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法考主观题考试卷面满分通常是180分,一共会包含5道题目供考生作答。这5道题目中,通常涵盖了理论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商经法、行政法相关科目的内容。具体而言,其题型分布与分值情况可以参阅表1-1。

作者简介

韦玮,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人,毕业于英国阿伯丁大学(一等荣誉学位),目前从事法律与计算机交叉领域的研究工作。

1、各科题型及分值分布一览

一般来说,法考主观题考试卷面满分通常是180分,一共会包含5道题目供考生作答。这5道题目中,通常涵盖了理论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商经法、行政法相关科目的内容。具体而言,其题型分布与分值情况可以参阅表1-1。

表1-1 法考主观题的题型与分值(@韦玮法学)

值得说明的是,表1-1中所列出来的分值只是一个参考分值,每年可能每个科目的分值会有一些浮动,比如,某年的理论法为32分,但另一年为30分。所以,上述的分值只能供考生作为参考,而不能固化地认为某一科目的分值就是这么多(因为每年具体分值可能都不同,但大体比例是一致的)。

接下来,将对1-5题依次进行题型的分析。

2、理论法论述题(第1题)题型分析

相对来说,理论法较好备考(当然不熟悉技巧可能理论法也会是拦路虎之一)。理论法一般会让你阅读几段材料,然后结合材料围绕某一话题进行论述,一般要求至少600字左右。

为了让读者可以更好的认识理论法的题目的题型,下方会附上2021年法考主观题理论法的真题供大家形象地认识论述题的题型:

材料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2020 年 11 月 16 日-17 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材料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2018 年 8 月 24 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材料三: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坚持和发展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显著优势,深入研究和总结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新发展。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结合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谈谈你对当前和下一个阶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重点抓住的“十一个坚持”的认识。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的;
3.总字数不少于 600 字。

3、刑法案例分析题(第2题)题型分析

法考主观题刑法的题目一般会让你阅读具体的案件,然后对案件中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分析,有些年份会出现一个大案件(多段案情串在一起)让考生依次分析,有些年份会出现几段事实,然后分别对不同的事实中的行为进行评价。

为了让各位读者对刑法案例分析题的题型有直观的感受,下方会附上2021年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真题。

2017年,赵某敲诈勒索周某10万元,威胁周某若不给付10万元将通过网络公布隐私。周某害怕,就按照赵某的指示,将10万元现金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旁边。赵某将该事情真相告诉了刘某,让刘某去垃圾桶旁边取钱,刘某取到后与赵某平分,每人得5万。(事实一)
2018年,赵某前往王某家盗窃,窃取一台笔记本电脑。下楼离开时,误以为李某是回家的王某。为了窝藏赃物,将李某打成轻伤。事实上,李某只是来楼里贴小广告的,对赵某盗窃的事实并不知情。(事实二)
2019年,杨某欠刘某债务到期没有偿还,刘某想要向杨某索取债务。赵某出主意说:“我们把他绑起来逼他还钱”,刘某同意。二人将杨某拘禁后,杨某说:“你们把我绑起来我没办法还钱,就算你们把我放了我也没钱还”。两天后,赵某出主意说把杨某的大拇指砍下来,刘某同意,后来二人将杨某的大拇指看砍下(重伤)。(事实三)
2020年,赵某的妻子万某发现赵某犯罪后劝其自首,赵某不从,恼羞成怒想要勒死妻子。正在拿皮带勒万某脖子的时候。万某叫喊,听到呼喊的两个孩子跑过来(一个3岁,一个5岁),赵某觉得不应该当着两个孩子的面杀死妻子,于是停止行凶,仅造成万某轻伤。(事实四)
1、对于事实一,有观点认为刘某成立敲诈勒索罪,请说明理由?有观点认为刘某成立侵占罪,请说明理由?
2、对于事实二,有观点认为赵某成立事后(转化型)抢劫,理由有哪些?有观点认定赵某成立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理由有哪些?
3、对于事实三,有观点认为刘某和赵某仅成立故意伤害罪,你反对还是赞同这个观点,说明理由。
4、对于事实四,赵某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

可见,刑法的题目还是相对比较灵活,要求考生要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观点来分析某一行为,比如,事实二中可以成立转化型抢劫,也可成立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关键看从什么角度去分析。因此,刑法的题目要求考生对刑法理论、刑法中的构成要件进行深入掌握。

