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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双城堡协领衙门的由来及其时间,吉林省官方早有历史定论。晚清庚子年 (1900 年 ) 出版的吉林省官修《吉林通志》 ( 下称《通志》 ) 卷十二 · 三十页无具体的月、日笼统地记载:清 “ 嘉 庆 十七年于阿勒楚喀拉林西北 双 城子地方,移 驻 京都八旗 垦 荒,十九年委 协领统 之 ” ;《通志》卷五十 · 三十页又无具体的月、日笼统地记载: “ 嘉 庆 十九年 设双 城堡,委 协领 一人,佐 领 二人, 骁骑 校二人 ” 统之。民国十五年 (1926 年 ) 出版的官修《双城县志》 ( 下称旧《县志》 )< 沿革志 > 第十三页照抄《通志》也一致无具体的月、日笼统地记述:“ 嘉 庆 十七年 清 庭…… 将闲 散 (旗)人 资 送拉林西北八十里 双 城子地方 垦 荒 试种 ”,“ 十九年吉林 将军 富俊……奏 请预筹试垦 ,莫若先期屯田 ”于双城堡。 1990 年出版的官修续《双城县志》 ( 下称新《县志》 )< 概述 > 第 1 页也同样无具体的月、日笼统地记述:“ 嘉 庆 十九年……富俊 親 临 拉林西北 双 城子地方 ”委官建制、移旗屯田于双城堡。总之,清嘉庆十七年 (1812 年 ) 在“双城子地方”移驻京旗垦荒、十九年 (1814 年 ) 在双城子地方建镇始名双城堡及委官建制之说,早已成为官方定论,并为地方史界和包括笔者在内的双城人此前一致所公认。笔者有幸参与第二轮续修双城市地方志并分工对上列两部县志的“勘误补遗”,发现《通志》和旧、新《县志》上列有关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历史记述,在吉林将军恭《折》和仁宗的《上谕》史料原证中查无根据,是错误的。笔者也曽在县《文史资料》上宣传过上列这些查无史实原证的错误记述,这无疑难脱贻误家乡人之责。对这些错误之说,当应勘正,同时也为勘己所误,所以笔者才有《新考》。经查证,吉林将军的恭《折》,及仁宗的《上谕》史料原证所表明的、因移旗屯田而始名建制双城堡协领衙门的史实,可概括如下4个方面的内容:
1、仁宗皇帝提议,从嘉庆十七年四月二日(1812年5月12日)至嘉庆二十年四月六日(1815年5月14日)筹划三年,先谕准吉林将赛冲阿在拉林附近两处移驻京都八旗垦荒试种,后谕准新任吉林将军富俊改定规划先移驻吉林旗丁1000名,于拉林东南夹信子沟一处屯田10年后,再移驻京都八旗。后始名建制的双城堡地域始终并未列在垦地和屯地规划之中。
2、嘉庆二十年四月上旬(1815年5月中旬)实施移旗屯田规划时,富俊率队亲临先谕准的拉林东南夹信子沟屯地踏察,发现该处不宜垦种,富俊未经奏准,临时改定在拉林西北80里双城子一带适宜垦耕地域,按照在夹信沟屯田规划实施第一拨移旗屯田。从吉林移驻旗丁800名、宁古塔旗丁200名,按八旗建制建了40个旗屯、一座中心城镇,委官协领一、佐领二建制双城堡协领衙门。因富俊亲驻双城子指挥新勘屯地的移旗屯田,故将这一地域及其所建中心城镇,沿双城子地名名曰“双城堡”。双城子系宋辽时期女真人所建达河、布达相邻二古城的俗称,二古城遗址地,在今五常市红旗满族自治乡东、西城两村中间、拉林河北岸。移旗屯田新地域基本就绪后,同年四月二十九日(1815年6月6日),吉林将军富俊、副帅松宁联名恭《折》报告了临时改定在新勘屯地,已经实施了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双城堡协领衙门情况,仁宗皇帝于同年五月十四日(1815年6月20日)欣然谕准了富俊的这一“先斩后奏”的决定。仁宗皇帝谕准的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即公元1815年6月20日,为双城堡始名建制协领衙门的起始时间。
3、嘉庆二十四年九月(18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第二次移旗屯田。仁宗钦准富俊增建双城堡左屯、双城堡右屯之奏议,先建的双城堡遂之改名为“双城堡中屯”,双城堡及双城堡中、左、右屯又统称为“三屯”。增建左(东官所)、右(西官所)二屯时,又从吉林移驻旗丁1000户,从盛京(辽宁)移驻1200户,前移驻中屯的200名宁古塔旗丁返回原地。仍按八旗建制,左屯建立了40个半旗屯,多建了一个“镶红半拉三屯”。右屯建了41个旗屯,多建了一个“新正黄旗六屯”,后迁拆一个旗屯。清光绪七年(1881年)官府设立“双城厅抚民通判衙门”,将双城堡开始简称“双城”延续至今。
4、从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起始十年后的道光四年(1824年),按既定规划,第三次移旗屯垦。开始移驻京都八旗于双城堡中屯40屯中,至道光七年(1827年)4年共移驻京旗355户。
双城堡始名建制协领衙门上列4项史实内容,缺一不可。企图用一两句话来表述这一史实,是万万不可能的,除非如前引《吉林通志》那样离开史实去随意编造。
此《新考》一文所依据的史料,均出自《吉林通志》卷三十一 ·下·<双城堡屯田>第一至三十一页所载录:清嘉庆时期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双城堡协领衙门的、仁宗皇帝《上谕》、吉林将军恭《折》原始档案的抄录件,授引时称“《通志》〈屯田〉”。还有, 1990 年 7 月吉 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的《长白丛书》 ( 四集 ) 《双城堡屯田纪略》中载录的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嘉庆皇帝的《上谕》、吉林将军的恭《折》和吉林将军衙门《札饬》 ( 公文 ) 原始档案的抄录件 ,援引时称“《屯田纪略》”; 还有,《清史稿》〈富俊列传〉中关于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原始档案的抄录件。为便于理解奏《折》和《上谕》的原意,在引文中笔者添加括号内注解了文字。引文中的年、月、日,为传统的中国纪元的“农历”,括号内为公元历。因为,双城堡始名建制的所谓史实,如本文第一段所引《通志》早已有“定论”,所以,本文称为《新考》。2006年的第一稿《清代双城堡地名的由来及其建制新考》,经康慨君修改后推荐已在2008年的《黑龙江史志》21、23期发表,康慨坚辞共同署名的恳请。在此基础上,今又加以充实修改,完成第二初稿。因为双城堡是由于移旗屯田才始名建制协领衙门的,所以,文章题目改为《清代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双城堡新考》,最后定为《双城堡始名建制新考》。此《新考》一文由四个大题组成:一是,双城堡始名建制的起因;二是,双城堡始名建制的直接原因及其三拨移旗屯田; 三是 ,双城堡地名的由来;四是, 双城堡始名建制于清嘉庆二十年五 月十四日 (1815年6月20日) 的史实证据,确实充分,无可质疑。
一、 双城堡始名建制的起因。
1 、嘉庆十七年四月二日 (1812年5月12日) ,仁宗钦令,再次将在京闲散旗人移驻吉林垦荒试种以裕生计。为此,责令吉林将军赛冲阿查明可垦荒地具奏。仁宗钦准了吉林将军赛冲阿选定的拉林东北和东南两处垦地,但严厉驳斥了其缓办的奏议。为此,赛冲阿调任成都,富俊接任吉林将军。后始名建制的双城堡地域并未列在预筹垦地之中。
清乾隆年间,第一次有规划地移旗垦荒今五常市拉林镇后,在嘉庆时期,又开始筹划再次移旗吉林垦荒事宜。“旗、八旗”为满族人别称。据《屯田纪略》1—2页载录,嘉庆十七年四月初二日 (1812年5月12日) ,仁宗就此颁布了《上谕》,首先阐明了此次移旗垦荒的必要性,因为“ 八 旗生 齿 日繁,京 城 各佐领下 , 户 口日增,生 计 拮据” , “ 各旗 闲散人等为额缺 ( 编制 ) 所限 ”、“ 闲居坐宠 ”、“ 游荡滋事 ”, 影响社会安宁,应为其谋取生 活出路。这句话中的佐领,清时基层食俸禄的官员。这句话的意思是,京中满族人人口越来越多,食俸禄的佐领以下官员日益增加,但为名额所限,闲散无业的京旗坐享族人的优惠待遇,吃喝玩乐,游荡滋事,无正当职业,应为他们谋取生计之计。 又因为 “ 吉林土膏沃衍,地广人稀 ”,“ 其间空旷之地不下千有余里,均属膏腴 ( 音: yú , 肥美 ) 之壤 ” ,可以移驻京城闲散旗人开垦耕种 。这句话中的“ 土膏沃衍” 意是土地肥沃开 阔。这句话的意思是,吉林地广人稀,有不下千里的肥沃开阔的空旷荒原可供移驻京旗开垦耕种。 又因有 “ 我皇考高宗 ( 乾隆 ) 纯皇帝 ” , 曾将京城闲散旗人“ 分 拨 拉林 地方, 给 予田 亩 ,俾 资垦种 ”的先例和经验。“ 今若仰循成 宪 ”,即今若遵照高宗先帝乾隆年间移旗拉林垦荒的成功先例,钦令再次“ 将 在京 闲 散 ( 旗 ) 人, 陆续资 送,前往吉林 ” 垦荒耕种。这样,“ 将来 地 利日兴,家计日裕 , 旗人等在彼 ( 垦地 ) 尽可使习骑射 ( 练武 ) , 其才艺优娴 ( 秀 ) 者,仍可备挑京中 , 差使于教养之道 ”。此举,对于移驻的旗人的生计和国家养兵“ 实为两 得 ” 。这份《上谕》还就在拉林协领衙门地域内开辟的新垦之地“ 须 增 设 佐 领 、 骁骑 校 ”委官管理,连同移旗垦荒事项,指示时任吉林将军赛冲阿“ 一 并详细 妥 议 章程, 并绘图 具奏,候朕酌度 ”。还告诫“ 此事 经营 伊始, 该将军 ( 赛冲阿 ) 等,毋得畏 难观 望, 务尽 心 筹划 ”章程具奏,“ 候联酌度 ”实施。仁宗的这一《上谕》,只是为移驻京城闲散旗人于吉林垦荒试种,而钦令吉林将军赛冲阿“ 详细 妥 议 章程 ”预筹规划,尚未开始在吉林所辖任何地方,实施移旗垦荒事宜。而《通志》则将这预筹规划随意演义成嘉庆十七年移驻京都八旗于双城子地方垦荒试种了。
