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一种青年亚文化,粉丝文化往往面临主流文化的两种收编:意识形态收编和商业收编。而网络粉丝社群的兴起使其成为粉丝对主流文化收编进行抵抗和反收编的组织基础。一方面,通过制度化规范和公益化行动,网络粉丝社群改变了粉丝“脑残粉”的污名化形象,对意识形态收编进行抵抗;另一方面,通过粉丝参与、粉丝角色的职业化发展和社群粉丝经济的运作,网络粉丝社群实现了粉丝文化的再生产,对商业收编进行反收编。但在这一过程中,网络粉丝社群的群体极化现象应得到社会和学界的关注。 关键词: 网络粉丝社群; 粉丝文化; 意识形态; 商业; 粉丝参与; 但是,由粉丝所创造的粉丝文化作为一种青年亚文化,其仍然具有边缘性、批判性和抵抗性的特点,缺乏社会正当性和制度支持;同时,作为一种对社会秩序的象征性抵抗,其往往与主流文化价值体系所鄙夷的文化形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4 面临主流文化的遏制和收编。而另一方面,作为赋予粉丝身份符号和价值观源头的粉丝文化,其具有更坚定的决心“让自己摆脱由种种正常化形式构成的、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景观” 5 ,对主流文化的遏制和收编进行着反收编。由此,粉丝成为文化生产力极高的一个群体,具有高度发达的文化资本,作为“最懂鉴别、最有选择性的一群人” 4 ,其只有通过不断的文化再生产过程才能维持与主流文化的一种动态平衡,在生产与再生产之间的封闭循环中挑战被颠覆。 “青年人的问题和意识,从一开始,就和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的主题紧紧纠缠在一起。” 6 因此,伯明翰学派认为,青年及青年文化始终是占统治地位的主流文化进行收编的重要对象。总体而言,主流文化为维护所属阶层或群体的社会权威,往往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对青年亚文化的收编: 5 第一种方式是意识形态收编,即对青年亚文化的风格进行界定和“抹黑”,例如将摇滚文化界定为反叛与狂妄的文化等,青年亚文化被权威性地编码为一种反社会化的刻板文化形式,并被公开化地加以区隔,从而引发亚文化青年群体的“道德恐慌”。第二种方式是商品收编,即通过资本和市场对亚文化加以整合和利用,使亚文化与原文化情境相分离,从而成为普及化的消费品,亚文化失去了阶级考量,抵抗的文化风格变成了消费的文化风格,“不健康的涵义”被剔除,亚文化成为“适合大众消费的物品”。 7 面对主流文化的收编,粉丝一方面保持其身份和文化的独立性,以维持作为粉丝的区隔;另一方面他们也积极利用商业逻辑对主流文化进行反收编。具体来说,首先,粉丝及其文化极力强调自身的差异与区隔。费斯克认为粉丝可能是社会和文化上典型的被剥夺者,在学校表现不佳的人往往更容易成为明星的粉丝,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粉丝的知识和鉴赏力获得一种能够提升自尊的文化资本;即使许多粉丝在学校中已取得成功,他们也希望借助粉丝身份和粉丝文化把自己同他人区分开来。因此,不同于粉丝之外的群体,粉丝总是极力维护内部明显或不明显的群体边界,区分着“我们”与“他们”,保持群体的独立性和差异性;其次,面对主流文化的收编,粉丝并不是完全排斥的, 8 而是利用“资本主义的市场在进行着‘贸易交换’”, 10 粉丝所具有的“亚文化资本” 11 是他们与主流文化进行博弈的重要资源,并以此作为谋生和获益的手段实现粉丝文化的反收编。 可以看出,从伯明翰学派到后亚文化研究,关于粉丝文化的解读逐渐从社会结构的阶级分析视角转向群体分析视角。这一转向与媒介发展和社会文化转型密切相关。然而,无论是伯明翰学派还是后亚文化研究,粉丝及其文化均被视为一种进行仪式抵抗和寻求身份认同的青年亚文化。 12 在网络粉丝社群的文化再生产过程中,从仪式抵抗来看,粉丝群体并没有在意识形态控制和商业收编中丧失自身的独立性和批判性;从身份认同来看,粉丝对文化的参与和生产也不仅仅在于建构一种认同的身份。