大家可以通过笔者的《法考主观题刑法答题踩点》系列文章:法考主观题刑法答题踩点——因果关系篇(精华总结版),对刑法的主观题核心考点进行高效地掌握。

4、刑诉案例分析题(第3题)题型分析

刑诉的题目一般会给出一段案情材料,然后让让考生回答一些诸如办案流程、证据等方面的题目,这些题目一般涉及的知识点都比较细。

各位读者可以阅读一下下方2021年法考主观题刑诉的真题,以此对其进行直观地感受。

县柯城公司以竞标方式获取永新区内某地的使用权,不久因土地开发经营需要,柯城公司开始组织进行该地块居民的拆迁补偿工作。期间,有两户“钉子户”拒不接受拆迁协议,并极力阻止柯城公司开展拆迁活动,为此,在柯城公司股东贾某、赵某的授意安排下,员工宋某、李某带领部分社会闲杂人员,多次以抛砖头、贴标语、播放噪音等方式,干扰两户钉子户居民的正常家庭生活,因不堪其扰,两户居民向公安机关报案。宋某在侦查阶段即认罪认罚,并且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公安机关经法定程序对其做撤案处理。审查起诉阶段,贾某,赵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赵某因未委托辩护人而申请值班律师马某帮助后,贾某及赵某、李某被当地检察院起诉,本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舆论反响强烈。
另外,经查柯城公司在竞标上述地块时,曾以单位名义向永新区副区长行贿200万元,当地监察部门展开立案。
1、如何理解认罪认罚中的“重大立功”?公安机关因此撤销案件应当经过何种法定程序?
2、值班律师马某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职责是什么?如果审判时被告人仍没有委托辩护人,值班律师能否出庭为其辩护?
3、一审法院在审理柯城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中,如果贾某和赵某均被指控为直接责任人员,法院应如何确定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请说明理由。
4、本案一审法院应如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该合议庭成员应如何分工?请说明理由。
5、寻衅滋事一案判决后,若当事人提出上诉,二审期间监察机关就公司单位行贿的线索调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6、本案二审经审理认为,贾某和赵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李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此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5、综合案例分析题(第4题)题型分析

这一题一般是一个涉及民法、民诉、商经法的综合大题,当然,也有可能该题不会涉及商经法的知识,如若涉及商经法的知识,一般是与商经法中的破产法部分挂钩。

接下来读者可以阅读一下2021年的综合案例分析题,直观感受一下其题型。

枫桥公司位于X市Y区,通过抵顶债务的方式收回一幢20层的“枫叶”写字楼(价值10个亿)位于W市H区,恒通公司是一家有多个金融牌照的集团公司,位于W市C区。
恒通公司为了拓展业务,设立了三家子公司。甲融资租赁公司(全资子公司)、乙保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丙公司(参股子公司)。三家子公司与枫桥公司约定,分别承租“枫叶”写字楼的16、17、18层,按季支付租金,租金为每月30万(每层1000平米,每平米300元)。约定试租1年,到期如没有其他约定,续租2年,起租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如果产生纠纷由X市Y区管辖,由恒通公司为三家子公司支付租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出具了保函。三家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搬入。
甲公司承租的16层,设施设备损坏,多次联系枫桥公司处理,枫桥公司未处理,甲公司只好垫资自己维修,花费60万,并明确表示会从下一季度的租金中扣除,枫桥公司表示拒绝。2020年3月,甲公司向枫桥公司支付了30万元。枫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第二季度租金90万元,恒通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公司向法院主张垫付的维修款60万元抵销租金,枫桥公司不认可,并且主张2020年3月甲公司明确表示打给自己的30万元是清偿另一项债务。法院判决甲公司向枫桥公司支付租金90万元,恒通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恒通公司清偿债务,可以向甲公司追偿。
丁代表公司去跟乙公司签约,将车停放在“枫叶”写字楼的停车场车位上,停车场的一棵大树因被大风刮倒,砸在了丁的车上造成损失300万。事后查明,事发前几日已经有多名人员向写字楼的管理方表明有树即将折断,由于工作人员未登记,交接班的时候彻底忘记此事。此意外还导致丁与乙公司未签约,造成损失5000万。
丙公司觉得写字楼内部的风格与自己的经营理念不符,与枫桥公司协商,想要重新装修,遭到拒绝。心灰意冷的丙公司遂未经枫桥公司同意将第18层转租给了另外一个公司,并决定试租的1年到期后不再续租。
“枫叶”写字楼经营失败,屡遭投诉,纠纷越来越多,枫桥公司于2021年1月2日将“枫叶”写字楼整体转让给峰塔公司。甲公司要求就16层享受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前,枫桥公司已经将甲公司、丙公司诉至法院。
1、枫桥公司起诉甲公司和恒通公司要求支付租金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2、恒通公司如果承担了保证责任,能不能依据判决书申请执行?为什么?
3、甲公司提出60万元的维修费抵销租金的主张,法院应当认为是抗辩还是反诉?为什么?
4、关于甲公司主张2020年3月份转账的30万是支付的租金,对于该事实,应由谁来承担证明责任?如果法院最终未得出心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丁就遭到的损害,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
6、乙公司就因此未能签订5000万元的合同所遭受的损失是否可以主张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把18层转租给另一个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8、枫桥公司把“枫叶”写字楼整体转让给峰塔公司时,甲公司等的租赁合同是否当然解除?为什么?
9、甲公司能否就16层行使优先购买权?
10、若恒通公司未采取对外担保的决议程序便提供保证,其是否应该为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什么?