据《通志》〈屯田〉二—三页载录,接奉谕旨,吉林将军赛冲阿和副帅松宁二人遂“ 即派 员弁 先往宁古塔距城 ( 今宁安 ) 附近地方 查 勘 ”,“近地(宁古塔)十里内外,早经该处旗人零星开垦,亦无成片之区”。而二人没有一人親往查勘。 《纪略》第2页载录,仁宗于嘉庆十九年九月十七日 (1814年10月29日) 《上谕》中所述:赛冲阿、松宁 “ 查 得宁古塔 东 南五百余里 绥 芬河、范家老 营 等 处 周 围 六百余里,其中花尔哈等 处 水木 较 便,可 开垦 五、六万 垧 ,但离城 较远 , 艰 于 约 束不便移 驻 。松宁 现拟 先往拉林踏勘, ”“ 如勘有 闲 荒地 亩 相距吉林、宁古塔二 处 不 过 十里 远 近,最 为 妥 协 , ”“ 若近 ( 城 ) 处 无可 垦 之田,亦据 实 奏明,无庸办理可也 。 ”据《通志》〈屯田〉二、三页载录,接此谕旨,赛冲阿、松宁二人又没有一人 親往而再次 派员 到拉林附近查勘后,向仁宗恭《折》报告,“ 现 勘拉林 东 北 闲 荒一 处 ,自鞍子山至桶子 沟 , 约 有五千余 垧 ;拉林 东 南 夹 信子 沟 一 处 , 约 可 垦 二万余 垧 ”,这两处均可移旗垦种。但是,鉴于“ 近 来 吉林各 属 ( 各辖区 ) 收成不丰 ”,故“ 请 旨 将 此 项 拉林 闲 荒 ( 移京旗垦种事宜 ) 暂 行 绥办 ,容臣 ( 赛冲阿、松宁 ) 熟商妥 议 ,于三、五年后, 查 有丰熟之年,再行奏 办 ”。据《通志》《屯田》第三一四页载录,仁宗皇帝对此奏议随即发布《上谕》,钦准了赛冲阿的 在 “拉林 东 北” 和 “拉林 东 南 夹 信子 沟 ” 这两处荒地,移驻京旗垦种的奏议。但严厉驳斥了赛冲阿、松宁“ 畏 难观 望 ”的缓办建议,明确钦令应立即“ 预为筹办 ,不必延至三、五 年后,推诿 时 日 ”,这足见仁宗对移驻京旗于吉林垦荒试种的迫切心情。还特别钦令要“ 检查 乾隆年 间 移 驻旧 案, 将 先期 试垦备办 各事宜 详细 酌核 ”,即将先前移旗拉林垦种的需要备办各项事宜,参照借鉴后,要“ 先行 筹议 章程 具奏 , 候旨遵行 ”,即要马上制定这两处移驻京旗垦种的具体规划,呈报给仁宗皇帝,待钦准后立即遵照施行。颁此谕旨后,赛冲阿因有违“ 尽 心 筹划 ”、“ 毋得畏 难观 望 ”立即移旗吉林垦种的圣意而调任成都,副帅松宁留任,富俊接任吉林将军。上列史实发生在嘉庆十八、十九年间。这一期间仍在“筹划”移京旗于吉林垦种事宜。后始名建制的双城堡地域并未列在规划垦地之中,《通志》的嘉庆十七年已经移驻京旗的记述,实为杜撰。
2、嘉庆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815年1月6日) ,仁宗钦准了富俊于同年同月十四日(1814年12月25日)奏议的移旗屯田规划,即在前任选定的两处其中拉林东南一处垦地,先移驻吉林闲散旗丁实行屯田垦种十年后,再移驻京旗。后始名建制的双城堡地域又未列在移旗屯田规划之中。
据《屯田纪略》第12—13页载录,富俊接任吉林将军伊始,深知赛冲阿调离吉林将军的原因,所以,对移旗垦种事宜不敢怠慢,进行了细致周详的“ 尽 心 筹划 ”后,于嘉庆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1814年12月25日) ,就此事宜与副帅松宁以“ 为遵旨预议试垦章程,以备京旗闲散移驻种地奏请圣鉴事 ”为题,联名恭《折》报告请示。首先,“ 臣 ( 富俊 、松宁 ) 检查 ( 乾隆时移旗 ) 旧档 ”,得知当时“ 移 驻 京旗 苏 拉 (满语,闲散之意) 盖房 垦 地,均籍吉林各城兵力 ” 承担,京旗人又“ 往往不能耕作,始而雇觅流民 , 代 为 力田,久之 ( 耕地 ) 多 为 民 有,殊失我皇上 ( 高宗 ) 爱 育旗人之 圣 意 ”,因此,为防止发生这种情况,这次移旗垦种,应采取“ 预筹试垦 ,莫若先期屯田 ”,即富俊、松宁将赛冲阿的“ 移 (驻京中) 旗 (人) 垦荒试种 ”,变成先移驻会种地的吉林无业旗丁“移旗屯田”,然后再移驻京旗。“屯田”,即实行居住、生产、组织、军事四位一体的准军事化的“八旗建制”。上引这句话中的“流民”,即指私自闯关东的汉族人,清朝时,将汉族人称为“民”。然后,富俊建议,在前吉林将军赛冲阿“ 前勘定 ”的两处区域中,拟选择在“ 拉林 东 南 夹 信 ( 子 ) 沟 地方 ”这一处“ 二万余 垧 ”荒原区域移旗屯田,而放弃了“ 拉林东北 ”五千垧的这处闲荒。就移驻旗人的来源还建议,因京旗人不会种地,所以,应“ 先于吉林所 属 无 业闲 散旗人 内 ,令各旗 ( 八旗 ) 共 拣 丁 ( 挑选 ) 一千名 ( 每旗125名 ) ”移至“ 拉林 东 南 夹 信 ( 子 ) 沟 地方 ”屯田垦种。会种地的吉林屯丁屯田“十余年后再移驻京旗苏拉”。对先移驻屯田的吉林旗丁,“ 每丁由 (国库) 备 用 项 下 给银 二十五 两 ,官 为 置 买 牛具,自行搭盖 窝 棚,由阿勒楚喀 ( 副都统 ) 公 仓内赏给籽种 二石 ( 一石400斤 ) , 每年 给 倒 斃 ( 死 ) 牛每 条 价 银 八 两 ”;移驻的旗丁,“ 每名 拨给 荒地三十 垧 , 垦种 二十 垧 ,留荒十 垧 。 试种 三年后,每 垧 交 ( 租 ) 谷粮一石 ”。吉林旗丁屯田“ 十余年后移驻京旗苏拉时,将熟地分给京旗人十五垧、荒五垧,所余熟地五垧、荒五垧,即给原种之屯丁作为恒产,免其交粮,亦不补给倒毙牛价。 ”移驻吉林旗丁10年后再移驻京旗,“即将来京旗苏拉到吉(林)得种熟地,与本处旗屯众丁 (先移驻的吉林旗丁)犬牙相错,易于学耕伙种,殊与移驻有益。”还规划建议,新垦之地“ 应设 官 ”建制,委协领、佐领等各官管理。还将“ 拉林 东 南 夹 信 沟 地方 ”的“ 所有 ( 移旗 ) 屯田出入各 数 及 设 官管理章程十 条并 屯丁用款 缮单 ”,即移旗屯田屯丁初住应用农具、生活备品,委官住房、办公、生活费用支出缮单及设官管理十条章程等具体规划,奏呈钦批。据《通志》〈屯田〉九—十页载录,仁宗对富俊、松宁这一奏《折》随即于十二天后的同月二十六日 (1815年1月6日) 发布《上谕》,钦准“ 均著 ( 音:“ zhuó ”,意:着手 ) 即 ( 立即 ) 照 ( 富俊 、松宁 ) 所 议 ( 按呈报的规划 ) 办 理 ”,钦准和命令富俊、松宁,立即在拉林东南夹信子沟,按呈奏的费用支出缮单和设官管理十条章程,实施这一移旗屯田规划。因钦准时正值严冬,只待翌年春实施。仁宗最后还特别告诫和 严令,“ 此事 创 行伊始 , 务须计划 周 详 ”,若此次再发生移驻旗人“ 雇民代 垦 或 将 地 亩 私行租佃 ”情况,对“ 该将军 ( 富俊 、松宁 ) 等 办 理不善,咎有攸 归 , 断 不 宽 恕! ”为此,《上谕》还特召“ 富俊 现 准 来 京陛 见 ” 仁宗皇帝 ,再深入研究此一事宜。恰春节临近,封疆大吏均回京过春节并参加“年班”、即朝会。在富俊离任进京期间,仁宗钦命“ 着松宁先行 经 理,俟富俊回任后,一切 会 同 ( 富俊 ) 妥 办 。” 在上引嘉庆十九年富俊、松宁联名的奏《折》、仁宗对此《折》的《上谕》中,仁宗命令的是,按钦准的上引移旗屯田具体规划,可以在“ 拉林 东 南 夹 信子 沟 ”地域实施移旗屯田,根本没有涉及到在“拉林西北双城子地方”、即今双城地域移驻京旗的规划和实施内容。换言之,今双城地域并未列入移旗屯田规划之中。而《通志》却将上列与双城堡委官建制毫无关联的史实,随意错误地演义成“嘉庆十七年于阿勒楚喀西北双城子地方,移驻京都八旗垦荒”,“ 嘉 庆 十九年 设双 城堡 ”并委官建制了。
3、 嘉庆二十年二月九日 (1815年3月19日) ,富俊从京城回任吉林开始办理移旗屯田事宜。同年四月 (1815年5月) 初,富俊 親 往既定拉林东南夹信子沟屯地复察,因发现原定屯地不宜垦耕,而马上临时转向拉林西北八十里双城子一带 親 往 踏勘 选择新屯地。
据《屯田纪略》第16—17页载录。富俊应召晋见仁宗皇帝返回吉林任上,已是嘉庆二十年二月初九日 (1815年3月19日) 。遵照仁宗皇帝“ 务须计划 周 详 ,如有失 误 , 断 不 宽 恕 ” 的严令,待到同年四月初,雪化冰消即将实施移旗屯田之际,对前任将军赛冲阿派员踏勘确定、仁宗钦准的“拉林东南夹信子沟地方”垦地,富俊并未到过现场,但为把握起见,决定親自带队前去“ 周 详 ”踏察宜于垦耕后,再行移旗屯田。临行时的嘉庆二十年四月初六日( 1815年5月14日 ),富俊、松宁以“ 为试垦创始前诣确勘分荒遵旨计划周详,以备明春一律开垦奏祈圣鉴事 ”为题,联名向仁宗恭《折》。恭《折》报告四件事。一是,在富俊离任赴京期间,松宁奉旨已经“ 先行 经 理 ” 移旗屯田事宜, “ 随 令委 员 核 计 ,器具 飭 选 ,至采 买 牛 条 ”以备“ 青 草茂 时 方能 陆续 赶至 垦 所 ”,即松宁已经命令委员先行选购屯丁所用器具,并采买耕牛以备青草繁茂时赶至垦地。这句中的“饬”,音斥意命令。这里的“委员”是指将军府承办屯田事务的官员。二是,富俊于嘉庆二十年“ 二月初九日 (1815年3月19日) 回任, 会 同 ( 松宁 ) 商酌 ”,即富、松二人商议后认为,若二人共同“ 筹备 各 项 器具 ”齐全、“ 及 买 得一千 条 牛 ”赶赴垦所备用,那样,“ 核 计时 日,已逾春夏 ”,贻误了实施屯田的时间。为此,富、松二人做了分工,即移旗所需器具、耕牛事宜,仍由松宁负责备办,富俊则于恭《折》当日,率队赴拉林东南夹信子沟垦地“ 亲 往 详 勘 ”踏察宜于垦种后,“ 始可分 拨 ”移驻屯丁。三是,计划“ 本年( 嘉庆二十年 )分旗( 设八旗 左、右翼 )拨地,编设屯堡( 设置旗屯和 建中心城镇 ),( 在旗屯内 )挖立井眼,相度水道( 弃排水沟渠 ),砍运木植( 木材 ),搭建窝棚, ”旗丁安置到屯居住后,“ 以 备 明 ( 嘉庆二十一年 ) 春 开垦 ”耕种。这样,“ 屯丁得以 从 容耕作 ”,才是“ 慎终 惟始 ”之计。四是,报告富俊“ 现将 印 钥 ( 将军衙门印鉴 ) 移交奴才松宁署理 ”,“ 奴才富俊即日起程前往妥 办 ”,即于嘉庆二十年四月六日 (1815年5月14日) ,富、松联名恭《折》的当日,富俊带领各委员启程,前往既定屯地拉林东南夹信子沟踏勘。
