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在一个电车轨道上被绑了5个人,而它的备用轨道上被绑了1个人,又有一辆失控的电车飞速驶来,而你身边正好有一个摇杆,你可以推动摇杆来让电车驶入备用轨道,杀死那1个人,救下5个人。你也可以什么也不做,杀死5个人,救下1个人。眼看电车就要驶入那片区域了,你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做出决定,杀死1个人,救下5个人,还是杀死5个人,救下1个人。或假设一个法官或
裁判官
,面对暴徒的威胁,要求将某个人视为一宗罪行的罪魁祸首,判他有罪,暴徒威胁,若不这么做,他们将会对这个社区的某个区域,进行自己的血腥复仇。这个人是否应该为此负责还不清楚,但是这个法官发现,要避免流血的方法,就是捏造证据,让这个人被判死刑。在这个例子之外,我们还可以举出另一个例子,一个飞机驾驶,发现飞机即将要坠机,他必须决定,要不要躲开一个比较多人居住的区域,让飞机撞进一个比较少人居住的地方。类似的相近例子还有,假设一个电车驾驶,他面对两个轨道,只能决定走其中之一;有五个人在其中一条轨道上工作,在另一条轨道上只有一个;电车进入的轨道上,如果有任何人,都会注定被杀。在前述暴乱的例子中,暴徒有五个人质,所以,在这两个例子中,都是一个人的生命,跟五个人的生命之间的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