网络媒介打破了支配阶层和主流文化对信息传播媒介的垄断,并给予粉丝进行文化资本再生产的权利,在新的媒介环境下,需要对粉丝及其组织和文化进行进一步研究和阐释。因此,粉丝文化研究是一个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反思的议题。 在粉丝身份等级差异基础上,贴吧形成了“吧主+小吧”的组织架构。吧主是贴吧的最高管理者,往往由等级较高、吧龄较长、管理经验比较丰富的粉丝担任。吧主具有管理帖子(删除、加精、置顶)、管理吧务(吧主上任审批、小吧/小编上任与撤销)、管理会员(会员账号/IP吧内封禁与解封、会员头衔名修改)、设置友情贴吧、设置分类等特权,负责确定贴吧发展方向、建设管理吧务团队、建设管理发展贴吧、管理会员等相关工作。吧主依据具体工作内容设置负责专项任务的小吧,如鹿晗贴吧即有负责组织粉丝贴吧签到的签到组,负责宣传的文案组、制图组、视频组、网宣组等,负责统筹国内外资源信息的资源组、翻译组等。目前鹿晗贴吧共包括相互分工各尽其职的25个小吧。小吧由小吧��进行管理,小吧主具有管理帖子(删贴)、管理会员(封禁ID)的权利,是吧主有力的左右手,管理帖子清理不良信息,引导粉丝言论,并沟通引导粉丝有序参与。 2.网络粉丝社群的功能 网络粉丝社群发挥着重要的功能。首先,网络粉丝社群作为粉丝的“情感性联盟”,能够加强粉丝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增强粉丝对粉丝身份的认同和对粉丝社群的归属。在贴吧中,吧务会根据明星近期的影视作品、微博动态、新闻报道、娱乐活动等相关资讯进行整理汇总,方便粉丝及时跟进与明星相关的讯息以积累亚文化资本。同时,贴吧也会通过对这些资讯的进一步解读,挪用、盗猎、生产出有利于加强粉丝交流并提升粉丝认同的相关信息。 15 例如,在贴吧中,粉丝根据明星的形象制成动漫图像,根据明星的影视作品通过剪辑制成“饭制”视频等。这些资讯、动态、再生产的图文等相关内容,不仅将贴吧内的粉丝置于同一语境的空间环境和话语中,增强了交流互动的文化资本,而且贴吧实时的内容更新也增强了粉丝交流互动的符号资本,加强了粉丝之间的联结与互动,也加强了粉丝对粉丝社群的归属。在贴吧中,粉丝之间往往以“家人”来称谓彼此。 粉丝作为过度的消费者,不仅与明星建立了拟态亲密关系, 16 通过参与式陪伴为明星的成长和发展保驾护航,而且还通过粉丝社群找到了表达和参与的合理性。因此,粉丝往往表现出主动性、狂热和攻击性的一面,被贴上“脑残粉”的标签。为了规范粉丝的参与行为,网络粉丝社群在贴吧中设有新人必备手册,内容包括明星发展历程、贴吧介绍、明星相关作品汇总以及明星的社会评价。通过手册,新人粉丝能够快速全面地了解明星的过往经历和作品,特别是其中的明星语录和社会评论,它们作为明星个人的行为规范和他人对其言行品性的评价,往往成为粉丝标榜明星选择隐忍克制的重要依据,正如鹿晗所言,“我会继续努力。我会用行动去表达,没必要说特别好听的。我会做正能量的事情,希望以正确的方向去引导大家。” 17 而这对粉丝行为形成了积极的示范和引导。 网络粉丝社群在明星的示范效应之外,还制定了纪律严明的吧规用以规范粉丝在社群中的言行。首先,吧规对社群粉丝会员身份进行了过滤,在鹿晗吧的吧规中,入群粉丝不得加入任何明星的黑吧,“一经发现立即拉入黑名单”。通过对粉丝的过滤,社群将粉丝中具有攻击性的粉丝抽离出去,维护了社群的稳定性;其次,吧规对粉丝在贴吧内的发帖内容和发帖格式进行了规定,保证粉丝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与明星相关的信息,同时限制发帖内容,减少社群冲突。例如在鹿晗贴吧,吧规规定不能发负能量贴、比较贴、心疼贴,也不能发与其他明星cp向贴、透漏隐私贴、私生贴,以减少社群内粉丝矛盾与分化;第三,社群对违反吧规的粉丝制定了比较严厉的惩治措施。