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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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校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厦门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加强翔安校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推进全员心育,翔安校区管委员会计划于5月至7月举办翔安校区教职员工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5月中旬-7月下旬

培训 地点:翔安校区 (具体教室 以实际 通知 为准

考试时间:2024年8月11日或11月10日

二、报名条件

1.翔安校区各单位党政工作人员(含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学院党委副书记、专职辅导员、党政辅导员、党政工作人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等。

2.关心和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培训名额

总额40人,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翔安校区各学院、研究院(含少数民族预科班),每个单位推荐2-3人,合计30人,涵盖专业教师、党委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党务秘书、实验室秘书、 专业技术人员 等,由学院审核推荐。

2.翔安校区各机关职能部门,每个单位推荐1人,合计10人,涵盖翔安校区管委会所辖职能部门,包括校区办、学生办、教务办、保卫办、资产办、团工委、现代教育技术办、后勤服务办、实验办、校区图书馆等,由各部门审核推荐。

四、 报名流程

填写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经 各单位分管领导 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 5 8 日前提交至翔安校区心理咨询与教育中心(翔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A20 3 )。

五、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班委托厦门市心理咨询师协会 承办 ,依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认证考核体系”开展。

课程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课两部分, 每门课程后都有单元练习,学员需完成自测,并提交成绩。学员考试合格将获得《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培训合格证书》。

具体课程内容安排见附件2。

六、 培训 费用

1.培训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培训费 ,统考费,网络服务费, 教材费 ,证书费 )由翔安校区管委会和学院共同资助,其中学院资助本单位各参训人员1 000元 /人 ,其他费用均由 翔安校区管委会予以支持。

2. 未能一次通过考试需要补考者,补考费用由当事人 自行 承担,不予报销。

联系人:陈梅香

联系电话:13606086398


附件: 附件1.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2.心理咨询技能培训课程安排.docx

翔安校区管委会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