从上述第一大题所引史实证据证明,从嘉庆十七年四月二日 (1812年5月12日) 至二十年四月六日 (1815年5月14日) 三年期间内,可以概括为:筹划三年钦准的移旗屯田垦地在拉林东南夹信子沟,而拉林西北后始名建制的双城堡地域始终未列入屯田规划之中。因此,《通志》等官方的嘉庆十七年移驻京旗、十九年委官建制双城堡的记述,纯属无中生有。
二、双城堡始名建制的直接原因及三拨移旗屯田。
1、嘉庆二十年四 月上旬 (1815年5月中旬) ,因原定屯地不宜垦耕,未经奏准,富俊立即临时改定在拉林西北八十里双城子一带地域,实施了始名建制双城堡协领衙门的移旗屯田规划后,并于同年四月二十九日 (1815年6月6日) 与松宁联名向仁宗报告在改定现勘新垦地正在进行的第一拨移旗屯田进展情况。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1815年6月20日),仁宗钦准了富俊临时改定并实施于新勘屯地的移旗屯田规划。此为双城堡始名建制协领衙门之始。
经富俊带队亲赴拉林东南夹信子沟屯地“ 详 勘 ”踏察后, 发现该处不宜垦耕,随即放弃了这处垦地。按照钦准在这处的移旗屯田规划,富俊未待呈奏请准,就马上将屯田之地临时改定并实施在今双城地域了。据《通志》〈屯田〉第十一至十二页载录,临时改定在拉林西北新选屯地始名双城堡建制协领衙门后,于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1815年6月6日) ,富俊、松宁以“ 为诣勘分荒试垦事竣回城恭折复奏事 ”为题,联名向仁宗恭《折》报告。《折》中首先就放弃原钦准的“ 拉林 东 南 夹 信 沟 地方 ”屯田之地的缘由,进行了详陈:“ 臣( 富俊 )于( 嘉庆二十年 )四月初六日 (1815年5月14日) ,带同各委员,前往( 拉林东南夹信沟地方 )详勘,查( 赛冲阿 )原勘之荒地,虽沃衍( 但 )大势洼下( 低洼 沼泽 ),不宜垦耕。( 因赛冲阿 )前勘时询悉( 正值 )秋深草茂,( 所以 )未能辨别 ” 此处不宜试垦,内含对赛冲阿开脱之意 。 又因 “ 试垦创始,必须详慎 ” , 所以,放弃了前定的这处垦地,未经奏准,而临时将移旗屯田之地,改定并已经实施在“ 阿勒楚喀拉林之西北八十里之 双 城子一 带 ”了,“阿…… 双城子一带”这句话,是当时新屯地双城堡地域的专用代地名。《折》中就临时改定并已在这新屯地实施移旗屯田的理由奏称, 经过富俊带队到此处“ 详 勘 ”踏察,这“ 双 城子一 带 ”地域,“ 东 西 约 有一百三十余里,南北 约 有七十余里” ;而且“ 地土平坦,洵 属 沃衍 ”适宜垦耕之地。这一带区域“ 可 备 移 驻 京城 闲 散旗人二、三千 户 之用 ”,所以,临时改定在这一地域已经进行移旗屯田了。这一地域可容纳京城闲散旗人二、三千户移驻之用,这一条件,最合仁宗圣意。《折》中还奏称,为指挥临时改定的这新屯地的移旗屯田,经“ 检查旧档 , 乾隆四十三年 、 前任 将军 福康安,具奏 绘图进 呈, 臣 当 即 在此地适中之 处,暂 行 驻 扎 ”。这句话的意思是,经查乾隆四十三年吉林将军福康安为移旗勘察拉林的奏《折》所附地图中,富俊当即选择适中之处双城子,驻扎下来,亲自指挥此处的移旗屯田了。《折》中还报告,临时改定的这一地域和中心城镇,业已沿双城子地名始名“ 双 城堡 ”;已经“ 派令各委 员 ”与“ 阿勒楚喀副都 统 ”委派此地的“ 协领 各官 ”委官、建制双城堡协 领 衙门。这句话中的“各官”是指协领、佐领、骁骑校、甲兵等。《折》中还报告,在富俊将军的指挥下,正 在这一区域 “周 围 履丈分 拨 ”, 划分八旗左、右翼及各旗、各屯地界;已经开始从 “吉林等 处 旗人 内 挑 选 一千名” 闲散旗人陆续移驻此地, “每人 给 地三十 垧 ”, 屯丁 “按左、右翼附 ( 设 ) 屯分 拨 至 东 、西左、右翼之界” 中。已经按 “八旗建制”,“每旗 设 立五屯”。 并将实施中的 “每屯住屯兵” 人数、“ 四丁一具 ”一户一屋, “每 户 房屋” 占地面积(长宽各二十丈)、 “每屯 户 ( 屯落 ) 分三路 ( 三条巷道 ) ” 长、宽四至、水井布局, “建盖公所及 协领 住房”、“左、右翼官住房” 及 “留建 ( 粮 ) 仓 地基” 等项实施情况,一一详细作了报告。并报告所需木材,已从 “拉林河上游 砍运 ” 垦地 “搭盖 窝 棚”,“所用一切 农 具” 及垦荒 “ 应 有耕牛”, 已经 “派 员 前往 边 外 ( 柳条边外 ) 购买 ” 等。 富俊还将此处八旗屯落布局及垦地划分等附《折》“ 绘图 呈 报 存案 ”。在此恭 《折》后,附地图三幅:地界图一,屯街图一,八旗分布图一。以上为双城堡第一次移旗屯田的史实。
从上列史实证据证明,《通志》的“嘉庆十七年移驻京都八旗、十九年建制”之记述,完全是没有史实证据的凭空编造。历史上绝无嘉庆十七年移驻京旗,嘉庆十九年建制后,而又于嘉庆二十年移驻吉林旗丁屯田而重复建制双城堡的三个并存的史实。
据《通志》〈屯田〉第十二页载录,对富俊临时改定屯田地域,并在这一地域已经实施了移旗屯田的恭《折》,仁宗很快于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 (1815年6月20日),以“富俊等奏诣勘分荒试垦事峻一折 ” 为题 颁布《上谕》,钦准“ 著照 ( 富俊 、松宁 ) 所奏 办 理 ”。其原因是,“ 朕 ( 对 奏 《 折》 ) 详 加披 览 后 ”认为,正在实施的“ 所 拟 ( 上报 ) 阙 ( 朝庭 ) 屯 ( 屯田 ) 试垦 章程 , 尚为 周妥 ”,即临时改定在此处正在实施、上报朝庭的移旗屯田规划,很周到、妥当、合适。因此,仁宗欣然批准了富俊的这一“先斩后奏”的决定。上列恭《折》和《上谕》,就是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双城堡协领衙门的史实原证,即以仁宗皇帝于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 (1815年6月20日) 颁布《上谕》钦准,为双城堡始名建制时间。这就是在双城民间有史以来广为流传的“富老中堂建双城堡”的史实来源。在这一史实中,含有这样一个重要的史实,即双城堡的移旗屯田、始名及委官建制,不但由富俊临时改定,而且,事后还得到了仁宗皇帝的“谕允”。在中国封建社会县级建制中,由省级长官定名、皇帝恩允的,实不多见。这一史实,是双城得天独厚、底蕴丰饶的一笔历史人文资源。今日双城人,当应在适中之处铭刻此一史实,为富俊将军和仁宗皇帝树碑立传,让双城人了解双城堡始名建制真实的历史渊源,籍以清除《通志》滥编滥造的流弊。
2、 与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密切关联的有关史实佐证。
一是,任命明保为始建双城堡首任委协领。
据《屯田纪略》第122—123页载录,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一日(1815年5月29日),吉林将军衙门“为札饬双城堡委协领明保遵办迅速详报事”的札。此札命令明保“茲因移驻屯丁应需创挖井眼……雇匠工赶紧创挖”,并“将所需工价钱文即为支给,并用印文申报将军衙门,以凭查核。”从这一公文完全可以证明,嘉庆二十年四月(1815年5月)初,开始移旗屯田双城堡时,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就委任了明保为委协领建立协领衙门,管理双城堡移旗屯田事宜。
二是,请铸新建协领衙门印鉴。
吉林将军衙门为新建双城堡协领衙门向礼部请铸官印的札。时间为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1815年6月6日),即前引富俊、松宁建双城堡的奏《折》同日,载录《屯田纪略》第78页。
为请颁关防印信事。户司奏呈。 嘉庆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本衙门恭《折》具奏,遵旨预议试垦章程,以备京旗闲散移驻种地一《折》,于嘉庆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谕旨,准行在案。理合咨报礼部,请铸给委协领关防一颗,左右翼佐领钤记二棵。预为铸成,咨复到日,再派委员赴部领取,发给该员。并应铸 『 关防钤记 』 字样。造册咨报大部,请烦查照办理可也。 计开: 『 督理双城堡屯田委协领关防 』 , 『 管理双城堡屯田左翼委佐颁钤记 』 , 『 管理双城堡屯田右翼委佐颁钤记 』 。
右资礼部 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
此公文开头的“户司奏呈”,似应为“吉林将军府户司奏呈”,呈请。与始名建制相关联的,必须同时请铸“印信”即“官印”。古今一概如此。请铸印信这一证据,有力地印证了始名建制双城堡的史实证据,无可质疑。《通志》记述的十九年建制时,铸制印信的请示在哪里?
