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1162
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秦魁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县(区)级精神卫生基础性建设的建议》
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优先发展精神卫生基础性建设。我区严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8
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
2017
年版)》的有关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管理治疗服务工作,依托周营镇中心卫生院成立了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组建了区精神疾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团队,在区人民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在周营卫生院、常庄卫生院设置了取药点。目前
薛城区辖区内现有精神卫生机构两所,
一是薛城区精神卫生中心,位于周营镇,隶属
薛城区卫健局
管理。
2020
年增加用房
1500
平方米,床位
80
张
,
设置活动室等场所。
二是枣庄海化薛焦医院,位于薛城区临泉路
68号,属民营机构,
2020
年增加用房
500
平方米,床位
30
张
。
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断提高
,
各项
精神
卫生服务也逐步向深入开展
。
但是,正如提案所述,我区
也存在一些问题
。
一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部门、镇街、村居履行服务管理职责不够到位,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患者随访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乡镇、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缺乏专职人员,且更换频繁,业务工作衔接不好,不能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致使筛查、随访管理、个案管理、报表填报工作开展不规范。
为此,我们将充分吸纳建议,细化有关工作,认真督促实施,并在今后
加强全区精神卫生基础性建设
中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摸清目标人群,做好服务管理。
对辖区范围内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易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现状与活动的情况,严格落实救治、管理和服务等有效措施,坚决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
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排查出的轻微精神障碍患者,进一步夯实监护人责任,严防失控漏管;对排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级及三级以上),制定工作方案,逐人落实
帮包
责任制,及时发现并全面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
三是
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职业保护,逐步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服务。
四
是
加强培训与指导
。
一是
加强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规范
学习,特别是
筛查、随访管理、个案管理、报表填报
等
工作
,
提高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服务
工作的认识,增强基层
人员
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的积极性,提
高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能力
。
二是
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加大转岗培训、增加执业范围培训力度,充实精神卫生人才队伍。
再一次对您提出的议案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
4423572
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