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云,男,1958年5月出生,河南新乡延津人。1973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8年复员,在家乡当中学教师,同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82年毕业到《农民日报》工作。1988年至1991年曾到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读研究生。1982年开始创作,1987年后连续发表在《人民文学》《塔铺》、《新兵连》、《头人》、《单位》、《官场》、《一地鸡毛》、《官人》、《温故一九四二》等描写城市社会的“单位系列”和干部生活的“官场系列”,引起强烈反响在这些作品中,他迅速表现出成为大作家的潜在能力,确立了创作中的平民立场,将目光集中于历史、权力和民生问题,但又不失于简洁直接的白描手法,也因此被称为“新写实主义”作家。其中《塔铺》获1987-1988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不拿你当朋友的,你赶着巴结了一辈子;拿你当朋友的,你倒不往心里去。 经心活了一辈子,活出个朋友吗?” 因为在他看来,所有人都生错了年头;所有人每天干的,都不是命里该有的,奔也是白奔;所有人的命,都和他这个人别着劲和岔着道。 病相同,人却不同;不同的人,开同样的方子,药也未必管用。 从今儿起,不论穷富,有不嫌儿少一只耳垂的,只要真心跟儿过日子,我就嫁给他。儿的短处说到明处,一辈子没有把柄在谁手里。 儿知道啥事得看人的内心。可世上啥最毒?就是人的心。人心毒不是说它狠,是说大家遇事都不往好处想,盼着事坏。 说起来,富贵贫贱如流水,富贵未必不烦恼,贫贱未必不是好夫妻。只要心气顺,吃口窝头也安然。 平时说一千句坏话无碍,关键时候说人一句坏话,就把一个人变成了另一个人。 但时间长了发现,同来的往往有隔阂,过去相互不认识的,处着处着倒能成为朋友。 与亲兄弟说不着,路上与朋友倒说得着。这时贩葱就不单是贩葱,还为个说得着。 除了不与人拉帮结派,招惹是非,也学会了吃亏。人支使他,他便放下种菜的活儿,替人去干分外的杂事;肚子里骂人,面上不带出来,仍乐呵呵的。 想起自己认识的亲人,一多半不亲;现在看到成山成海的陌生人,嘴里说着天南海北的话,或是着急上车的神色,突然都觉得那么亲切。 一开始觉得没有话说是两人不爱说话,后来发现不爱说话和没话说是两回事。不爱说话是心里还有话,没话说是干脆什么都没有了。 曹青娥在牛家庄生活了二十年,早已将丈夫牛书道掰扯过来。两人不再吵架。但这时的牛书道,成了已经去世的襄垣县温家庄的老曹,曹青娥成了老曹老婆。曹青娥这时才明白,人是掰扯不得的,掰扯了别人,就是掰扯了自己。 ( 查看原文 ) 轮回相似的命运,人生注定对抗的孤独,出走半生,只为寻找说得上的人,延宕百年出走,寻找心灵的安慰。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始终难以触碰心灵,心中隐蔽的想法借着一件事说出来,其实是在说另一件事,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隔着厚厚的障壁,寻找“知心人”与孤独伴随一生,或许究其一生,我们也不会真正相互理解。心灵疲惫和生命颓废,无边无际的孤独,是我们每一个人需要面对的课题。寻找一直在延续,但也许“一句顶一万句”的瞬间足以支... 轮回相似的命运,人生注定对抗的孤独,出走半生,只为寻找说得上的人,延宕百年出走,寻找心灵的安慰。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始终难以触碰心灵,心中隐蔽的想法借着一件事说出来,其实是在说另一件事,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隔着厚厚的障壁,寻找“知心人”与孤独伴随一生,或许究其一生,我们也不会真正相互理解。心灵疲惫和生命颓废,无边无际的孤独,是我们每一个人需要面对的课题。寻找一直在延续,但也许“一句顶一万句”的瞬间足以支撑我们走出漫漫无尽长夜。 ( 展开 ) 刘震云53岁了,在公共场合里总是穿着一件对襟的黑色夹袄,说是妈妈亲手做的,这让他看起来很像个乡下来的手艺人。刘震云写小说已经写了30多年,故乡延津的老乡们不觉得当作家是个多荣耀的事儿,就是个靠编瞎话为生的说书人。所以他也不觉得写作是件多么高尚的事情,他最讨厌的...  ( 展开 ) 小王是和母亲一起买的这本《一句顶一万句》,说他和母亲一起买的,并不是说小王母亲也喜欢看刘震云写的书,也不是说他们娘俩凑钱买的书,而是小王和母亲去看病,回家途经一个大型盗版书场,小王拉着母亲去买的这本书,同时买的还有《遥远的救世主》和《三毛全集》。钱是小王的...  ( 展开 ) 《艺术人生》里有一期朱军对演员王志文的访谈。 朱军:四十了怎么还不结婚? 王志文:没遇到合适的。 朱军: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女孩? 王志文:就想找个能随时随地聊天的。 朱军:这还不容易? 王志文:不容易。比如你半夜里想到什么了,你叫她,她就会说:几点了?多困啊,...  ( 展开 ) 刨去那些有鲜明时代特点的短篇,刘震云的长篇小说,我只读过两篇:《故乡天下黄花》和这本《一句顶一万句》。 《故乡天下黄花》是瞬间就把我给镇住了,让我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经历过那种简练无情、看似漫不经心实际刀刀见肉的叙事之后,我以为自己对刘震云的小说不会再有那种...  (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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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号:别离以前(bieliyiqian) 一 那天在书报亭买《环球银幕》,顺便翻翻了一旁的文学杂志,然后破天荒买了本《人民文学》。 有二十年没买过这本杂志了。里面刊载了刘震云的小说《一句顶一万句》,我对刘震云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只是看到小说的第一段,就非常喜欢—— ...  ( 展开 ) 真正炉火纯青的笔匠,从来不屑于用华丽辞藻来堆砌自己的文章,就如同真正的武林高手对决时,只有傻逼才用力气大证明自己是高手,也类似真正透人心扉的音乐,只有低级别的歌手才会不停的炫技巧。在这本书中,刘震云几乎没用过成语,除了老詹说的“孩子,头一回我不以主的名义,...  ( 展开 ) 关于这部小说的写作动机其实挺有意思。刘震云的外祖母生前给刘震云讲了一个故事,“她有一个叔叔,一辈子没娶上老婆,跟家里的一头牛成了好朋友。有一天这头牛死了,叔叔三天没有说话。第四天凌晨,他离家出走了。后来,四乡八镇都找了,所有的井也打捞了,不见叔叔的身...  ( 展开 ) 这本书非常厚,我也比较懒,断断续续应该用了2个月的时间才将他读完,中间偶尔还穿插看一些其他的书籍,但是《一句顶一万句》这个故事却始终牵扯着几条神经,某一天闲暇时间一定要将他读完。 大概读到差不多2/3的部分时,我几乎每次都是流着眼泪在读,我终于意识到刘震云挖了...  ( 展开 ) 这书作者写起来应该不会太难,因为它翻来覆去只有一个主题,人跟人能不能说上话的主题。这事儿几乎成了决定人物行为和命运的唯一力量,体现在书中的每一个人物身上,被作者说了一遍又一遍。书里的人无非就两种,爱说话的,和不爱说话的,说得明白的,和说不明白的。而不管爱不...  ( 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