三是,印制发放土地使用执照。
吉林将军衙门为双城堡移旗屯丁印制的, 由双城堡左、右翼佐领署名颁发的移旗双城堡屯丁分荒垦种《印照》、即土地使用《执照》,转录于《屯田纪略》第77-78页,时间为富俊、副帅松宁联名恭《折》报告移旗屯田建双城堡的当日,即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1815 年 6月6日 ) 制。《印照》式样及全文如下:
为发给印照事。照得拨给 旗 佐领屯丁 垦地三十大垧,自种地二十垧,留荒十垧。三年后,每垧交谷一仓石,共交二十石。将来移驻京旗到时,交京旗熟地十五垧、荒五垧,其余熟地、荒各五垧即给自种,作为恒产并免交粮。但不可租典与人。如有违例私行租典售卖者,查出治罪,撤地追价入官,决不姑宽。恐久无凭,各发给印照,以便永远执业存照。
旗 佐领下 旗 佐领下 旗 佐领下 旗 佐领下 |
此《印照》落款处“旗”字前,应分别署“正黄”或“镶黄”、“正白”或“镶白”、“正蓝”或“镶蓝”、“正红”或“镶红”等八旗字样。“佐领下”三字前,应分别署“左翼佐领 *** ”或“右翼佐领 *** ”,并分别加盖左、右翼佐领“图记”。“佐领下”的下面,应署领得土地的屯丁名字,并印鉴或画押。这份证据,有力印证了始建双城堡的历史。移驻旗丁分荒垦种,就必须有土地使用印照、即执照。《通志》记述的十七年(1812年)移驻京旗时,土地印照在哪里?
四是,向朝庭户部呈报新建双城堡协领衙门,以咨查核备案。
嘉庆二十年六月一日 (1815 年7月7日 ) ,吉林将军衙门向朝廷户部报告仁宗已谕准移旗屯田建双城堡事宜。载于《屯田纪略》第78页。原文如下:
“为咨报事。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181 5年6月6日 ) 本衙门恭折具奏诣勘分荒试垦事竣回城一折。于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 (181 5年6月20日 ) 钦奉谕旨,允行在案。相应抄录原奏并谕旨一道,及绘画分拨屯丁试垦地图二纸,并抄录拟议屯丁垦荒预行备办各款事宜,一并咨送大部 ( 指户部 ) 查核外,仍咨行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转饬双城堡委协领等一体遵照办理,并移付兵、工二司理事同知衙门可也。右咨户部,并咨札阿勒楚喀副都统等衙门”。
因清朝时行文是从右向左竖写,所以,上引行文中的“右咨户部”,就是右边的行文是报告户部的意思。依据吉林将军衙门这份报告内容,双城堡协领衙门应当有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181 5年6月6日 ) ,富、松联名恭《折》及仁宗对该《折》于同年五月十四日 (181 5年6月20日 ) 的《上谕》抄录件。 这份证据,与《通志》〈屯田〉、《屯田纪略》抄录的始名建制双城堡的奏《折》、《上谕》及《富俊列传》的记述吻合一致地印证了始名建制双城堡的史实。
五是,始名建制第二年,早霜成灾请求救济和调整部分屯田政策。
据《屯田纪略》第18—19页载录,嘉庆二十一年九月初 (181 6年10月下旬 ) ,即垦荒耕种第一年秋收后, 富俊 第二次赴双城堡查勘后,于同年同月初六日 (181 6年10月26日 ) 与禄成联名“为查勘双城堡开垦地亩被霜情形,据实奏恳圣恩仰祈睿鉴事”为题, 向仁宗皇帝呈《折》。 《折》中 有如下五个内容。一是, 请准 “ 每人给地三十垧,令其垦种三十垧 ”而不留荒十垧了。二是 报告 ,因“ 缘今春 ( 二十一年 ) 雨少地干,开垦费力,合计本年每丁只开地一垧、余至二垧不等 ”。三是,移驻的“ 旗丁五百名 ”,当年 (181 5年 ) 已经到达双城堡 “ 赴山砍木,搭盖窝棚 ”,今 年 ( 嘉庆二十一年 、即1816年 ) 已经耕种。“ 今 ( 嘉庆二十一年 ) 春二月 ” 又 移来的“ 五百名 ”, 已经到达并 令其“ 开垦屯种 ”。 《折》中请示的第四件事 是, 原定移驻旗丁四人同住一间,并不许带家眷,建议一人一间房屋,并准带家眷。以上,一丁分荒三十垧全部开垦、一丁一间住房并准携带家眷等请得到仁宗钦准。《折》中报请的第五件事,也是本《折》主要报请的。富俊奏称, 垦种当年 的嘉庆二十一年 (181 6年 ) , “ 幸夏秋雨水调匀,所种禾稼畅茂,正在有望丰收,不意阿勒楚喀、拉林、双城堡等处,于七月十四、五日 (181 6年9月5、6日 ) ,连降大 (早) 霜,禾稼受冻 ”,“ 合计收成尚有四分 (四成年) , 已属成灾 ” 。 又因“ 双城堡系初开生荒,又无麦收,颗粒空虚 ”,仅够“ 当年糊口,明春尚须接济 ”口粮、籽种。为此,富俊 、禄成 请准,“ 将二十四年起征之年 ”,顺缓“ 二十五年 (开始) 征收 ”,又请准“ 于阿勒楚喀仓贮谷石内借给 (双城堡屯丁) 口粮、籽种二千石,责令(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 )秋收后照数还仓 ”。 据《屯田纪略》第 3 页 记载,对富俊、禄成的恭《折》,仁宗皇帝不到半个月即于嘉庆二十一年九月二十日 (181 6年11月9日 ) 先向内阁发布“ 富俊等奏双城堡开垦地亩被霜一折 ”的《上谕》,钦令:“ 富俊等奏开垦 ( 双城堡 ) 地亩披霜一折 …… 著照 ( 富俊、禄成恭《折》) 所请”,延缓征粮、救济口粮籽种。 先向内阁颁布《上谕》半个月后的同年十月初七日 (181 6年11月25日 ) ,仁宗皇帝又向吉林将军衙门颁布《上谕》。《屯田纪略》第3—4页载录的这份《上谕》中,除 对 富俊等奏双城堡开垦地亩披霜一折的奏请,已经“ 明降谕旨 ( 向内阁 ) , 照所请施恩矣 ”外, 仁宗皇帝 对 “ 该将军折内,有屯丁报逃另行补派之语 ( 情况 ) ”, 对 这一情况, 提出疑问: 是否因“ 该处初经开垦 ”,今年“ 气候早寒 ”,再加“ 屯丁等一切俱未熟悉? ”倘若是“ 地实不宜于垦植 ”,继续下去实为“ 徒劳无益 ” , 如此情况,富俊等应“ 即当据实奏明 ”,以便“ 另行筹划 ”移垦之地,千万“ 不可固执己见 ”,因为有 富俊 临时改定移旗 屯田 双城堡并已“ 奏准在前 ”,因此有“ 意存回护 ”, 即 无回旋之余地之情?对仁宗皇帝的疑问, 于当年初冬, 富俊又一次 ( 当年第二 次 ) 亲 自“ 伏查双城堡 ” ,于嘉庆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181 6年12月14日 ) 与禄成联名“ 为双城堡新垦屯田实在情形恭折复奏仰祈圣鉴事 ”(《屯田纪略》第20页) 奏称 , 这一地域,“ 地属平原黑土,实为膏腴之区 ”,“ 所拨之地毫无沙洼,三、四年后,定成乐土 ”。只要“ 朝庭 ( 对双城堡垦 区 ) 筹划核定章程 ”,继续移旗屯田双城堡,肯定周妥无误。此一地域,是“ 为八旗穷丁 ( 谋取 ) 生路,兼可预植 ( 准备 ) 移驻京旗之根基 ”的适垦之地。因为在此地域“ 系初垦生荒,未免费力,新拨屯丁,间有穷乏习惯懒惰,乘便脱逃 ”情况,这“ 并非地不可耕 ” 。 另外,也不是因为气候不宜,这“ 双城堡地方,与拉林、伯都讷 ( 今吉林松原市 ) 接壤,寒暖 ( 气候 ) 较吉林不相上下 ” 。 因此,“ 臣 ( 富俊 、禄成 ) 断不敢以预划久远之计,而作一时 ( 固执己见 ) 回护之思,以致将来窒碍 ( 阻碍 ) 难行,为后来接事 ( 接任续办移垦 ) 者 ( 作为 ) 藉口地步 ”。富俊此次“ 前往 ( 双城堡 ) 履查 ”时,所见屯丁“ 勤苦耕作者,积草储粮,颇有熙嗥 ( 音 hào ,通昊,心情舒畅 ) 气象,当即酌赏奖励 ”,富俊 还 随时随地教育屯丁,“ 皇上厚恩,赏给 ( 肥 ) 美 ( 土 ) 地窝棚、牛具、农器、口粮,纤悉皆备 ”,皇帝这样对待移旗屯丁,如“ 父母爱子 ”,也“ 未必能如是周全 ”,要不忘皇恩,安心垦耕,创建“ 安土乐业 ”的新家园。 上引《屯田纪略》载录的关于移旗屯田建双城堡的第二年早霜成灾的恭《折》和《上谕》,与《通志》〈屯田〉中载录的完全一致。《富俊列传》中,也同样有对此事的记述。
六是, 《清史稿》<富俊列传>中印证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双城堡的 史实证据:
嘉庆“ 二十年 (18 15年 ) ,富俊 親 驻双 城子(指挥第一次移旗屯田),(屯)地在拉林河西北(双城子一带),横一百三十里,纵七十余里,沃衍宜耕,遣员履丈,分拨伐木于拉林河上游,建立屯屋,分五屯。设协领一、佐领二,分左、右翼统治之,即名屯地曰双城堡。 ”为查对方便,此 段记述,政协双城市委员会2006年《文史资料》第一辑17页、及笔者2008年刊印的拙著《双城堡新考》136页已经转载。
引文中的“地在拉林河西北”,意指第一次移旗屯田之地域在“拉林河西北”,而不是指双城子在“拉林河西北”。上引《富俊列传》中的记述,是对前引富俊、松宁联名奏《折》报告始名建制双城堡和仁宗皇帝批准的《上谕》所反映的史实,高度精辟的概括。《清史稿》为官修国家级的正史,其证明效力高于《通志》的记述。
