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亚三国相邻,粮食合作的区位优势显著,资源互补性强。中国与中亚开展粮食合作,一方面可以提高中亚国家粮食产量,满足当地粮食需求,为全球粮食安全作贡献;另一方面,中亚土地资源丰富,哈萨克斯坦是前苏联粮仓,是全球小麦重要出口国,加强与中亚国家粮食合作,能够为国家粮食安全,特别是口粮安全提供更坚实有力的保障,并使中国农业优势产能“出得去”,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外”,服务国内农业供给侧改革。
中国“粮食”概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作物产品,即谷物(小麦、稻谷、玉米、谷子、高粱和大麦等,与国际通用的谷物概念一致)、薯类(主要指甘薯、马铃薯等)和豆类(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等)。这种粮食定义,相较国外“谷物”是广义的概念,相较“食物”又是狭义的概念,是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广泛使用的概念,国内学者过去多数使用这种概念进行研究和分析。本研究涉及的粮食安全是广义的食物安全,包括一般概念的粮食和畜产品、油脂类和蔬菜。
一、中亚五国的资源禀赋及粮食生产情况
(一)中亚地区农业资源丰富,投资相对不足
中亚地区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旱作农业资源。2013年,五国土地面积共计392.68万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面积占74.63%;耕地面积3787.2万公顷,是中国耕地面积的35.82%,人均耕地占有量远超中国;尚未开垦的耕地、林地面积占较大比例。中亚地区光热资源充足,土壤土质较好,与新疆的农业生产条件相近。五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农村人口3953.18万人,占总人口的60%左右。中亚地区水资源相对短缺,农田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各国独立后农业一直处于投资不足的状态,多数基础设施修建于前苏联时期,年久失修。根据世行的统计结果,中亚产粮大国哈萨克斯坦拖拉机的使用率约为中国的30%,灌溉用地占农业用地的比例不足中国的6%。
(二)粮食生产技术落后,单产水平较低
中亚农业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种植业的主要品种包括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甜菜、蔬果等经济作物。在粮食生产方面,哈萨克斯坦是粮食生产和出口大国,乌兹别克斯坦粮食基本自给,吉尔吉斯斯坦每年需进口大量谷物,塔吉克斯坦粮食供应严重不足,被联合国列为粮食救援国家。[2]由于生产方式粗放,资本密集度较低,谷物单产水平较低,哈萨克斯坦的谷物单产不到中国的五分之一。中亚粮食加工特别是深加工、精加工发展水平低下,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少、加工能力低、加工设备基本上是前苏联时期留下来的,95%的企业生产工艺陈旧、生产品种单一,而且耗能大、包装粗糙,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中亚国家是重要的棉花生产国,也是中国棉花进口重要来源地,但棉花单产仍较低,是中国籽棉单产水平的60%。
(三)畜牧业生产条件较好,畜产品增长较快
中亚地区草原资源丰富,畜牧业历史悠久,是前苏联时期的主要畜产品生产区。2014年,中亚山羊存栏量1057.96万只,绵羊存栏量3734.79万只,牛存栏量4907.78万头;2013年,中亚肉制品产量247.99万吨,其中羊肉产量41.08万吨,牛肉产量109.24万吨,奶制品产量1725.14万吨,蛋类产量56.23万吨。在过去十年中,中亚地区肉制品产量年均增长2.4%,牛羊肉产量的增长速度均高于中国。中亚五国对农业的关注程度逐步提高,各项改革措施对农业发展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但薄弱的农业生产基础、落后的生产技术、退化的种源设备以及老化的基础设施给农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了阻碍。
(四)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国家战略高度对接
近年来,随着能源价格的下跌,中亚传统能源国家开始实施经济多元化战略,把发展农业和粮食生产作为减少贫困、吸引就业的重要手段。农业在各国的发展地位不断提高,哈萨克斯坦制定了“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哈萨克斯坦—2050战略》《2013-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综合体发展战略规划》,将发展粮食作为7个主要任务之一。塔吉克斯坦制定了能源、交通和粮食三大战略。为推动粮食出口,哈萨克斯坦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如:废除粮食出口许可证制度、加大对粮食出口运输环节的补贴,筹划建立统一粮食公司统筹管理粮食进出口,创造条件吸引外资来哈参与新建改造粮仓、修建铁路,增供运粮车等
。
二、中国与中亚粮食合作基础
(一)多双边农业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中国与中亚五国均签署了多项双边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协议,内容涉及粮食生产的多个领域,包括农业科技、动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农业生产与贸易等,并与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建立了双边农业工作组,有效推动了双边农业合作。2014年,中哈农产品贸易与合作工作组成立,该工作组会议专门研究哈粮食出口中国等有关问题。中国与中亚五国在上合组织农业合作机制、FAO等多边合作机制下推动粮食合作,在上合组织农业部长机制下举办粮食安全论坛。在FAO平台下,中国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的“南南合作”项目,向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开展技术合作,建设中塔、中吉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提高粮食育种和生产技术水平。
(二)农产品贸易稳步增长
粮食、油籽是中国自中亚进口的重要农产品,进口额仅次于棉花。中国与中亚国家积极推动建立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在巴克图、卡拉苏、吐尔尕特开设了农产品快速“绿色通道”。为推动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粮食贸易,阿拉山口、巴克图、吉木乃和霍尔果斯口岸为新疆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农产品绿色通关政策大幅缩短农产品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减少农产品损耗,推动贸易快速发展。
(三)农业投资合作迎来新机遇
