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网球协会职业网球赛事管理,规范赛事合作过程中商务行为,提高赛事合作服务收费的透明度,结合我协会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国网球协会职业赛事合作服务费指导价格表。协会应按照各类职业赛事等级、规模和申办难度的不同,合理确定协会提供各项服务的内容与工作量,制定职业赛事合作服务费指导价格表。

二、在职业赛事的商务谈判与合作中,中国网球协会依据指导价格表确定各赛事的合作服务费,原则上不得低于指导价格,在此基础上应努力实现协会权益的最大化。

三、中国网球协会应根据国内经济与网球事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物价、社会需求、申办难易等因素,适时调整修订职业赛事合作服务费指导价格表,并通过此方式确定新的合作服务费标准。

四、根据最新职业赛事合作服务费指导价格表,确定协会各职业赛事合作服务费最低标准如下:

1 ATP 赛事

级别 服务费(人民币)

ATP250       30 万元整

ATP500       60 万元整

ATP1000      100 万元整

ATP 总决赛 110 万元整

2 WTA 赛事

级别 服务费(人民币)

国际系列赛 15 万元整

超级 700 30 万元整

超五赛 60 万元整

WTA 精英赛 60 万元整

超级强制赛 90 万元整

WTA 总决赛 100 万元整

3 ATP WTA 合并举办的赛事,服务费用标准可按总额降低 20% 执行。

4 、鉴于 WTA ATP 挑战赛以及 ITF 巡回赛处于发展阶段,从推广和普及网球运动的角度出发,应对此类赛事给与扶持,协会暂不收取赛事合作服务费。

五、协会应对赛事合作服务费的商谈、约定和落实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合作各方的利益能够顺利兑现。

六、本办法自 2017 1 1 日起执行,各类赛事合作服务费的收取按此办法办理。本办法执行之前已签署的协议,仍按协议执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按此办法执行。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中国网球协会

2017年5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