3、始名建制第五年,第二拨移旗屯田增建左、右二屯,即增建双城堡左屯、双城堡右屯。
嘉庆二十四年 九月(18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仁宗钦准 富俊第二拨移旗屯田于双城堡地域, 增建 “双城堡左屯、 双城堡右屯 ”之奏议 , 双城堡遂更名为“双城堡中屯”,又统称双城堡及双城堡中、左、右屯为“三屯”。
据《屯田纪略》第22—23页记载,富俊在盛京将军任上,于嘉庆二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1818年9月27日) ,以“ 为筹议开垦屯田移驻京旗苏拉章程仰祈圣鉴事 ”为题,即第二次移旗双城堡地域,向仁宗皇帝恭《折》奏称,因“ 查双 城堡 尚 有荒地二分 未 垦,”为此, 建议“ 拟 于盛京 ( 沈阳 ) 、 吉林……旗人 内 挑丁二千名,于嘉 庆 二十四年置 买 牛 条 ( 耕牛 ) 、 器具、刨挖井眼 ( 水井 ) 、 搭盖窝棚 ( 居住 ) 。 于 ( 嘉庆 ) 二十五 年春正前往 垦种 ”;这新垦之地新建二屯,拟“ 名 为双 城堡左屯、 双 城堡右屯, 将 前屯 ( 双城堡 ) 处 所名 为双 城堡中屯 ”。据《屯田纪略》4页载录,仁宗批准了富俊的这一建议,颁旨:“ 著交松宁 ( 时吉林将军府副帅 ) 妥 议 具奏,俟定 议 后,再行 会 同富俊 办 理 。 ”据《屯田纪略》25—29页载录, 松宁奉旨即筹拟建左、右二屯章程,于嘉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日 (1818年11月18日), 以“ 为遵旨议奏事 ”为题恭《折》,就所谕准拟设的移旗左、右二屯具体规划章程具奏。据《屯田纪略》第4页载录, 嘉庆二十三年十一月六日 (1818年12月3日) ,仁宗 对松宁奏《折》 颁旨:“ 富俊 现 已 调 任吉林 将军 ,著 将 松宁所 议 章程,再交富俊 复 加核 拟 :松宁所定 银数 ,是否丰 俭 各宜?屯丁得此,是否即可 养 瞻家口, 尽 心 开垦 左、右二屯? ” 据《屯田纪略》33—35页载录,奉此谕旨,于嘉庆二十三年十二月六日 (1819年1月1日) ,富俊以“ 为遵旨细心妥议,恭折具奏仰祈圣鉴事 ”为题,专《折》奏称,遵旨已对松宁所移旗左、右二屯章程 “ 复 加核 议 ”, 对松宁补议的左、右二屯屯丁,应 “添 给砍 木 盘费 ,及衣履 并迁费银两 ” 等项补贴的奏议,富俊赞同 “似 应 增添” ; 对松宁议奏 “左、右二屯屯丁每 户应 增添 车 一 辆 ” 、 开荒种地补贴等,富俊均持否定意见。经过 “ 复 加核 议 ”, 富俊在《折》中开列了新建左、右二屯各项费用支出 “ 缮单 ”, 并就费用来源、如何归补,提出了具体建议。富俊《折》中所议,得到了仁宗皇帝的钦准。据《通志》〈屯田〉十九—二十页载录,嗣后 , 富俊亲赴左、右二屯预设垦地后,于同年九月中旬 (1819年11月上旬) 奏言:“ 臣接奉 谕 旨,即派 员 先赴 双 城堡分丈左、右二屯地基 ”,同时请“ 盛京 将军将应拨双 城堡左、右二屯 闲 散 ( 旗人 ) 千名 ”资送双城堡,今年“ 搭盖 窝 棚,安置 棲 止,以 备 次年 ( 嘉庆二十五年 ) 春 垦种 ”。富俊就筹备事宜还奏称,已经 “ 前往黑 龙 江采 买 耕牛 两 千 头 ”并限“ 于 ( 嘉庆二十四年 ) 九月 内(1819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 赶赴 双 城堡牧 养 以 备 次年 春融 垦 耕 ”。为建左、右二屯,富俊“ 随 于 ( 嘉庆二十四年 ) 九月间携印 (吉林将军官印) 親 往 ( 左、右二屯 ) 查 勘 ”。经过查勘,这新立二屯的建屯及来年春的垦耕已“ 一切准 备 就 绪 ”。对这一奏《折》,仁宗皇帝“ 允之 ”。对此增建左、右二屯第二次移旗屯田的史实,,《富俊列传》中也一致做了记载,旧《县志》第一卷沿革篇第十三页中也一致做了记载。从嘉庆二十四年九月 (1819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 新建双城堡左屯、双城堡右屯时起,双城堡遂名为“双城堡中屯”,当时官府还将双城堡地域的双城堡及双城堡左、中、右屯,简称为“三屯”。据《屯田纪略》38—39页载录,在富俊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报告双城堡屯田情况的奏《折》中,竟有 4 处将双城堡简称为“ 三屯 ”;在《富俊列传》中关于双城堡开发后情况中,也有“ 富俊巡 历 三屯 ”及“ 道光元年 ( 1821 年 ) , 疏言三屯 开垦 九万 数 千 垧 ”的记载。从此,有关移旗屯田建双城堡的《上谕》及奏《折》中,朝廷和吉林将军衙门一致将双城堡简称为“三屯”。双城堡左屯,即今东官所,时驻佐领二,在双城堡中屯东 50 多华里处;双城堡右屯,即今西官所,时驻佐领二,在双城堡中屯西略偏北 50 多华里处。而双城堡中屯 ( 即今双城镇 ) ,当时为协领明保 ( 双城首任县级官吏)与左、右翼二佐领驻地。因左、右二屯在双城堡中屯的方位 ( 东、西 ) 及四佐领 ( 官员 ) 分驻于左、右二屯,“ 分左、右翼 统 治之 ”,建立初始,民间即咬定俗成为东官所、西官所延续至今。在史料中,只有官府定名的双城堡左屯、双城堡右屯,并无俗称的这两个地名官府定名的记载。
按惯例,与左、右二屯于嘉庆二十三年九月谕准始名建制左领衙门之后,吉林将军衙门于嘉庆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1819年3月22日),向清庭礼部发出“请铸关防印信事 ” 的请示。此请示载于《屯田纪略》第94页。请示的第一件事,因“前设双城堡中屯委协领、佐领今改为实缺 ” ,所以,应重新“改铸印信”。这句话中的“委协领、佐领”的“委”字意为试用期,而“实缺”即为正式任用之意。又因已谕准设双城堡左、右二屯,双城堡已更名中屯,又统称双城堡中、左、右屯及双城堡为“三屯”。因此,请示中将原“督理双城堡委协领关防”,改铸为“总理双城堡三屯事务协领关防”,双城堡中屯左、右翼佐领图印也做了相应改铸,即:“管理双城堡中屯左翼佐领钤记”,“管理双城堡中屯右翼佐领钤记”。请示的第二件事是,“再新铸左屯佐领钦纪两颗,右屯佐领钤记两颗,预为铸成”。试样即“管理双城堡左屯左翼佐领图记”、“管理双城堡左屯右翼佐领钤记”、“管理双城堡右屯左翼佐领钤记”、“管理双城堡右屯右翼佐领钤记”等四枚。因左、右二屯虽经御准,但尚未设立,故“预为铸成”。嘉庆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1819年3月22日) 始,吉林将军府在正式行文中,就将双城堡称为“三屯“了。倘若不了解增设双城堡左、右二屯时,双城堡遂名为“中屯”及“ 三屯 ”始名历史、时间,就根本无法理解此后清朝时期有关《上谕》和奏《折》史料中的“ 三屯 ”,所指的地域就是“ 双 城堡 ”。
从上述史实原证可以证明,嘉庆二十年 (181 5年 ) 先建双城堡后第五年的嘉庆二十四年九月 (1819 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 ,才增建双城堡左、右二屯,即先建双城堡,后建东、西官所(左、右二屯);而双城民间广为流传的先建东、西官所,后建双城堡,双城堡并由东、西官所“二堡”而得名之说,是没有史实证据的误传。
除乾隆时期曾有计划地移驻京旗垦荒于今五常拉林镇外,嘉庆时期,吉林将军富俊,两次移旗屯田于今双城地域,规模最大,并按照清太祖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建制,在移旗屯田之地双城堡,建立了正、镶八旗五屯计四十屯,新、陈正、镶八旗五屯各计四十屯,总计一百二十屯。遵制,在双城应 建120 个旗营屯,但是,在今新兴满族乡多建了个“镶红半拉三屯”,又在今希勤满族乡多建了个“新正黄六屯”,后又拆迁一个屯。剩 这12 0 个半 八旗营五屯,直至解放前均在双城境内。解放后,变更区划,划归毗邻五常市牛家镇一个完整的镶 黄5个屯,划归毗邻哈市 平房区和 红旗乡15个屯。所留双城境内10 0 个半屯,分布在全市24个乡(镇)中,其中,有9个成立了满族自治乡,有1个成立了满族锡伯族自治镇。现在,在双城,满洲族占全市总人口的23%以上, 近 20 万。双城,是全国满洲族人口聚居最多的县份之一;双城,是满洲族人按清太祖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五屯建制在全国留存至今最完整的区域。使人遗憾的是,与阿城同属“金源旧地”的双城堡,满族初创金国的肇兴建国圣地双城堡,全国唯一完整的八旗建制的双城堡,为清朝皇帝誉称“满洲故里”的双城堡,却不是满族自治县。
