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云南大学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招生与录取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材料与能源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纪律监察组和研究生招生专家复试小组,全面负责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工作、复试组工作基本规范。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院所有专业复试
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达到相应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1
、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线下现场复试考核。
2
、复试时间:
2024
年
3
月
23
日全天:一志愿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2024
年
3
月
24
日全天:一志愿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
、复试地址: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材料楼四楼。
四、复试工作实施
1.
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
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查询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可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2
、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
2014
】
112
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
100
元
/
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
0871-65032387
(此号码仅受理复试费缴费咨询)。
3
、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
1
)封面(附件
1
)
(
2
)准考证
(
3
)身份证
(
4
)学历证书
(
5
)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
6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
2
),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
7
)复试通知书
(
8
)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
3
)
(
9
)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
10
)应届本科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11
)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考生本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
12
)
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上述顺序打印装订成册,一志愿专硕考生于
3
月
22
日、一志愿学硕于
3
月
23
日
9
:
00
—
21
:
00
之间,提供纸质版的资格审查资料到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材料楼
1417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过时将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材料与能源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4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
1
)外语:包括汉译英、英译汉和听力水平测试。
(
2
)考生当场随机抽取
1
组题目进行回答。
(
3
)考官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提问。
5
、复试过程要求:
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6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60
分)不予录取。外语成绩占
20%
(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
80%
。
7
、综合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
)
×
0.6
+
复试成绩
×
0.4
。
8
、复试结果公布: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于复试工作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
3
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要求以《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注:限制色盲的考生报考。录取后体体检复查有色盲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其后果自负。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1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结束之前。
2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本办法由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503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