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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应届毕业生的书面材料,表中所填内容反映了学生的个人信息、奖惩情况、社会实践、特长及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1. 《就业推荐表》原件每人一份,一般情况下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按照要求提供给确定签约的用人单位。目前部分用人单位也会要求毕业生提前交出,避免用该表去其他单位求职。 《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可对其进行复印,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可提供复印件。

2. 领取《就业推荐表》后,毕业生逐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粘贴照片。

健康状况: “健康”、“良好”、“较差”、“残疾”等;

生源地区: 填户口迁入就读本科大学之前的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工作过以工作地落户地址为准;

专业: 根据实际填写,且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学制: 应为本专业正常完成学业的时间;

毕业生培养方式: 统招统分;

就业范围: 无需填写;

院(系、所)意见: 毕业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校就业部门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分别填写 “招生与就业处”、“王志毅”、“81360220”、“81360221”;

二、《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

1.《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具有复写功能,领取后要妥善保管,注意不要遗失,不要损毁。不要将《就业协议书》铺垫在其他材料下进行书写,以免将其划花。

2.填写注意事项:

1)“毕业生基本情况”部分

生源地区: 填户口迁入就读本科大学之前的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工作过以工作地落户地址为准;

专业: 根据实际填写,且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学制: 应为本专业正常完成学业的时间;

毕业生培养方式: 统招统分;

就业范围: 无需填写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填写;

3)“培养单位基本情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学院辅导员姓名、联系电话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实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各项内容,用人单位如实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各项内容,之后双方分别在“毕业生意见”和“用人单位意见”两栏中签字盖章,并返回学院、学校盖章(学院先盖章,然后到学校就业办盖章)。学生毕业前将协议第一联交学院留存,第二联返还用人单位,第三联自己保存。

三、其他注意事项

毕业生每人只有一套《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请妥善保管,一旦使用完毕或损毁、遗失,原则上不得重新领取。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发放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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