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1道2府43县”——几乎所有日本人都知道,日本有47个“广域自治体”(一级行政区划——译注)。但为什么会有都、道、府、县这些不同的称呼呢?
二战后,日本于1947年开始实施《地方自治法》,规定47个都道府县皆为“普通公共团体”,原则上地位相同,拥有同样的职责和权限,而称呼上的差异是因为受到历史背景的影响。
都道府县诞生的历史可以上溯至明治时代。1868年,明治政府将江户(东京)、大阪、京都、箱馆(函馆、北海道南部)、越后(新潟)、神奈川、长崎、甲斐(山梨)、度会(三重)、奈良等地设置为“府”,这些地区是政府占有的江户幕府直辖领地的一部分。“府”包含“行政和军事中心”的意思,可以认为这一命名方式体现出这些地区对于政府的重要性。
次年,即1869年,仅保留江户(政治中心)、大阪(商业城市)、京都(皇宫所在地)为“府”,其余7个府改称“县”。1871年,通过“废藩置县”,将所有藩国都变为政府直辖,产生了300多个县。此后经过反复整合重组,到1888年左右,才形成与如今47个都道府县接近的行政区划形态。
【东京都】
东京都的特别之处在于,设立了新宿区、江东区、港区等23个“特别区”。政令指定都市下设的“区”,如京都市中京区和川崎市中原区,只不过是京都市和川崎市的一部分而已。而“特别区”实际上与“市”的级别相同,区民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区长和区议会议员,在社会福祉和教育等方面可以各自独立施政。
【北海道】
【大阪府和京都府】
在2019年4月7日举行的大阪府知事和大阪市市长选举中,“大阪都构想”成为争论的焦点。构想的具体内容是,废除大阪市,将其重组为4个特别区。“大阪都构想”的促进派希望废除作为政令指定都市被赋予巨大权限的大阪市和大阪府的低效双重行政架构,明确各自的分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由大阪府承担,教育和社会福祉等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服务则由特别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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