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管理队伍,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
2015
〕
14
号)文件规定,现将
2019
年度五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原则
职员职级评聘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二、评聘组织
学校成立
2019
年度职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职员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
2019
年度职员聘用工作的组织、申诉受理等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
2019
年度职员职级晋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力资源处,负责
2019
年度职员聘用的日常工作。
三、评聘对象
已纳入职员制度管理,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
2015
〕
14
号)规定的申报五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者
,
其中合同Ⅰ类人员比照同级别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晋升评审,通过后按照职员级别兑现待遇。
四、评聘条件
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
2015
〕
14
号)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本次评聘工作,申请人须确保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且符合申报条件。学校及基层单位不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参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进入评审程序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人
3
年内的职员职级参评资格,评审通过者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报人员须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员职级评聘审批表》原件
2
份,复印件
20
份(无需套打装订);“评审材料”
1
套(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和顺序统一装订,并将《申报材料清单》粘贴在封面处)
;
破格申报者须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推荐报告(具体包括破格原因、突出贡献、单位意见等,原则上八级及以下职员不得破格申报)。
(三)基层单位将各等级申报人员按照推荐顺序分别排序,并提交经签字盖章后的《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9
年度申报职员职级人员汇总和排序情况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本次聘用起始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评聘所有业绩均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提交的评审材料、答辩
PPT
和现场答辩内容均为任现职级以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业绩。
六、时间安排
(一)
9
月
3
日前,学校下发通知,启动
2019
年度五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工作。
(二)
9
月
9
日前,基层单位结束职员职级申报受理,将申报人员的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
(三)
9
月
10
日
-11
日,人力资源处在主楼
812
室对申报
2019
年度职员职级人员的《哈尔滨工程大学职员职级评聘审批表》进行公开展示。
(四)
9
月
21
日前,召开七级及以下职员评审会议。七级职员评审实施申报人公开答辩制度,申请人使用
PPT
答辩
2
分钟;八级职员评审无需公开答辩。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校核定的年度拟聘名额(学校将根据七级职员的申报人数决定是否召开材料评议会议。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校核定的推荐名额)。
(五)
9
月
26
日前,召开五、六级职员评审会议。会议实施申报人公开答辩制度,申请人使用
PPT
答辩
5
分钟。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校核定的年度拟聘名额(学校将根据五、六级职员的申报人数决定是否召开材料评议会议。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大于等于
2/3
方可通过,通过人数不能大于学校核定的推荐名额)。
(六)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5
个工作日。
(八)以文件形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联系人:肖 瑶
王 超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
812
室
联系电话:
82519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