4、 移驻吉林旗丁屯田十年后的道光四年(1824年),第三拨开始移驻京旗屯田,于双城堡中屯四十屯中。
富俊、松宁于嘉庆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181 4年12月25日 ) 业经谕准的联名恭《折》奏议,即先移驻吉林旗丁先期屯田垦种十年后,再移驻京旗。嘉庆二十五年 (18 20年 ) 后的第一年为道光元年,从嘉庆二十年 (181 5年 ) 移驻吉林旗丁屯田始名双城堡起始计算,至道光四年 (18 24年 ) ,正是十年。因此,按既定移旗屯田规划,从道光四年起,应开始移驻京旗于双城堡中屯。为到期实施移驻京旗规划,道光元年正月初六日 (18 21年2月8日 ) ,吉林将军富俊、在京城年班时以“ 为筹议开垦屯田,移驻京旗闲散人等,仰祈圣鉴事 ”为题,向新登基的宣宗皇帝恭《折》。《屯田纪略》第42—46页中,全文载录了富俊的这一奏《折》及所附《移驻京旗章程清单》恭呈御览。为使新登基宣宗皇帝了解移旗屯田双城堡情况,《折》中就移旗原因奏道:“ 八旗数十万众聚积京师,不农不贾 (音gǔ,做买卖), 皆束手待养于官 (府) ,势有不能。而奴才再四筹划,惟有量为移旗屯田,因天地自然之利,使自耕种为养,方资久远之计。奴才前 (嘉庆二十年四月) 曾勘得 (已经在) 阿勒楚喀双城堡地方,两次奏请挑选奉天、吉林等处旗丁三千名,酌给牛具、籽种,荒地九万数千垧,设立中、左、右三屯,每屯旗丁一千名 。”这里的“ 两次奏请 ”移旗屯田,是指第一次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181 5年6月6日 ) 建双城堡的奏请,及第二次嘉庆二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181 8年9月27日 ) 增建双城堡左、右二屯的奏请。为按嘉庆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81 5年1月6日 ) 谕准的移驻吉林屯丁屯田十年后,再移驻京旗的既定规划,需要事先做好各项准备事宜。为此,富俊在《折》中奏议:“ 奴才拟请于道光二年砍木备料, (道光) 三年修盖二百户住房八百间,备办牛条、器具, (道光) 四年正月移送 (京旗) 闲散二百户前往双城堡安业。以后每年盖房八百间,移驻 (京旗) 八旗闲散二百户,陆续盖房,移驻闲散三千户。内可分八旗户口之繁,外可连边城巩固之势 。”在这里,富俊老先生做为封建官吏,对移旗东北边疆可逐渐形成的“内繁、外固之势”的见解,远见卓识,意义深远。遗憾的是,清庭并未将富俊移旗屯田东北边疆的奏议一以贯之,其后来造成被邻国强割百万平方公里领土的后果,是人所共知的。据《屯田纪略》5—6页载录,在富俊奏《折》的当日 (18 21年2月8日 ) ,宣宗即向内阁颁布题为“ 富俊奏吉林屯田移驻京旗闲散章程一折 ”的《上谕》认为,富俊的议奏“逮及纤悉”而允之。在《上谕》中,宣宗告诫“不得以 桀骜 不训之人充数,致扰淳风”。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能将 桀骜 不训之京中旗丁移驻双城堡,以致扰乱双城堡淳朴民风。内含宣宗皇帝表彰双城堡旗、民混居和眭相处,风气淳厚朴素。这一淳风,一直延续至今。据《屯田纪略》47—74页载录统计,仅从道光四年 (18 24年 ) 始至道光七年四年 (18 27年 ) 四次,第三拨移旗屯田,共移驻京旗 355 户于双城堡中屯左、右翼四十屯中,其中:道光四年 (18 24年 ) 移驻 54 户,五年 (18 25年 ) 移驻 74 户, 六 年 (18 26年 ) 移驻 142 户,七年 (18 27年 ) 移 驻 85 户。 道光五年以后,或至咸丰以后,到底又移驻多少户京旗,尚待搜集史料查核统计。在嘉庆二十年 (18 15年 ) 移驻吉林旗丁时,在双城堡中屯40屯每个屯中,每丁给宅基地宽二十丈,吉林旗丁盖房用九丈,给京旗留11丈。移驻京旗时,分到中屯40屯中,不会种地的京中旗丁,与会种地的吉林旗丁,插花混居,便于京旗学耕伙种。 截止道光七年 (18 27年 ) ,双城堡三屯 三拨 共移驻旗人 3355 户,其中吉林旗丁 1800 户,占 53.6% ,奉省旗丁 1200 户,占 46.4% ,京城旗丁 355 户,占 10% 。 有人说, “ 双城史有京旗文化 底蕴 ”的认识不甚全面。
上引《屯田纪略》的这一史实,在《通志》〈屯田〉中,也有相同的史实记载。上引记载证明,双城堡始名建制 10 年 后的清道光四年,才开始移驻京旗。因此,《通志》等所记“嘉庆十七年移驻京旗于双城堡”的定论,纯属杜撰。
三 、 双城堡地名的由来。
双城堡地名,因富俊“ 親 驻双城子 ” 指挥移旗屯田而始得名。双城子不在当时屯田即今双城地域内。
据《通志》〈屯田〉第十二页载录,在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1815年6月6日) 富俊、松宁联名的奏《折》中,就新勘屯田区域及所建中心城镇的始名奏呈为:“ 所有 现 勘 试垦 之拉林西北 双 城子即名 为双 城堡 。 ”依据前引《富俊列传》诠释,这句话的意思是,因富俊亲驻双城子二古城遗址所在地指挥实施移旗屯田,所有新勘屯地区域及其所建中心城镇,沿双城子遗址地名名曰双城堡。因为这新屯地不是原定的,是富俊临时踏勘改定的,所以,在这句话中加以“现勘”二字。第二层意思是,包括中心城镇在内,所有新垦之地,均沿双城子之名,名为双城堡,故在这句话开头用了“所有”两字。这句话中的“拉林西北双城子”,是专指前引富、松《折》中“阿……双城子一带”新勘屯地专用代地名的简缩简称,因此,这里的“拉林西北双城子”这句话,绝不能离开原句原意单独使用并从字面上理解。而《通志》离开这句专用代地名原意这个前提,将这句话单独使用并在“双城子”后面添加“地方”两字,这样,就人为地使这句专用代地名改变了愿意,使人误解为在“拉林西北双城子地方”移旗屯田始建双城堡了,这无疑是错误的。
对“ 双 城子 ”的地理位置及其来历,旧《县志》作了准确的考证定位。在这部《县志》卷一 < 舆地志 > 古迹篇第三十五页中记载:双城子的地理位置在双城堡“城东南六十里三合店东有古城二,南城周三里,北城周里许,俗称双城子。双城(堡)即由此而得名。”此二古城“实为金达河及布达寨故址。”二古城故址毗邻拉林河右岸、即北岸高岗上。位置南的达河寨俗称南城,位置北的布达寨俗称北城,南北二古城又俗称“双城子”。双城子地理位置在五常市红旗满族自治乡西城村属的三合店东。而这双城子故址西邻的三合店,属由北城得名的今西城村的一个自然屯(还有西城子、车家崴子两个屯子),由相邻的南城得名的东城村有东城子、田茂、西窑三个自然屯。二古城故址地移旗屯田双城堡时属拉林协领辖区,不在新垦地双城堡区域之内,今属五常红旗乡辖区。现在,俗称南城的达河寨故址,仍高出自然地面两米多,清晰可辨其古城的方圆四至,北城故址已为当地辟建开发区推平。这双城子古城故址,早已列为五常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前引《清史稿》<富俊列传>中,将富俊、松宁于嘉庆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1815年6月6日) 联名恭《折》中的富俊“ 暂行驻扎 ”的“ 适中之处 ”,根据前引福康安绘制的地图,准确地诠释为今五常红旗乡东、西城两村中间的“ 双城子 ”,又明确无误地诠释道,因为 “富俊親驻双城子”,指挥临时改定在拉林西北八十里新勘地域的移旗屯田,因此,将新勘屯地及所建中心城镇沿双城子名“即名屯地曰双城堡。”这就是《富俊列传》对富俊、松宁《折》中“ 现勘拉林之西北双城子即名双城堡 ”这句话的最准确、最权威的诠释。而《吉林通志》却曲解双城堡始名来历“拉林西北双城子”专用代地名这句话的本意,错误地认定“在双城子地方”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双城堡了。而旧《县志》对双城子地理位置的定位及双城堡由此而始名的考证,与上引最权威的《富俊列传》的诠释,与福康安所绘制地图中双城子所在的地理位置,完全吻合一致。 这里还应特别提醒的是,清嘉庆二十年的 1815 年,移旗屯田今双城辖区时,双城子两古城,早已毁于 600 年前的 1215 年了。据《黑龙江古代简史》 ( 第 193 页 ) 转记,金“ 贞 佑三年 (1215 年 ) 正月到八月,蒙古 军 攻陷 ( 金 ) 城邑凡八百六十有二 ”,“ 黑 龙 江地 区 的金代城 镇 大都毁于此 时 ”,双城子古城就是其中的两座。虽然《富俊列传》中有“ 富俊 親 驻双 城子 ”的记载,但是,当时这两座古城,只存在“ 故址 ”遗迹了。实际富俊是驻在双城子“ 故址 ”所在的东、西城子两村属的六个自然屯的其中一个。至于到底驻在那个屯落,尚无史料可考。
