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海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可从海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大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政务信息需求,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一是强化《条例》学习。按照上级的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根据新《条例》的精神,及时、准确、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专题解读,有针对性地帮助各区镇、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加深对法规条款的理解,定期组织区镇和部门的相关同志认真研读《条例》原文,并注重结合经典案例,加强他们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通过学习培训,我市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新《条例》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工作中如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如何答复依申请公开等问题有了更好的把握,相关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2020年印发《海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到点、责任落实到各单位。我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在考核总分中拿出±2分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在年中与年末考核中严格打分,并将相关单位考核结果报送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日常工作中实行季度检查,对各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督办,倒逼各区镇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二)做好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强化政策解读。我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类型,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策文件、政务动态、政策解读,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面建设阳光型政府。2020年,我市依托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9264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2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2876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89643条。围绕我市推进产业发展高层次、改革开放高水平、城乡建设高品位、人民生活高品质等重大工作的措施进行解读,今年在海安市政府网站上共发布政策解读22篇,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是主动公开的有效补充,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五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受理、承办、审核、答复和归档流程,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我市全年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6件,上年度转接到本年度办理1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搬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等方面,我市严格按照新《条例》办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答复的信息公开件中,属于“予以公开”120件、“部分公开57件、“不予处理”6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处理”8 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市注重沟通和服务,对一些反映情况不清晰、信息公开申请不规范、诉求存在偏差的信息公开件,及时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为当事人释疑解惑。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化建设,今年我市共有19个部门、17个乡镇(街道)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已完成标准目录成果43个。我市还结合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对政务服务各项业务及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在政务服务理念和工作目标的框架下,搭建了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明细表。市行政审批局以全天候自助服务大厅为主体,不断升级实体大厅信息化设备,增强智能化便捷引导服务,将审批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布,建设江苏政务服务网(海安站)并上线运行海安综合服务旗舰店,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江苏政务服务网1734个政务服务事项,区镇(街道)67项和村(社区)44项公共服务事项在“一张网”均可查、可问、可办,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线上“一网通办”。
(三)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公开主体
一是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根据国家《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以及政府网站检查要求,督促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栏目的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确保动态新闻类栏目更新时间不超过2周、政策解读类不超过6个月、政府信箱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门户网站加入了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群,网站设置了新闻中心、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众参与等四个栏目,内容详实、美观大方,并设有站内检索、政策检索、办事进度查询等便民服务功能,方便市民准确、快捷地查询信息。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必须经过录入员、审核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我市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优化整合,对确属无力维护的进行关停整治,促进我市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发展。目前,我市共有政务新媒体9个,发布内容涵盖了社会治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防汛、医疗健康等各个方面。各开办单位在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维护上均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内容更新及时,在信息采编中注重紧贴实事热点,尤其是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内容,积极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精心制作企业群众欢迎的高质量政务信息,打造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产品,切实提高内容质量,提升政务信息传播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1427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3954
-11043
1357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3624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6677.809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区镇和部门的培训指导力度还不够。不少单位存在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兼职多、业务不熟练,对一些较少碰到的公开件仍存在政策吃得不深不透的现象。对此,办公室将牵头加大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条线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专题解读,有针对性地帮助各区镇、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加深对法规条款的理解,提高区镇、部门相关同志的业务水平,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策文件解读仍需加强。解读的及时性、普及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惠企便民类政策,要做到及时主动解读、图文并茂呈现,让人民群众感到通俗易懂,扩大政策的受惠面,放大政策效应。同时,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与公众互动的渠道,积极运用主流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
(三)少数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不强。少数公众号回复存在枯燥生硬的现象,政民互动方式单一,缺少创新的形式。要引导各相关单位进一步畅通在线互动渠道,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回复留言做到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鼓励各公众号探索政民互动新方式,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多种形式,吸引公共参与,增强互动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