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于天津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兴办最早的高等工业职业院校之一。学校1952年开始主要面向石油工业服务,1958年迁至河北省承德市。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和优秀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文明单位。2016年被列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
学校现设有10系(机械工程系、电气与电子工程系、热能工程系、化学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石油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外语与旅游系)、4部(思想政治教学部、数理部、体育健康与艺术教育部、成人教育与培训部)、3中心(信息中心、工业中心、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设高职专科专业44个,与河北科技大学联合开办工程教育本科专业4个,与德国安哈尔特大学合作开办中德合作专业4个,与韩国新罗大学合作开办中韩合作专业3个。学校面向20余个省份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共计13000余人。
二
、
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对象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特殊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
四、引进政策
1.入职即解决正式事业编制。
2.博士研究生可提供30-60万元安家费,博士津贴1000元/月。优秀博士面议安家费,最高可提供100万元。
3.硕士研究生按讲师兑现待遇,月均收入8000元以上;博士研究生按副教授兑现待遇 ,月均收入10000元以上。
4.优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年薪最高30万元。
5.对于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具体政策可以一事一议。
6.学校提供周转公寓,校内建有教师餐厅。
7.学校常年招聘优秀人才,欢迎各类优秀人才投递简历。
五、
人才
需求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于初步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测评与考核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二)测评考核
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组织选聘人员的专业专家或人力资源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或试讲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测评考核,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应聘方式
联 系 人:娄宗勇
电 话:0314-2377024 1583149042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发送邮件时请将标题及附件名称设置为“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学历+专业+高校师资网”格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
网站介绍
|
隐私声明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模板
|
学科QQ交流群
|
区域微信群
|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
高校就业办
|
资质文件
|
免责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