审的工作全部完蛋了。现在政审的趋势就是对自己越来越严格。

再说说对子女的影响:子女政治条件兵、国家部委、机要岗位不能考。剩下的所有普通的公务员公检法事业编国企入党,真的是一点影响都没有。

现在的政审对余审查直系亲属方面真的很人性化,最高标准就是我上面给大家发的图片(非机要政治类型)只要直系亲属罪名不是八大罪不是政治问题没有正在服刑,就可以过政审。


7.26更新:

我是真想不明白,都2022年了,还有一群人在我的评论区下质疑我的说法?

这些喷子的统一口径都是:新规出台了,明确界定了犯罪范围,开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有违法被拘留行为可以通过政审,我自己去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面干干静静的,一点备注没有!不要误人子弟了!

这类人无一例外都是自己曾经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看到网上新规的出台,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我在和这样的人交流的工程中,我丝毫没有感受到他们的悔恨,反而都是一种侥幸,一种逃脱制裁的快乐,对于这样的人,我真的真的真的感觉很搞笑。

新规,不是你们这群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还想继续从事体制内工作的遮羞布!

看了新规之后,我个人对于新规的理解是:出了和没出一样!

首先新规只是明确规定和说明了xxx行为属于犯罪,但是新规没有说xxx行为不能作为备注写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

而且你们看文件不能不看附录,附录里说了啊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和需要,制定具体办法”这句话的意思是就是:我们新规可没说不能留备注,所以到时候具体怎么办,你们自己看着办!

所以,不要再拿新规说事儿了,新规只是说xxx行为是犯罪。新规没说你违法被拘留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不能体现这个事儿啊!

即使退一万步讲,确实不能给备注。你自己有行政违法被拘留的行为,这个事儿不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体现,可以在别的方面体现啊?例如:给你格外开具一个《关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补充说明》在或者直接打电话通知你单位,xxx有行政违法被拘留行为。

招数太多了,你真有行政违法被拘留行为,肯定得让你招考单位知道。

别觉着国家苛刻,你自己违法的时候想过有今天吗?

还有就是,政审分为函审和面审。

你自己去开出来的,以你个人名义开出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完全用于政审!

纯面审是要拿着单位给你的介绍信和通知函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派出所会明确看到,原来你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去用于考公考编政审的!而且单位的介绍信和公函上会明确说明要求,有xxx行为请留备注!

所以不要再侥幸了,不要拿你自己的天真当成真理,不要再觉着自己违法被拘留了,还能去考公务员和体制!

对了,再说一次。如果你觉着我说的不对,麻烦拿出来和我等同力度的证据反驳我,如果您上来就说我xxx说的不对说我说的全是错的,我真的觉着很委屈,也觉着您很武断。

还有就是这个新规,大家可以理解成新规对于公务员事业编体制内政审没啥用,对于个人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于个人事宜还是有用的。

有些地区,可能边缘化的事业编政审不是很严密,可能出现考察人被拘留了以后还能考上的情况,但这种情况不能作为案例分享,毕竟这种政审太不正规而且侥幸和运气成分较大

稍微一个正规的事业编和公务员都不可能让户籍所在地有被拘留案底的人过政审。

23年5.8更新!

瞧一瞧看一看!今天有一个实际政审反馈案例!完全印证了和证实了我的观点和说的话!

先看反馈图:



总的来说,就是这位朋友之前发表了不良言论,被g安机关找上门,写了保证书。之后公安民警明确通知他这个事儿不留案底!让他放心。但是他在本次公务员政审过程中被查出来发表过不良言论,并且在他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留下了备注,此事虽然不是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但依然在其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留下了相关问题的说明!后经组织部讨论决定,不可以通过政审!( 咨询时间23年5月6日,因其未匿名,所以截图不带头像,案例真实可靠!经同意后隐藏个人信息发出来,以供大家参考!

先说一下哈,我之前就一直坚持并提出一个观点:现在的政审只要你本人有任何不良记录,并且这个不良记录以备注的形式在你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体现了!你的政审就过不去!真正影响政审的从来就不是你个人的案底,或者是否违法犯罪,而是只要有任何不良记录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体现了,就会导致你的政审难以通过!并且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并不是只可以只应该备注犯罪行为,任何不良记录都可以作为备注在你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体现,2021年的新规只适用于体制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不可以备注违法行为。其附录中的条款隐晦的说明了:开具用于体制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上必须备注相关不良记录!这个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行政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不起诉,取保候审,治安调解,涉案记录等。

其中报案记录和普通的未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完全不算在内!

