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投稿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30 11:47:13 作者:张彩彬 审核:倪九派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科技部和财政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 若干措施(试行
)》
(国科发监〔
2020
〕
37
号)第(二十一
)、
(
二
十二
)
、
(
二
十四
)
、
(二十六
)
条分别指出“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支出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列支,其它论文发表支出均不允许列支。对于
单篇论文
发表支出超过
2
万元人民币的
,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
必要性
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国家科
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对于发表在“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学术期刊上的论文, 相关论文版面费支出不得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支出报销”、“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要对论文
发表的
必要性
以及与项目研究的
相关性
进行审核;对于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等的论文,要从严审核、加强管理”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要加强论文发表
署名管理
。中国科协等七部委对发表论文提出了“五不准”的要求(科协发组字〔2015〕98号),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2019)发布后,对论文无实质学术贡献仍然‘挂名
’的,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学校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投稿管理工作,凡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且在上述37号文要求范围内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在投稿前需进行学术论文的相关性和必要性
审核。如果本单位已经建立相关制度或流程的,请与本通知要求对照,
修改与本通知要求不符之处;如果本单位没有建立相关制度或流程
的,可以参照或重新设计《学术论文投稿登记表(参考表
)》
(
见附件
)
的审核要点
,
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学术论文相关性和必要性审核制度或流程,相关审核材料建立台账,留存备查。
附件:学术论文登记表.docx
西南大学科协、科学技术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