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册对象
怀孕6周后(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的孕产妇。
二、办理方式
分为线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选择线上办理的孕妇,使用“北京妇幼健康服务”公众号或“北京市云上妇幼公众服务”小程序申请线上建册。选择现场办理的孕妇,需本人及丈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外嫁京)、居住证(卡)(非京籍)、医疗机构出具的血或尿妊娠化验结果或超声检查结果等,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具体携带证件请电话咨询建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建册机构选择
1.孕妇为本市户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2.夫妇双方均为本市户籍,一方为非集体户口、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到非集体户口一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3.夫妇双方均为本市正式集体户者,原则上在女方集体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4.夫妇一方为本市正式集体户,一方为本市临时集体户者,原则上在正式集体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5.孕妇本人为非本市户籍、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6.夫妇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到孕妇暂住证、居住证、工作居住证、居住登记卡等证件地址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7.军人参照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