《通志》与旧、新《县志》一致错误地认定移旗屯田始建双城堡的地理位置,是在“ 拉林西北八十里双城子地方 ”。富、松联名恭《折》中的“双城子一带”,与《通志》和旧、新《县志》所述的“双城子地方”,是内含两个不同地理位置的地域概念。第一,“双城子地方”所在的拉林西北今五常红旗乡的东城子村与拉林相距才46.6华里,因此“ 拉林西北八十里 ”不是“双城子地方 ” ,即“双城子地方”不在“拉林西北八十里”即当时的屯田地域内。因此,《通志》等将“拉林西北八十里”认定是“双城子地方”,这与实际地理位置不符合,显然,这是将《折》中“阿…双城子一带”这句专用代地名中的“双城子一带”,随意改成“双城子地方”,人为地造成了专用代地名这句话的意思“走样了”。第二,“拉林西北八十里”才是双城堡移旗屯田区域。以拉林为圆心,以“拉林西北八十里”为半径,在这个圆周线上的是,当时垦区、今双城市单城满族自治镇富源村所在地陈正蓝旗三屯、政德村所在地陈正蓝旗四屯。而这两个陈正蓝旗三、四屯,恰恰是嘉庆二十年四月上旬开始移旗屯田建双城堡时所建的左翼旗营子屯。综上所述,富、松《折》中才将临时改定的屯田区域用“阿……双城子”代表之。始名建制双城堡的屯田区域,不是“拉林西北八十里双城子地方 ” 。第三,因当时富俊改定在此新屯地移旗屯田时,这一地域隶属拉林协领辖区,当然尚未始名,故以“ 双城子一带 ”那句话,代表从拉林协领辖区划出的此新屯地区域的暂用名称而已。第四,与双城子同在拉林西北的双城堡,与拉林相距108.6华里,而双城子与拉林相距46.6华里。由此可见,双城子与双城堡不在同一个地理位置上、即双城堡屯田区域不在“双城子地方“。第五,历史上在清嘉庆年间,根本不存在清庭在“ 拉林西北八十里双城子地方 ”实施过移驻京旗垦荒试种的史实。从上述五点无可辩驳地证明,《通志》与旧、新《县志》的嘉庆十七年开始移驻京旗在“ 双城子地方垦荒试种 ”,嘉庆十九年在“双城子地方 ” 才“设双城堡”并委官建制的记述是错误的。这一错误,是对前引双城堡始名来历那句话中的“拉林西北双城子”含意的误解。那句话中的“双城子”,既是新垦地“双城子一带”的简称,又是双城堡始名来历的一个地名,不是新建的双城堡地域的代地名。此外,富俊从其驻所今吉林市出发北行,最便捷的路线就是渡过拉林西北今五常红旗乡东城村南邻的拉林河段,直达北岸的 “双城子”。又因“双城子”距当 时垦地、今双城辖区的单城镇政久村南地界只有5华里,故“ 富俊 親 驻双城子 ”指挥移旗屯田最为方便。历史上,虽然双城子所在拉林地域在民国初曾为双城辖区,但双城堡移旗屯田始名时及今日,双城子均不在双城境内。因此,《通志》与旧、新《县志》将双城堡当时 移旗屯田区域的代地名“双城子一带”,离开史实原证纂改在“双城子地方” 移旗屯田设双城堡,即错误地认定“双城堡”与“双城子”同在一个地理位置上,又由此得出了“双城子即现在的双城(堡)市”和“双城子在双城境内”的两个错误结论。
还有人说,早在清雍正六年(1728年),清廷就将双城堡这一地域始名“双城”了。根据是,在这一年清庭历史档案中,出现了“双城”地名,而这一地名就是今双城团结乡的“双城子”。继而,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福康安绘制的地图中,又出现了“双城”地名,这一地名也是今双城团结乡的“双城子”。于是,就错误地认定,早在双城堡始名前,这一地域就始名“双城”了。据前已考证,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福康安绘制的拉林周围地域的地图中,只有一个在拉林西北今五常红旗乡拉林河北岸的双城子,因此,这两次出现的“双城”,同指今五常红旗乡的“双城子”,而不是今双城团结乡的“双城子”。这是将今五常红旗乡的“双城子”,移植到今双城团结乡的“双城子”地理位置上了。况且,团结乡的双城子不在拉林周围。这是双城堡始名的“双城子”在双城境内的又一个错误版本。即使假设“双城”指的就是今双城团结乡的“双城子”,那么“双城”也是“双城子”一个地方地名的简称,也绝不是始名双城堡前的这一地域地名。况且,一个地域的始名,总是与这个地域的建制密切相联。双城堡地域在始名建制前,从未实行建制。如按一个地方的地名就是其所在地域的名称的认定推理,今双城境内还有个宋辽时期的“单城子”,那么,难道就可以无根据地推定,双城地域在1100多年前早已始名“单城”了?因此,清雍正六年今双城地域就早已始名“双城”之说,是在错误的前提下,错误的主观臆想。
综上所述,双城堡移旗屯田、始名及委官建制,当在清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 (1815年6月20日) ,至 2015 年6月20日,双城堡始名、建制 200 年。双城堡地名,因“ 富俊 親 驻双城子 ”指挥移旗屯田而得名。双城子地理位置在今五常红旗乡东、西城两村中间、拉林河北岸。双城堡始名前,双城地域并未始名“双城”。
关于双城堡简称“双城”的来历。
光绪七年(1881年) 官府 将双城堡开始简称为 “ 双城 ” 延续至今。
据《通志》卷六十 · 第五十四至五十五页记载,因“ 现 在堡城 ( 指双城堡 ) 商贾云集,户口繁多,较拉林为盛,自应在该处堡城内添设民官 , 以 资抚辑 ”,遂于“ 光 绪 七年,在 双 城堡 设 立 抚 民通判一 员 ,名曰 双 城 厅 ”。这是自嘉庆二十年始设管理旗人的双城堡协领衙门,即俗称的旗衙门后,首设管理汉人的双城厅抚民通判衙门,即俗称的民衙门。旗衙门原址在古堡南大街路东七小院内,民衙门在南大街路西与旗衙门相对、原市政府所在地。自此始,官府将“双城堡”、“三屯”又简称为“双城”,延续至今。清末、民国、伪满洲及新中国成立后,均将始名双城堡的“堡”字省略,设为双城县。但是,自双城堡始名后,虽官府曾二更其名和省略一个“堡”字,但在双城民间、东三省和关内各地,始终以始名“ 双 城堡 ”称谓延续至新中国建立之前。而在双城堡民间,自始至今,对双城堡、双城堡左、中、右屯、“三屯”及简称双城的来历,就鲜为人知了。正因为如此,对双城堡历史的编造,就颇有市场了。在今日双城,仍以始名称谓者,惟有“双城堡火车站”一处了。在东北三省,史有“南有辽阳府,北有双城堡”之誉称。
据《屯田纪略》38—39页载录,建左、右二屯后、富俊“ 巡 历 三屯 ”时,已是76岁高龄,三任吉林将军10年、9次“伏查双城堡”,这是第五次。这次巡历三屯“回环周历千数百里,终十三日而毕”。所见三屯“比屋环居,安土乐业 ” ,“壤鳞(耕地如鳞片)分疆,颇有井田遗风”。富俊每巡查一个屯落时,男女劳力均在田间播种大田。所以,在家的“旗丁等莫不扶老携幼,跪诵皇恩”。富俊巡历中屯时,所见“麦苗已皆长(畅)发,正值大田播种之期,男耕妇饁(音YI,意思送水送饭),俱极勤劳”。富俊遂于嘉庆二十五年四月十七 日 (18 20年5月28日 ) ,恭《折报告三屯移旗屯田上述情况, 仁宗皇帝阅后大悦,在《折》上挥毫硃批: “ 满 洲故里,佃田宅宅,洵善事也。” 仁宗皇帝既表扬富俊实心任事确实办了一件好事,又誉称双城堡为“ 满 洲故里 ”。清仁宗皇帝的这一誉称,更是双城得天独具、底蕴丰饶的可供开发利用的又一笔历史人文资源。此一史实,详见笔者拙作《双城堡新考》〈满洲故里双城堡考〉一文。
四、双城堡始名建制于清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1815年6月20日)的史实证据,确实充分,无可质疑。
本文前引《通志》〈屯田〉部分,载录的是移旗屯田始名建制双城堡协领衙门史实的、吉林将军的恭《折》和仁宗皇帝的《上谕》。前引《屯田纪略》,除载录与《通志》〈屯田〉吻合一致史实内容的奏《折》和《上谕》外,还载录了与双城堡始名建制史实密切相关的吉林将军衙门的札伤(公文)。《双城堡屯田纪略》为王履泰个人抄录件,存于南京档案馆。王履泰,江苏人,清嘉庆时大名府知府,因违制听曲,于道光元年(1812年)加重处罚流放黑龙江。富俊请示道光皇帝恩允,改发吉林,协助富俊办理双城堡移旗屯田事务。王在协助富俊屯田双城堡期间,曾传授劝课屯丁种橡养蚕和种植棉花技术,最终养蚕成功,因气候不宜试种棉花未成。当初,凡有关双城堡移旗屯田的吉林将军恭《折》和仁宗皇帝的《上谕》,及吉林将军衙门的公文等,均抄转双城堡协领衙门一份。因此,王履泰有机会如其自己所言“不增减一字 ” 、“兹悉录原文,以昭传信”,即抄录汇集成可“传信”的《双城堡屯田纪略》卷。吉林师范学院编辑吉林省历史《长白丛书》时,将此《屯田纪略》整理成第四集,于1990年7月刊印出版。本文还援引了更可传信的国家级别的《清史稿》〈富俊列传〉中的有关重要史实,与《通志》〈屯田〉、《屯田纪略》等载录的史实内容,完全吻合一致。从这三部著作中,本《新考》援引了移驻京旗于吉林垦荒的起因,筹划三年、最后谕定在拉林东南夹信子沟移驻吉林旗丁屯田10年后,再移驻京旗史实证据。援引了因原定屯田地域不宜垦种,临时选定始名双城堡地域移旗屯田,建立八旗五屯、移驻吉林旗丁、搭盖窝棚、丈拨荒地、委任官吏建制管理、请铸官印、制放土地使用印照等史实证据。援引了第二拨移旗屯田增建左、右二屯的一些史实证据。援引了屯田10年后,第三拨移驻京旗的史实证据。