在所有吧规中,发现有违反吧规的粉丝,贴吧吧主会对其进行警告、禁言、限时封禁和永久拉黑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三)公益化行动:网络粉丝社群外部形象的再生产 粉丝社群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在于其区隔性,粉丝往往将文化世界区分为“我们”和“他们”两个部分,并不断建构不同粉丝社群之间的差异与区隔,从而使“圈地自萌” 18 成为粉丝社群的常态。社群的区隔性和封闭性带来了大众关于粉丝的偏见,粉丝的极端行为和负面情绪被媒介放大,从而导致大众对粉丝形象的刻板印象。 19 然而,粉丝社群的这种封闭性在网络媒介的介入之下不断被打破,粉丝不仅可以在网络中随时申请加入任意一个网络粉丝社群,而且还可以借助网络媒介组建属于自己的网络粉丝社群。粉丝社群的开放性为大众认识、了解、理解粉丝提供了可能,也为粉丝改变既有的刻板印象、展现粉丝积极的社会力量提供了可能。 1.自律行动:粉丝社群内部秩序的外现 网络粉丝社群不仅仅只组织粉丝参与线上的打榜、投票、净化和宣传等活动,他们也会积极组织粉丝进行线下的应援活动,如粉丝见面会、机场接机、集体观影、演唱会等。为了保证粉丝的有序参与,网络粉丝社群建构出“粉丝行为,偶像买单”的逻辑,即粉丝的言行语表素质将会直接影响大众对偶像的评价,甚至影响明星的职业发展,因此为了维护明星的形象,以粉丝的自律展现明星的榜样示范作用,粉丝社群往往在矛盾冲突中教导粉丝选择隐忍和克制。例如,鹿晗社群中的《鹿晗行为规范与自我约束指南》指出: 在传统封闭性粉丝社群中,粉丝往往被认为是自私的利己主义者,仅关注个人喜好而少社会参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络粉丝社群往往在明星的鼓励支持下或为树立明星良好的社会正能量形象,自发策划、组织、动员粉丝进行积极的社会参与。其中,公益行动即是其社会参与的重要方式。例如,鹿晗粉丝设立曙光助学基金,为偏远贫困地区的学校长期提供各类助学物资;在李宇春支持下粉丝捐设的玉米爱心基金,已成为中国粉丝公益基金会的重要标示性组织,累计接受全国数万人次爱心捐款,总额突破1000万元。正如一位粉丝所说,“积极做公益,温柔正直地做一个好孩子,努力拼搏追逐梦想,传递鹿晗的正能量,我们能做的只有陪伴和跟随啊!”(鹿晗粉丝DMLM,2019年4月2日)粉丝的公益行动使粉丝打破了社群的边界而积极参与到社会活动中,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姿态改变着粉丝自私、盲目、缺乏理性的污名化形象,逐渐获得社会认可。 四、赋权:网络粉丝社群的文化再生产 面对主流文化的商业收编,新一代粉丝群体依托网络粉丝社群展开了对商业逻辑的反收编。造星产业的第三种权力、粉丝角色的职业化发展以及网络社群粉丝经济的兴起,不仅成为新一代粉丝依托网络粉丝社群赋权的过程,而且也成为网络粉丝社群文化再生产的重要成果。 (一)粉丝参与:造星产业的第三种权力 法国的文化理论家德塞都(Michel De Certeau)认为,粉丝是从文化上边缘、社会上弱势的立场展开运作的,因此他们是文本盗猎者、游牧的读者,缺乏直接参与商业文化生产的工具,影响娱乐产业的力量也极其有限,只能通过粉丝社群对关注文化的挪用获得愉悦。他们“乞求电视网络继续播映他们最喜欢的节目,必须游说制片人按照他们渴望的情节发展剧情或维护他们喜欢的人物形象的完美性”。 15 但是,由电视网络和制片人等组成的媒介集团并不喜欢粉丝对艺术的干预,“他们想要的只是老老实实接受电视网所制作的节目,规规矩矩购买音轨、小说、续集等衍生产品的普通观众。” 21 因此,在娱乐体系中,粉丝是被动的接受者。然而,随着网络粉丝社群的赋权,粉丝逐渐从文化上“无权的边缘者”变为受商业追捧并参与娱乐产业的“第三种权力”。他们不再需要向电视或制片乞求以获得节目续播或剧情改写的愿望,因为后者在进行节目或剧本创作时会提前考虑粉丝的偏好。例如,2018年由腾讯视频、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联合出品的大型组合青春成长节目《创造101》,就以“我们将由你们创造!”为口号,将节目的话语权、选择权和决定权留给了粉丝,由粉丝决定选手的去留,从而获得了较高的收视率,位列大资本、大平台、大制作综艺节目《奔跑吧》和《极限挑战》之间,排名第二。