6、选做题(第5题)题型分析

法考主观题最后一题一般是一道商经法或行政法的选做题,考生可以任意选择一道进行作答。一般而言,商经法这道题目一般主要考察商经法里的公司法部分。

为了让大家感受一下法考主观题最后一题的题型,我们可以通过下方阅读一下2021年的真题。

选做题A:商经法

2018年,ABCDE五个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甲公司,章程规定B、C、D公司各自派员出任董事会成员,E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担任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公司在甲公司设立时一次性履行完毕出资义务;B、C、D三家公司设立时仅出资50%,剩余50%在五年内缴纳完毕;E公司以自有房屋(评估作价300万元)进行出资,剩余出资在八年内缴纳完毕。
公司成立后,B公司为了担保对债权人赵六的债务把其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给了赵六,并进行了股东名册的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此外,双方同时约定若债权到期无法清偿,该股权归债权人赵六所有。
2019年8月,甲公司经E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的提议,就巫某担任公司总经理与法定代表人一事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合计持有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甲公司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遂决定向股东分红。因公司章程对如何进行分红没有约定,股东会就分红方案按照实缴还是认缴比例表决无法达成一致,该事项遂被搁置。
2020年12月,因巫某无力调和股东之间的矛盾,甲公司遂通过董事会决议解除了巫某的总经理职务,巫某对该解聘决议表示不服。
此外,经查,E公司用于出资的房屋实际上系李四所有,但由于登记错误登记在了E公司名下,E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对此知情。
1、甲公司能否取得E公司出资的房屋?
2、对于分红事宜的表决,究竟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还是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为什么?
3、B公司和赵六之间的担保效力如何?
4、巫某担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是否生效?
5、B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
6、董事会决定解聘巫某的决议是否有效?

选做题B:行政法

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甲县政府发布《关于按批次关停水源地集中排污企业的批复》文件,文件中明确由甲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该水源保护区内多家企业排污口的关停工作,但未制定补偿计划。为保护水源地,A公司关停后向甲县政府投诉,申请相关的补偿与税费减免等。A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甲县政府提出《补偿申请书》,要求甲县政府履行职责,对A公司给予货币补偿,但甲县政府未予答复。
2020年12月20日,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甲县政府对其进行补偿。甲县政府辩称,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起诉期限,且关闭该企业受益地是乙县,与甲县没有关系,应找乙县请求补偿。
材料一:《水污染防治法》第66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材料二:《环境保护法》 第31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1、本案法院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2、A公司诉关停行为的,被告如何确定?为什么?
3、A公司的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为什么?
4、如何评价A公司的补偿请求?
5、甲县政府主张自己不是行政补偿主体是否准确?为什么?
6、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本文对法考主观题的题型及分值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主观题每题考什么,题型是怎么样的,每题难不难,每题分值大概多少等这些问题已经有直观的了解了。大家也可以对这些题目进行一次实战练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做题训练,看看自己哪些部分还有提升的空间哦。当然,各位读者也可以将你的答案分享至评论区,与大家一起交流哦~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原创 | 2023-03-22 19:14:26 阅读 1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