援引了双城堡地名的由来等史实证据。本文所援引的上列史实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准确无误地反映了两次移旗屯田、双城堡始名建制设立三屯、移驻吉林旗丁10年后才移驻京旗等等真实的史实面貌。准确无误地反映了双城堡始名建制于清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1815年6月20日)真实的史实面貌。而在这三部著作中,却没有一处反映如《吉林通志》记述嘉庆十七年移驻京旗、十九年委官建制双城堡的史实证据。由此可见,本《新考》所立论的双城堡始名于清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即公元1815年6月20日的史实,证据确实充分,无可质疑。《吉林通志》关于双城堡移旗始名建制的毫无根据的编造,其原因,可能是编修《通志》时,搜集抄录《双城堡屯田》史料的是一个人,而编写《通志》卷十二、五十则是另一个人,这另一个人“走马观花”式地看了《屯田》史料而未全面准确理解掌握这一史实过程,而随意进行编造所致。1926年编修《双城县志》时,没有到国家档案馆查录有关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原始档案,关于这一史实,完全是从《吉林通志》中抄录的。当然,这难免是错误的。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1981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编修第一部续《双城县志》时,曾派编修人员到国家档案馆抄录了有关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历史档案。第一部续修《县志》,载录了双城堡始名建制历史的一份奏《折》和三份《上谕》。这四份原始证据载录于新《县志》第969—971页“附录一、重要历史文献辑存(-)双城堡屯田”中,与本文所援引的基本吻合一致。现转录如下:
第一个奏章,“嘉庆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18 14年12月25日 ) ”,这一奏《折》,是吉林将军富俊、副帅松宁联名关于预筹在拉林东南夹信子沟移旗屯田为规划内容的奏章,此奏章在本文第一大题第2小题中已经援引。奏章中并无移驻京旗、委官建制双城堡的史实。
第二个奏章,“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 (18 15年6月20日 ) 奏”,这是嘉庆皇帝对富俊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建双城堡奏章的《上谕》,不是奏章。富、松建双城堡奏章,本文在第二大题第1小题后半部分已经援引。遗憾的是,新《县志》对富、松建双城堡的奏《折》这一关键证据,却没有载录。
嘉庆帝谕旨
第一个谕旨,“嘉庆十七年四月初二日 (18 12年5月12日 ) 上谕”。此《上谕》在本文第一大题1小题已援引,是仁宗皇帝提议筹划移驻京旗于吉林垦荒试种,根本无《通志》中记述的“嘉庆十七年于阿勒楚喀拉林西北双城子地方,移驻京都八旗”的史实内容。
第二个谕旨,时间只写“嘉庆十九年”,实际是嘉庆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8 15年1月6日 ) 的《上谕》,本文第一大题第2小题已援引,是对富俊、松宁嘉庆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18 14年12月25日 ) 移旗屯田规划的批示。在此谕旨中,并无“嘉庆十九年设双城堡”委官建制的史实内容。
在新《县志》上列转录的一份吉林将军奏《折》,及有关的仁宗皇帝的三份《上谕》,是双城堡始名建制真实史实的重要证据。也就是说,新《县志》所辑存的上列4份重要文件,新《县志》本身推翻了本文开头所引新《县志》〈概述〉第1页的有关双城堡是嘉庆十九年委官建制的错误之说。
本文上列这三个大题中,援引了《吉林通志》〈双城堡屯田〉、《双城堡屯田记略》、《富俊列传》、新《双城县志》等四部编著,载录的有关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原始证据内容,完全吻合一致。这四部编著不约而同地一致证明:双城堡始名建制于清嘉庆二十年五月十四日(1815年6月20日)的史实证据,确实充分,无可质疑。
《吉林通志》关于双城堡始名建制的错误记述,从《通志》出版的1900年算起,误导了双城堡人110多年。特别是旧、新《县志》,轻信照抄《通志》没有史实原证的错误记述,长期迷惑误导了双城人,使双城人轻信旧、新《县志》的错误记述是无可质疑的历史定论,因此,对笔者勘正这一历史错误的正确做法,认为是“标新立异 ” 、“没事找事”等等 。《新考》一稿形成后,市委原副书记丁顺 即转请大连大学教授、东北史专家王禹浪老师审定,王先生肯定了拙考“论从史出,言之有据”,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此后连同其它家乡历史的考证文章汇集成《双城堡新考》一书。市教育局用去2000册做为全市中、小学校本教材。许多双城人见到此书后,多报以赞同的回音。 本来,双城档案馆应当有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历史档案,但据传在第一次鸦片战争的 1840 年,有个叫马国良 ( 绰号马傻子 ) 率乌合之众闯入双城堡协领衙门,烧毁了包括双城堡始名建制在内的许多历史档案,这也是双城人不了解双城堡始名建制的真实历史,使《通志》及旧、新《县志》误传至今的一个主要原因。
由上述看来,将双城堡来历的历史搞错了,是编纂 《吉林通志》的吉林籍 古人之过,与双城人无关。笔者也曾积极宣传《通志》的错误记述。所以,尤有义务和责任勘正这一错误,这无疑是对双城的今日和历史所做的一件有益的事情。有人主张“应将错就错”要为嘉庆十七年移驻京旗,十九建制双城堡“找根据”而决不能全盘否定。更有人错误地认为,宁可坚信 《通志》编造的“嘉庆十九年”,也不能听信真的“嘉庆二十年”,因为,双城建制真的时间比假的晚了一年。 在这里,一个严肃而不能回避的问题摆在双城人面前:是死抱着《通志》的错误记述不放,还是以史实为证据纠正这一错误?换言之,是坚持 谬误不放,还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也就是说,要不要恢复双城堡始名建制历史的真实面貌?应当特别提醒的是,不但《通志》没有能够拿出何年何月何日何因始名建制双城堡的富俊恭 《折》和仁宗《上谕》之类的 原始证据来,而从古至今,双城尚无人能够拿出奏《折》、《上谕》之类的原始证据来证明《通志》记述的史实。万万不可忽视和让人警醒的是,倘若双城堡人不了解掌握自己家乡的真实历史,而让 《通志》的编造继续流传下去,这不但是双城人的悲哀和遗憾,而且更有辱于“人杰地灵”之誉称, 是会为天下人格外耻笑的一大笑料。只要将国家档案馆的有关双城堡始名建制的奏《折》和《上谕》等原证刊出,在双城公之于众,本《新考》所考证的双城堡始名建制的真实历史面貌,必将大白于天下。老朽人微,自信言轻。但在家乡地域这一非同小可的重大历史问题上,却丝毫不敢狂言滥语,起码要对家乡人民和家乡历史负责。在此,老朽呼请,关心家乡历史的双城人,以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县级领导,让我们共同努力,恢复双城堡始名建制历史的本来面貌,圆满完成这一件对双城人民、对双城历史有益的工作。
对生于斯养于斯之故土双城,老朽怀有深爱之情。此《新考》拙文,既是当时为续地方志“勘误补遗”履行职责,又是报效家乡故土,迎接即将到来的2015年家乡始名建制200周年所奉献的一份薄礼。《新考》一文形成过程中,得到了康慨、丁顺、郭玉志、王禹浪、王文山、祖贵桥、李益兴、郭成、佟惠双、范文芳、范玉国、张雪松等诸君大力支持帮助。在此,对他们一并表示感谢。遵刘文生、王文山二君嘱,在第一稿的基础上,2011年岁末又形成此《新考》第二初稿。中共双城市委常务副书记郭玉志,对第二稿批示:“《新考》一文,凝聚着您对家乡的深爱, 倾注了您很多心血。此考很有价值,很有意义。望反复推敲,使之更加精准。”遵此嘱,经反复推敲,将拙考证据进行了归纳整理,于2012年国庆节,又形成了此第三稿。笔者学识浅薄,又非历史专业的“科班”,因此,敬请关心双城历史的专家学者及有识之士,不吝教正,籍以澄清双城堡始名建制历史的本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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