粉丝的参与不仅成为一个节目或明星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成为它们能否获得流量和资本的关键。 粉丝文化被商业收编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粉丝文化是一种“影子文化经济”(Shadow Cultural Economy) 4 ,不同于通过教育系统或艺术场馆等习得或传承的“高雅文化”,粉丝文化往往缺乏社会正当性和制度支持。因为,对于社会而言,通过教育或艺术等所积累的文化资本往往能够转化为经济资本,为职业发展带来益处,从而实现阶层的向上流��。而粉丝文化所积累的文化资本并不是一种典型的可转化为经济资本的资本,获取这种文化资本不会对职业发展产生任何好处,也不会对向上的阶层流动产生任何回报。“它的好处在于一个人的品味,而不是社会地位。” 4 因此,粉丝文化中的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裂隙往往成为商业收编的契机,使粉丝文化呈现出新奇性、时效性和周期性等特点,并与消费文化密切相连,衍生出“粉丝经济”这一经济模式类型。 22 在互联网中,网络粉丝社群的形成或依托所掌握的相关信息资源(如明星的行程安排、生日会门票等),或依托所拥有的信息编辑能力(如图片、视频编辑、文案撰写等)以获得粉丝的关注和参与。其中,明星及其团队的认可和互动是社群获得合法性的重要途径。在网络粉丝社群中,“大大”是社群门槛的评判者,也是社群资源的垄断者。在社群内部,粉丝只有通过“大大”的邀请码或“大大”提供的网名ID才能进入官方后援会,只有获得“大大”的注意和认可才能进入社群的核心部门。“大大”相比普通粉丝,有更多接触明星的机会,甚至能够成为明星的经纪人或助理。在网络粉丝社群外,“大大”是社群的代言人,能够调动粉丝资源进行商业运作和社会参与。因此,握有丰厚粉丝文化资本的“大大”,在网络粉丝社群中将这些文化资本转化成了经济资本,在追求文化认同的过程中获得经济收入、社会声望和向上的阶层流动,从而实现了对商业的反收编。 (三)粉丝维续:网络社群粉丝经济的兴起 粉丝文化被商业收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粉丝文化是一种情感经济,具有参与性、情感投入性和消费性的特点,粉丝具有强烈的参与意愿,往往倾注丰富的情感以融入粉丝文化获得满足与成就,并将这种参与和情感投入通过消费的方式得以保存和实现。因此,粉丝经济成为文化工业中极具价值的一股新势力,其打破了中心化的权力结构, 23 使粉丝可以通过消费行为(如购买专辑或杂志等)来支持自己喜欢的明星或作品,以表达自己的文化选择。所以,粉丝成为商业中的完美消费者, 24 不仅促进了文化工业产品的销售,而且为文化工业提供了宝贵的市场反馈。 网络粉丝社群的兴起为粉丝经济的运作提供了另一种新的图式,粉丝及其消费行为不再仅是商业收编的对象,其更是粉丝文化认同、粉丝社群延续、粉丝能力体现的重要方式,粉丝通过自身的消费行为实现了粉丝社群的延续。在明星的网络粉丝社群中,均包含一个售卖明星周边产品(如手绘、图片、日历等产品)的周边创意组,他们自主设计与明星相关的周边产品,直接参与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环节,并将所获收益作为网络粉丝社群运营的资本,用于明星的生日应援、剧组开机时为主创准备礼物、为明星主演的电影包场等粉丝社群活动。网络粉丝社群让明星周边售卖成为粉丝经济中一个庞大的市场。每到关键性节点,如新年、偶像生日、社群周年纪念日,多数网络粉丝社群会组织“明星周边礼品”的所谓福利性活动,社群自制的周边产品以优惠的价格被社群提供给粉丝,成为粉丝争相购买的产品。 3在娱乐工业的造星环节,资本和媒介往往是造星的主要推力,而随着粉丝的兴起及其对娱乐工业的参与,其逐渐成为造星环节的第三种权力,源于日本的杰尼斯造星模式即是粉丝参与造星环节的典型代表。 