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 事故类别

1、按事故造成 损失程度 分级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 施工过程 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 自然灾害 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 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 经济因素 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