中国已有多家企业在中亚从事农业生产示范和农业开发。据农业部国际合作司统计,截至2014年,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投资的农业企业共有17家。中国国内农业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瓶颈,大豆等油料进口逐年扩大,优质饲草供应不足,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我在全球“控粮源、通粮道”中的话语权。另外,当前各种新老矛盾叠加,耕地数量减少、地下水超采严重,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突出问题。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探索实行轮耕休耕制度试点,加快推动农业走出去,这为企业对外农业投资合作提供了市场机遇。
(四)粮食技术合作日趋多元化
中国与中亚国家开展多元化的粮食科技交流与合作,内容涉及种质资源交换、科技信息交换、技术引进、合作研究、农业信息交流网络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新疆农业科学院粮食所从哈萨克斯坦引进冬小麦和春小麦品种资源,选育出了新疆小麦“新冬”“新春”系列主栽品种;湖南袁隆平农业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水稻研究中心联合实施了“杂交水稻和大豆示范中心及引进中国杂交水稻和大豆先进生产技术和设备”项目;河南和新疆等省(区)多家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塔吉克斯坦建立了农业示范种植基地,重点开展良种试种合作,示范推广高产栽培技术。科技领域的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推动两国粮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援助与人才培训交流效果显著
近年来,中国对中亚国家开展了大量农业技术援助。2012-2016年中国相关机构在塔吉克斯坦分别举办了两期农作物种植技术研修班以及一期农业机械技术培训班;在土库曼斯坦举办了一期农业管理与技术研修班;邀请乌兹别克斯坦10个选派人员参加中国举办的现代农业管理培训班;在吉尔吉斯斯坦承办了农业灌溉及育种技术培训班;邀请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10个国家的26名学员参加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2016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国际培训班”。 人才培训与技术交流对于促进中亚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合作的挑战
(一)外部和内部局势不稳定
从外部因素看,中亚历来是中、美、俄等大国势力盘根错节、互相牵制之地。冷战后,美与中俄的战略博弈在中亚表现非常突出。中亚地区地缘政治环境长期不稳定,给中国与中亚合作带来较大的政治风险。近年来受石油危机和俄罗斯经济不景气的影响,民众对政府不满愈加强烈,游行示威常有发生。从内部因素看,国家接班人的问题也成为外界投资者的隐忧
。中亚民族和宗教信仰多样复杂,有颜色革命的危险。中亚水资源的争夺也是导致区域冲突的问题之一。
(二) 贸易壁垒增加
欧亚经济联盟内部零关税使中国对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出口成本相对增加。此外,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对较低,通关成本高、程序多、时间长、检验检疫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普遍存在,灰色通关现象比较严重。长远看,若欧亚经济联盟发展较好,中国与关税同盟国家的农产品将可能被替代,中国农产品出口量将下降。
(三)粮食投资更趋敏感
中亚国家对土地投资比较谨慎,中亚五国除了乌兹别克斯坦之外,其他四国对外商投资使用土地都有严格限制。哈政府2016年计划通过修正《土地法》,鼓励将农业用地通过拍卖或先租赁后以优惠价格购买的方式进行私有化,从而在土地使用方面鼓励外商,该改革计划引发民众抗议,被认为存在农用土地被外国人接管的风险;吉尔吉斯斯坦法律规定外国法人无权取得土地所有权;塔吉克斯坦的《土地法》规定,农业用地不能购买,外商可通过租赁获得最长50年的土地使用权;土库曼斯坦新修订的《土地法》规定,只允许外国公民、法人、外国和国际组织在境内租赁土地,并且须经总统批准,同时规定这部分出租土地只能用于非农业需要。
(四)粮食运输成本高
尽管中欧班列运输具有线路缩短,时间相比海洋运输减少一半的优势,但由于其处于发展初期,配套基础设施供给及服务水平有限,通关便利化程度较低,因而运输成本仍远远高于海洋运输;另一方面,中亚国家制造业发展滞后,无法供应回城货物,列车空车返程进一步提高了运输成本。中欧班列在境外不同线路的成本相差较大,但平均一个标箱的运行成本约为1万美元,几乎并肩空运成本,远远超过海运成本。目前开行的中欧货运班列全部需要当地政府的补贴才可以保证正常运行。
特别是对于运输粮食这类价值比较低的产品,运输成本高是制约粮食贸易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促进中国与中亚粮食合作的建议
中国与中亚国家在未来有效利用现有基础,抓住机遇,克服挑战,推动双方在农业领域的纵深发展,需要双方共同努力。针对中国与中亚国家发展粮食合作的基础和挑战,建议从以下方面推动合作:
一是针对中亚国家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的问题,中国可利用与中亚国家的地缘优势,试验示范基地带动规模化发展。由政府引导扶持建立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地,如在塔吉克斯坦依托中塔农业科技示范中心,开展水稻、棉花种植技术示范推广,以基地为纽带凝聚中国先进农业技术、优质种质资源与中亚需求之间的有机结合,不断推动规模化发展,实现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结合。
二是针对投资风险问题,中国应不断完善与中亚国家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国家投资环境的研究。政府、行业协会应在规划编制、信息咨询、社会责任监督等方面适度引导,指导农业企业做大做强,示范带动中亚地区粮食经济的发展。
三是针对运输瓶颈,应加快推进粮食物流设施联通。借机“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新亚欧大陆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几个大型粮食生产和物资仓储物流贸易中心,建成从铁路到海路亚欧大陆粮食大通道。尽快推动哈过境小麦项目,解决集中查验程序、配套建设口岸过境施设,商定相关装卸要求等。
四是针对投资壁垒问题,应从两个层次推进,在国内层面,制定以《对外投资法》为核心的完备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体系,建立新型的投资壁垒调查制度。
国际层面,运用当地救济,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中资企业也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于敏 柏娜 发表于《新疆农垦经济》201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