4[6][12][28][29]Fiske,J.,“The Cultural Economy of Fandom”,In Lisa,A.L.,The Adoring Audience:Fan Culture and Popular Media,London:Routledge,1992,pp.30-49. 5[8][美]迪克·赫伯迪格:《亚文化风格的意义》,陆道夫、胡疆锋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79年,第21、114-125页。 6Murdock,G.&Mc Cron,R.,“Consciousness of Class and Conscious of Generation”,In Hall,S.&Jefferson,T.(Eds.),Resistance Through Ritual:Youth Subculture in Post-war Britain,London:Hutchinson,1976,p.193. 7Hebdige,D.,Subculture:The Meaning of Style,London:Methuen,1979,p.130. 8[13][英]安吉拉·默克罗比:《后现代主义与大众文化》,田晓菲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第150、205-206页。 9[美]泰勒·考恩:《商业文化礼赞》,严忠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37页。 10胡疆锋:《亚文化的风格:抵抗与收编---伯明翰学派青年亚文化理论研究》,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论文,北京,2007年,第125页。 11Thorton,S.,Club Culture:Music,Media and Subculture Capital,Oxford:Polity Press,1995,p.51. 12杨小柳、周源颖:《“亚文化资本”:新媒体时代青年亚文化的一种解释》,《中国青年研究》2018年第9期。 13潘曙雅、张煜祺:《虚拟在场:网络粉丝社群的互动仪式链》,《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9期。 14王艺璇:《悖论的合法性:网络粉丝社群对粉丝形象的再现与生产---以鹿晗网络粉丝社群为例》,《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6期。 15[26][美]亨利·詹金斯:《大众文化:粉丝、盗猎者、游牧民---德塞都的大众文化审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6朱丽丽、韩怡辰:《拟态亲密关系:一项关于养成系偶像粉丝社群的新观察---以TFboys个案为例》,《当代传播》2017年第6期。 17《发生了啥?小鹿捂耳求饶:我害羞》,《新青年》专题节目2014年第114期,新浪娱乐,http://ent.sina.com.cn/f/y/xqn114/。 18“圈地自萌”是网络流行语,指粉丝在自己所属的粉丝社群内自娱自乐,将社群话题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包括区域、程度、内容)之内。 19陈晨:《“Anti粉”:解析互联网时代的另类粉丝文化》,《青年探索》2017年第2期。 20何瑫:《粉丝:娱乐时代的大集体》,《智族GQ》2015年第12期。 21杨玲:《粉丝、情感经济与新媒介》,《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7期。 22李松:《中国“粉丝经济”的资本逻辑及其良性循环》,《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23杨玲:《粉丝经济的三重面相》,《中国青年研究》2015年第11期。 24姜明:《改革开放后粉丝文化的三次“历史转型”》,《文艺争鸣》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