不起诉如果是法定不起诉,在其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备注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对于法定不起诉的法律解释,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出具无罪/不追纠责任的证明。如果是取保候审,且过了一年期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取保候审解除的证明!并且和单位解释。法定不起诉和取保候审本身无罪,做好合理解释工作和出具相应材料,问题不大!

以上是我关于政审的观点!我早就在我的各大文章里都有解释和说明!不马后炮!你们可以自己去翻看!

此观点一出,一片哗然!不少xxx律师xxx机关从业人员站出来骂我!说我是骗子,说我是不懂政审的人!说在我眼里什么都影响政审!他们一致认为:只要公安机关没有给予处罚就不留案底,就没有影响!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这个案例的实际反馈说明什么了?这个人连行政处罚都没有,只是写了保证书,政审就没过!关于这个事儿,你们这帮大律师,大专家怎么解释?我在这里重申哈:我的所有案例和我说的话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依据和时间案例的反馈。政审不单单是法律!政审是一个公务员的入行门槛,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个环节!法律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律师也好法官也好是辩护或审判一个人是否有罪是否应受到处罚的!这二者就是两个东西!所以你们不要政审的问题去问律师,律师不懂。法律是大于一切,是人人都要遵守,但是政审有政审的规定!二者并不冲突!在这里我义正严辞的告诉这些人:不要觉着自己读了两本书,在某某单位上班了,就觉着自己懂政审了!我在知乎和小某书上累积的案例破了四千!和省委组织部主管政审的领导也详细聊过,和g安部的相关同志也学习过。这些长此以往总结的经验和案例以及对于条文的理解才是可以帮到大家的,不是你吊吊书袋上两天班能比拟的!当然不针对所有其他法律工作者!我相信大部分法律工作者还是很好的!我很愿意向大家学习!请勿对号入座!海涵!

下面我解释这个案例!

第一问:为何不良记录会影响政审?没有违法也没犯罪啊!

回答:政审的底层逻辑是判断这个人的道德品质➕政治立场➕家庭环境是否影响公正执法➕档案是否有重大问题。这四个方面是判断你能不能过政审的关键!非公检法单位可以不看第四条!重要的是前两条:道德品质➕政治立场。违法了或犯罪了从一定程度上肯定百分百能说明你个人道德品质和政治立场是有问题的!如果你个品学兼优,政治立场鲜明的人犯罪或者违法的概率极低!但是你不犯罪也不违法,就一定能说明你道德品质和政治立场没问题吗?不见得吧……就类似于这个案例,这位朋友也是一是口嗨,法律意识淡薄,开了政治和伟人的玩笑,被要求写保证书!那么这个事儿只要公安机关没有给出明确的行政处罚记录就不算违法,说明这个事儿没有违法!但是这个事儿只要在内网留记录了,备注到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上,被招考单位的人看到了,完全有理由因为这个事儿判断被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方面出现了问题!或者是政治立场并不坚定!政审从来就不是违法了或者犯罪了才会有影响,而是只要你做的事儿被招考单位知道了,经过调查,认为你的道德品质和政治立场不符合要求,就有理由把你刷掉!这是正常且规范的!因此不要觉着不违法不犯罪就行,只要你的行为构成不良记录的标准,并且在内网上留了记录,在你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有体现,这个政审基本过不去!

第二问:为啥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会有备注?新规上不是说了吗?没有被法院宣判的行为就不是犯罪!

回答:为啥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会有备注?那我想反问你,哪条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说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不能留备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一个载体!招考单位想通过这个无犯罪记录证明来判断和了解你个人的道德品质等相关问题!不要有学生思维,你是没犯罪,但如果你有不良记录,从公安机关的角度看,有权利将此不良记录以备注的形式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体现,以供招考单位参考!这很正常!其次,2021年的新规确实说了,未经法院宣判的案件不是犯罪!但你看没看底下的附录?

