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听证会,12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参加会议,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少东出席会议。

据介绍,《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6〕23号)自2016年8月16日起施行,目前已经失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极端灾害天气熔断机制,有效防范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严重威胁,全力做好受威胁群众的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2024年2月起,市应急局组织起草了《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并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公开意见征集和专家论证。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对《实施意见》的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重点介绍了《实施意见》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适用范围、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等章节的具体内容。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气象等有关部门以及学校、企业、法律服务和新闻媒体等领域的听证代表,围绕《实施意见》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王少东表示,将组织各有关处室认真学习研究各位听证代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文件对极端灾害天气应对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更好地服务于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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