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乘客的轮椅及拐杖无须收费。

2. 车费收据:

每辆的士均已安装收据打印机,乘客可向的士司机索取机印车费收据。如无合理辩解,的士司机不得拒绝按乘客要求发出收据,否则即属违法。如果收据打印机失灵,的士司机应发出手写收据。

3. 车费找续:

的士司机若未能为港币500元或1,000元面额的纸币提供找续,不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