第十九条:国家有关单位对特定事项的犯罪记录工作有专门查询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一条就是在隐晦的告诉你,这个新规只适用于体制外找工作政审!体制内有其他的别的规定!

而且现在的绝大部分政审,都是以公对公函审的方式进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这个公函上一般都会有具体的要求,就算没有,派出所相关人员看到公函也会给你备注,因为没有人想担责任!就算不是用公函政审的!让你以个人名义去开具你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民警也会询问用途和相关情况,并核实。所以如果你在内网上有不良记录,基本都是会给备注的,这个逃不掉!所以新规并不保护体制内政审!该备注的还是会备注!这个备注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提供给招考单位考量你个人行为的依据!因此用于政审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必有你个人的不良记录和备注!

第三问:这个小伙伴说自己开出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没有备注,政审的时候去开就有了,这是为啥?

回答:我已经说清楚了,自己开出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不能直接用于政审!政审的时候有格外的规定或者要求,要么是组织部直接去审查,要么是招考单位给你发公函或者介绍信,其上会有明确的要求备注相关记录的信息!所以你自己以你个人名义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不能直接用于政审!这个不完全,也看地方尺度,但大部分地方的用于政审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都会也都允许备注相关不良记录!

第四问:为啥民警说不留案底,没事儿。最后还是影响了?

回答:我早就说了,牙疼去找牙医,别去找别的医生。我很尊重警察这个职业,但就事论事不是每一个警察都懂政审,警察也不是完全负责政审的!他经历过政审不意味着懂政审,你还高考过呢,你考上清华了?在普通人眼里,案底指的是犯罪行为。警察同志可能觉着这不是犯罪也没给行政处罚没事儿!但殊不知只要是不良记录留在了内网里,就会影响政审。

第五问:是个不良记录就一定会在内网里留记录吗?所有的不良记录都影响政审吗?所有的不良记录都会备注吗?

回答:其实大家也不用担心,一般情况下没有给予明确行政处罚的事儿都不会留记录!这种保证书(涉案情况)或者治安调解等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会在内网上留下任何记录和体现的!这个特殊一些,但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内网上留记录了,基本都是要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体现的,有类似情况的同学可以自行咨询相关公安机关是否在内网上留下此事的记录!

最后我想说的是请大家理性面对政审,写这不是制造焦虑,也请各位政审大神多了解点案例再来喷我!现在的政审开明,一般的没有被明确下达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是不会在内网上体现的,就算内网上有了,咱们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大家遵纪守法!祝大家早日上岸!




本人政审君,研究全国各省普通公务员、公检法、事业编国企、军队文职,军校警校,征兵入党政审,对每一种政审都有深刻独到的见解理解,并且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明文规定的支撑,所提供的每一个方案都有实际案例的反馈。经验充足,绝对靠谱!是全知乎最专业的政审咨询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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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是什么意思?
这三种拘留有什么区别?
哪种拘留会留下案底呢?
今天一次全讲清楚了!


三种拘留定义
1.刑事拘留
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了防止他们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凶报复,而又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的情况下, 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

2.行政拘留


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 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 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处罚。

3.司法拘留
指对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秩序的行为人, 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这种措施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

三种拘留区别

1.强制的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 仅限罪该逮捕的现行或重大嫌疑分子;
行政拘留的对象 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人员;
司法拘留的对象 指具有妨碍诉讼、妨碍审理、妨碍执行,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阻碍执行公务以及哄闹冲击法庭行为的人员。

2.决定的机关不同




3.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期限 一般为10~14日,最长为37日;
行政拘留期限 一般为10日以内,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司法拘留期限 一般为15日以下。

4.救济途径不同

不服刑事拘留的, 如原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
不服行政拘留的, 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不服司法拘留的, 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5.适用的法律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行政拘留适用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司法拘留适用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
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
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
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而该犯罪档案
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
一种情况 是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后认为犯罪证据确凿而被批捕;
另一种情况 是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视情况而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或释放。
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
有可能会有案底 (被刑事处罚)
也可能不留下案底 (无罪释放)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 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

虽然这种记录并不对任何人都开放,但行政拘留的案底还是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并可以查询 ,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且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司法拘留

与行政拘留类似, 不会留下案底, 但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关于这三种拘留的法律知识
你都弄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